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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波高新區稅務局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寧波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稅務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稅務局領導的處級單位。貫徹國家稅收方針、政策、稅收法規,主要負責高新區行政區域內納稅人的稅收征管工作,同時做好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和日常管理工作。

組織結構

1.辦公室

制定機關年度工作計劃、相關工作制度和長遠發展規劃;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文電、機要、會議、檔案、督查、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辦稅務宣傳、新聞發布、政務公開和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鑒定、評選、推廣和獎勵;負責局機關目標管理考核和監督;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NPC代表和CPPCC委員建議的有關事項;協助領導綜合協調相關工作。

2.政策和法規科

辦理行政復議、賠償案件和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對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評估;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稅收政策進行監督和審計;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務管理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的管理、推廣應用、認證和稅務備案、數據采集和審計管理。

組織實施綜合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制定具體操作辦法;承擔征管質量評估、納稅信用評價、稅收管理員制度等綜合征管工作。

3.收入會計科

編制年度稅收計劃和免稅及轉庫計劃;監督檢查納稅和退稅情況;開展稅收分析預測、稅收能力測算、重點稅源監控和企業稅收數據調查;承擔稅務會計、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數據的綜合管理和應用;負責稅款緩繳、壞賬稅和死稅核銷的管理;管理局的財務工作。

4.辦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

組織、協調、指導機關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實施保護納稅人權益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咨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務糾紛的調解;承擔熱線12366、網站辦稅服務專欄和短信系統的運行管理,承擔網站的運行維護;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和協調。

負責納稅人在稅務機關辦理的各類涉稅事項,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款繳納、欠稅公告、發票購售、稅法(宣傳)公告、金稅發售、開具、發票代開、納稅申報審核、咨詢輔導、受理納稅人涉稅項目審批申請等。

5.人事教育組

組織實施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辦機構設置、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監督檢查幹部人事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管理外交事務;組織實施精神文明建設、稅收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制定並組織實施人才培養、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和年度計劃,開展培養質量考核和評估;執行上級檢查的相關工作;承擔離退休幹部的服務和管理工作。

6.監督辦公室

組織實施紀律檢查和行政監察制度,制定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舉報、投訴和相關申訴;查處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和其他重大案件;開展執法監督和整改工作;組織開展整體“兩權監督”工作。

7.稅源管理科

負責所轄納稅人的監控、管理和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人稅務登記和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稅源預測分析、重點稅源管理的跟蹤監控、納稅宣傳、納稅輔導、納稅調查、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提醒、數據采集分析、所轄納稅人具體納稅評估、壹般違法行為處理。

8.稅源管理二科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納稅評估、日常審計和日常管理檢查;負責區局稅源管理部門納稅評估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管理;負責轄區內增值稅壹般納稅人和所得稅重點企業的典型納稅評估和上級部署的重點評估企業的納稅評估;牽頭組織開展行業、區域或重點稅源的專項納稅評估;推廣應用評估軟件,及時報送納稅評估案例及相關材料。

9、稅源管理三個科目

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和管理措施的執行和日常監督檢查,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確認,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信息管理系統的推廣、應用和維護,編制出口退(免)稅計劃。

10,稅源管理四部門

承辦大型企業和匯總(合並)納稅企業的納稅服務;負責大型企業和合並(兼並)納稅企業的稅源管理、納稅評估和日常檢查;貫徹國家涉外稅收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反避稅檢查,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稽查、外籍居民稅收監管、信息交流、國際稅收管理合作等工作。;負責所轄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的稅源管理;組織實施特別納稅調整。

機關黨委辦公室負責黨群工作;承擔思想政治工作;承擔入黨積極分子和黨員發展的教育、培訓和考察工作。

11,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組織實施全市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工作;承辦車輛購置稅的退稅、減免稅業務;承辦車輛購置稅補(換)證、過戶變更和過戶業務;組織實施車輛購置稅檔案管理;負責車輛購置稅的計劃、核算、統計和票證管理;負責審核計稅價格,建立新的車輛購置稅模型;負責車輛稅收“壹站式”管理系統基礎數據的傳輸。

機構概況

分別是: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收入核算科、納稅服務科(辦稅服務廳)、人員教育處、監察室、稅源管理壹科、稅源管理二科、稅源管理三科、稅源管理四科、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科。另設機關黨委辦公室。事業單位2個,正廳級,分別是信息中心和機關服務中心。

寧波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寧波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寧波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先後榮獲市級文明單位、市級先進基層黨組織、市級先進黨支部、市級“群眾滿意基層站(服務窗口)”先進單位、市級先進稅收學會集體、市級先進工會集體、國家稅務總局“巾幗建功文明崗”等榮譽。分局辦稅服務廳被認定為寧波市級(省級)“青年文明號”、“工人先鋒號”、“市級巾幗文明示範崗”。

寧波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寧波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稅務分局、寧波市國家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是寧波市國家稅務局直屬的職能齊全的分局之壹。主要負責部、省、市以及高新區行政區域內重要行業納稅人的國稅征管工作,同時負責組織實施全市汽車及車輛購置稅的征管工作。內設機構11,水平正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十條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和監督管理制度。上級稅務機關依法對下級稅務機關的執法活動進行監督。各級稅務機關應當對其工作人員執行法律、行政法規和廉潔自律規範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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