能源管理系統是壹套相互關聯或相互作用的要素,用於建立能源政策、能源目標、流程和程序,以實現能源績效目標。能源管理系統的壹般要求包括:
4.1壹般要求
組織應確定能源管理體系的覆蓋範圍,按照本標準的要求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能源管理體系,並形成文件,以確保降低能源消耗和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4.2管理職責
管理承諾
最高管理者應當承諾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能源管理體系,並通過以下活動提供證據:
a)實施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並在組織內實施;
b)制定和實施能源方針和目標,作為組織發展方向和戰略目標的組成部分;
c)宣傳節能的重要性,提高全體員工的節能意識;
d)確保分配能源管理體系所需的適當資源;
e)進行管理評審。
能源政策
最高管理者應當制定組織的能源方針,並確保它:
a)適用於組織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的特性,並與其他現有的管理體系方針相協調;
b)包括降低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持續改進的承諾;
c)包括遵守適用於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承諾;
d)為制定和評估能源目標和指標提供框架;
e)形成文件,以便所有員工都能充分理解和實施;
f)供相關方使用。
4.2.3職責和權限
最高管理者應當確保組織內的職責和權限得到規定、記錄和溝通。
最高管理者應指定壹名管理者代表,其職責和權限如下:
a)確保按照本標準的要求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能源管理體系;
b)向最高管理者報告能源管理體系的運行情況;
c)提出改進建議;
d)負責與能源管理體系相關的外部聯系。
4.3規劃
能量系數為0.65438
組織應建立、實施並保持壹個或多個程序,用於:
a)識別能源管理體系所涵蓋的活動、產品和服務中可以控制或影響的能源因素,包括策劃的或新開發和變更的活動、產品和服務等因素;
b)依據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以及組織活動、產品和服務的特點等。,評估能量因素,確定首先要控制的能量因素;
c)記錄上述信息並及時更新。
在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能源管理體系時,組織應當考慮優先控制的能源因素。
4.3.2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
組織應建立、實施並保持壹個或多個程序,用於:
a)識別適用於能源管理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
b)建立及時獲取這些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的渠道。
組織在建立、實施、保持和持續改進能源管理體系時,應確保符合適用的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
4.3.3能源管理基準和標桿組織應建立、實施和保持壹個或多個建立能源管理基準的文件化程序。在可行的情況下,建立能源管理基準,作為制定能源目標和指標以及評估能源管理績效的主要依據。組織應評審基準和基準,並在必要時進行更新。組織建立的能源管理基準和基準應形成文件。
4.3.4能源目標和指標在制定能源目標和指標時,組織應:
a)在相關內部職能和級別建立、實施和維護文件化的能源目標和指標。目標和指標應該可以衡量;
b)在建立和評價能源目標和指標時,應考慮法律、法規、標準和其他要求,能源管理基準和/或基準,以及優先控制的能源因素。此外,還應考慮技術、財務、運營和管理要求,以及相關方的要求;
c)及時更新或調整能源目標和指標。
4.3.5能源管理計劃組織應制定、實施和保持能源管理計劃,以實現能源目標和指標,包括:
a)相關職能和層次的職責和權限;
b)技術方案、實施方法和財務措施;
c)時間安排。
適用時,評估能源管理計劃的實施過程和結果。
請參考以上,能源管理系統的壹般要求:/html/2013/txjd _ 0813/100 . html。
此外,CNCA於2009年6月119日召開了能源管理體系認證認可行業標準研討會,討論了21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標準的起草、編制和驗證工作。會議宣布,水泥、鋼鐵、公共建築、有色金屬、煤炭、電力、紡織、家用電器、電子信息產品、交通運輸、人造板、木制品、造紙等行業第壹批12能源管理體系認證標準通過專家審定,將由國家認監委按程序要求陸續發布。其余9項標準未通過審批,需要修訂。
相信各行業的能源管理體系標準很快就會出臺。
如需進壹步信息,請參閱:/html/knowledge/txjd/7.html。
希望對妳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