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時間表
按照規定,壹個月只能見面壹次,而且必須在監獄規定的見面日見面。會議時間為上午8: 30-10: 35,下午13: 30-15: 30。
時間監控區
周壹,第壹監區,第六監區,第十壹監區。
周二,二監區,七監區,十二監區。
星期三,第三監區,第八監區,第十六監區和監獄醫院。
星期四,第四監區、第九監區、第十四監區和第十六監區
星期五,五監,十監,十五監。
二、會議要求
(1)罪犯每月只能會見其親屬、監護人1次,每次會見不超過三名家庭成員。
罪犯親屬是指通過血緣、婚姻、法律擬制等方式與罪犯形成的社會關系,包括:
1,直系血親,即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
2.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即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叔伯、姑姑、月經、侄子、外甥等。
3.以婚姻為基礎的公婆,即丈夫(妻子)、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公婆、丈夫(妻子)的兄弟姐妹、丈夫(妻子)的侄子侄女、叔叔、伯伯、伯母等。
4.血親血緣關系,即繼祖父母、繼父母、繼子女、養父母、養子女、養子女、實際形成贍養、撫養、扶養關系的兄弟姐妹等。
5.上述親屬的配偶。
6.經監獄管理部門批準的其他親屬。
(二)罪犯的親屬、監護人初次會見時,應當持居民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能夠證明其身份和與罪犯關系的有效證件、證明辦理會見手續。罪犯已申報登記的,由會見室審查處理;未申報或登記的,由監獄管理部門審查登記後處理。
如果不是第壹次見面,要帶著身份證或戶口簿和出生證明來會議室。
罪犯社會關系證明材料包括居委會、村委會、鎮、街道、公證部門、戶籍機關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三)港澳臺和外國籍罪犯的親屬、監護人首次會見,應當經監獄管理科學部審查,並經分管監獄管理的監獄領導批準。再次見面的,由監獄管理部門審查批準後辦理。
(四)審查期間被嚴格管制、禁閉、隔離的罪犯,應當中止會見。
(五)會議的次數、人數和時間,由監獄管理部門審核,並經分管監獄管理的監獄領導批準。其他有利於改造的,經監獄同意,可以增加集會的次數、人數、時間和範圍。
(6)新入監的罪犯在監獄接受教育期間,壹般不安排會見。會議咨詢電話0763-3565284
第三,會議程序
(壹)憑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等能夠證明本人身份和與犯罪分子關系的有效證件,到會議服務中心登記辦理會議登記手續→發送(會議通知)→憑本人身份證或戶口簿查驗合格→進入候見室候見→會見。
(二)到清遠監獄會見辦證大廳辦理繳費;
1.服刑人員的親屬要按照監獄規定的監區見面日期,支付看護和運送費用。辦理繳費的時間:上午08: 30-11: 00,下午14: 30-16: 00。
2.服刑人員親屬憑繳費收據和會見卡到辦證處存款辦理窗口辦理存款手續。(最高1000元)
3.服刑人員親屬填寫交款單,將人民幣號碼抄在交款單上並確認簽字。
4.工作人員清點、核對存款金額,將金額存入犯人的零花錢賬戶,並開具收據。
5.工作人員將文件的第四份副本退還給了他們的親屬。
6.電話:0763-3565284
7.通過郵局匯款。匯款地址:廣東省清遠市清城區清三公路98號清遠監獄XX監區XXX(姓名),郵政編碼511520。
第四,發送貨物的範圍
囚犯可以穿沒有圖案、拉鏈、紐扣和低領的便衣。
(二)罪犯可用的自學考試材料。
動詞 (verb的縮寫)交通路線
廣東省清遠監獄羈押點位於省道S114佛山清遠與三水交界處。具體路線如下:
往佛山清遠、三水石角鎮方向:
公交線路1:從清遠新城客運站(鴻運廣場)乘坐公交10、公交218到清遠監獄站。
公交路線二:從清遠火車站乘坐9路、29路公交車到新城客運站(鴻運廣場),再換乘10路、218路公交車到清遠監獄站。
公交路線三:從管仲汽車站乘坐101、107路公交車到新城汽車站(鴻運廣場),再換乘10、218路公交車到清源監獄站。
公交路線4:從清遠北站乘坐29路、106路、107路公交車到新城客運站(鴻運廣場),再換乘10路、218路公交車到清遠監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