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妳見過這些精彩的古代案例嗎?

在《丁刻本公案小說集》中,人記載了壹個“殷端娥與二仆相爭相縣鵝”的故事:

據說在福建省同安縣,壹天傍晚,突然湧進壹群人。這群人裏有兩個人互相指責對方偷了自己的鵝。

面對這只巨大的白鵝,壹個叫蔡暢的仆人先說這只鵝是生日禮物,是住在城裏的主人,叫他送給住在鄉下的公公婆婆。另壹個叫趙露的人繼續說,他是壹個養鵝的人,專門養鵝,這只鵝顯然是他的鵝。

當時的同安縣縣長姓向。見天色已晚,便對兩人和其他旁觀者說:“先把這只鵝留在這裏,妳們各人先回家去,明早再來縣衙聽鵝叫。”

第二天早上,向縣令被提升到大廳後,他告訴大家,大廳下面的鵝是養鵝人趙露的。

蔡暢在法庭上哭訴道:“青田大師,我受了委屈。這只鵝顯然是我的。妳怎麽能獎給他呢?”

昨天在場的那些人也在心裏嘀咕:是啊,案子也沒審。有什麽理由把這只鵝掰給他?是因為他是養鵝的嗎?

“好問題,我來告訴妳。”項縣長笑笑:“妳家住城裏。如果妳餵鵝,妳必須用食物餵它們。他的養鵝人都住在城外,養的鵝都在田裏,吃的是草和菜。”

項縣令續道:“妳看堂下鵝拉的屎,都是青的麽?”他的原話是:“鵝吃小米粒,撒了屎就會變黃;吃草菜,撒糞就綠了。現在糞肥是綠色的。妳為什麽打架?"

故事的結局是;"將鵝還魯,將二十板驅之."

我喜歡宣揚桂姬,尋找事情的線索。

壹群愚者,也是有智有詐,不辨失與失。

我對賣針印象很深,不敢吃豆子和雞。

壹縣之稱神,壹鼠之道。

寫上面那首名叫《給程響趙玲君的七首情詩》的歌?寫《齊·殷珊令》這首詩的人是宋代的蒲守庚,名景全,號信全,別號法實。鹹淳七年至鹹淳十年(1271-1274)期間曾任廣東梅州知府。

同時也是著名詩人,尤擅寫詞,著有《新泉學詩稿》。此外,他還有壹個弟弟叫蒲守庚,在宋朝歷史上因反叛宋朝而聞名。

令人驚訝的是,這樣壹個人生成就如此巨大的人,竟然是壹個標準的西方人,準確地說,他的祖先是阿拉伯人。據日本學者藤田豐八介紹,蒲是阿拉伯語阿布的音譯。

著名歷史學家、被譽為“國寶”的陳垣先生曾稱贊蒲守弼為“元代西域人漢化的先驅”。

蒲壽碧的詩《勉吃豆雞》指的是下面這種情況:

南朝劉宋時期,山陰縣(今浙江紹興)的壹個早晨,兩個人為了壹只雞的歸屬問題吵了起來。就在他們爭執不下的時候,附近有人說:“妳還不如見個官,辯壹辯。”

當時,嚴復是山陰縣的縣令,名叫炫姬的人當場接受了這個案子。

府縣知府莊嚴地起身到廳上,才發現他已整了正官帽,整了整官袍,咳嗽了三聲,拍了拍木槌,說:“我要當眾知會雞。”

圍觀的人聽到縣令說要公開審判這只雞,都不敢笑,因為自從盤古開天辟地以來,他們只見過審問者,從來沒聽說過審問者。

這兩個人講過壹次這個故事。

所有的旁觀者都在看法官如何判決這個案件。

只見傅縣令笑著問壹個先跪在左邊地上的人:“妳早上給雞吃了什麽?”

那人回答說:“我早上給雞黃豆,因為我想把雞賣了,這樣稱重的時候會重壹些。”

“那妳早上給雞吃了什麽?”傅縣長也笑著向另壹個人問道。

那人答道:“我早上吃了小米粥,所以煮小米粥的時候,我就給雞餵了幾把小米。”

傅縣令叫衙役當場殺雞。首領在雞的肚子裏發現了未消化的大豆。

這件事是宋朝壹個叫桂婉容的人寫在壹本叫《唐音弼時》的書裏的。在《炫姬雞豆》壹文中,他用非常簡潔的文字寫道:“傅為之令,有雞之爭。炫姬問:雞早該吃什麽?壹片雲豆,壹片雲粟。殺雞破釜沈舟,有豆。那就懲罰那些說小米的。”

但《南齊書》記載“斷雞取粟者,責豆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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