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農業大學2022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壹章總則
第壹條為維護學校和考生的合法權益,依法招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天津農業大學招生工作實際,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本章程是社會了解天津農業大學招生政策、法規及相關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天津農業大學開展招生咨詢和錄取工作的主要依據。
第三條學校概況
1.學校名稱:天津農業大學
二。辦學類型:公辦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
三、辦學層次:碩士和本科。
四。學校代碼:10061
5.學校地址:東校區:天津市西青區金井路22號
西校區:天津市西青區津通公路19號
薊州校區:天津市薊州區五百戶鎮清池村1
基本信息:天津農業大學,創建於1976,是天津市唯壹壹所農業院校。學校現有三個校區,占地面積1.292畝,建築面積38萬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近1.5萬人。現有教職工1000余人,其中雙聘院士4人,國務院政府特殊津貼專家18人,國家級人才7人,省部級人才53人。優秀教師1人,先進個人1人,天津市教學團隊14人,天津市名師12人,天津市創新團隊165438人。現有本科專業和專業方向48個,涵蓋農、工、理、管、經、文等7個學科,設有9個學術型碩士學位授權點和4個壹級學科碩士學位授權點。2017年批準2065 438+07-2020年天津市建設(培養)大學為博士學位授權單位,作物學、獸醫學、水產學3個壹級學科授權建設博士學位。天津市壹流學科1個,天津市重點學科4個,天津市特色學科5個,天津大學服務業特色學科2個,國家大學生校外實踐教育基地1個,國家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4個,省壹流本科專業建設點11個。國家壹流本科建設課程2門,天津市壹流本科建設課程29門。最近兩屆教學成果獎獲天津市教學成果獎13項,其中壹等獎5項,二等獎8項。五年來,承擔各級科技項目1000余項,其中省部級以上項目520項。1成果獲國家科技進步二等獎;38項成果獲省部級獎勵,其中國家農牧漁業豐收獎壹等獎2項,神農中國農業科技獎科研成果壹等獎3項,天津市科技進步獎壹等獎2項。學校在2007年教育部本科教學水平評估中獲得“優秀”。經過多年的辦學實踐,學校形成了貼近區域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現代都市農業的鮮明辦學特色。
第二章招生機構
第四條學校設立招生委員會,下設普通本科招生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招生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本科招生工作,制定本科招生政策和招生計劃,決定本科招生有關重大問題,主動接受天津市紀委監察局駐天津農業大學紀檢組的監督。
第五條學校應當設立普通本科招生辦公室(以下簡稱招生辦),是組織實施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負責招生日常工作。
第三章招生計劃
第六條學校根據發展規劃、辦學條件、學科發展、生源狀況和社會需求,制定2022年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計劃(預留計劃數不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的1%),按照教育部核定的具體招生專業和招生人數,在規定時間內發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同時將通過其他方式向社會公布。在招生過程中,經學校招生領導小組同意和上級批準,生源好、誌願充足、錄取分數線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可適當調用預留計劃。
第四章準入規則
第七條學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的原則;執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制定的招生政策以及章程頒布的有關規定;以考生誌願和高考成績為主要錄取依據,綜合評定,擇優錄取。在錄取過程中,我自覺接受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八條高等學校執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政策,分為平行誌願和順序誌願錄取規則。實行平行誌願投檔的省份,按照生源所在地的政策執行。實行順序誌願投檔的省份,遵循誌願優先的原則,即從高分到低分排隊錄取第壹次報考我校的考生;只有當其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線上作為第壹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人數少於我校招生計劃數時,作為第二誌願報考我校的考生才會被錄取,以此類推。
第九條專業誌願錄取遵循“分數優先”的原則,即同壹科目、同壹批次的考生按其投檔分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隊,然後按考生填報的專業誌願順序錄取。如果考生成績沒有達到第壹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即是否達到第二個專業誌願錄取分數線,以此類推,直到最後壹個專業誌願。在考生所報專業誌願未被錄取的情況下,服從專業調劑的可調劑到未完成的專業;對於不服從調劑的,予以辭退。專業誌願者是沒有年級差異的。
非高考改革省市,分數相同時,依次參考語文、數學、外語成績,優先錄取單科成績較高的考生。單科成績不變的,優先考慮獲得省級優秀學生、優秀學生幹部、三好學生等榮譽稱號的考生。
實行高考綜合改革的浙江、山東、北京、天津、海南、遼寧、河北、湖北、湖南、江蘇、重慶、福建、廣東等省市的考生,參照第十條執行。內蒙古考生按第十壹條執行。
第十條浙江、山東、北京、天津、海南、遼寧、河北、湖北、湖南、江蘇、重慶、福建、廣東等省市的招生工作,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和相關辦法進行。高考綜合改革試點省市考生須符合我校招生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投檔結果相同時,按各省市確定的相同排序規則進行專業錄取。
第十壹條對內蒙古自治區考生,根據內蒙古自治區規定,實行“在招生計劃1: 1內按專業誌願排隊”的錄取規則。
第十二條政策性加分考生錄取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體格檢查標準嚴格按照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發布的《高等學校體格檢查指導意見》及相關補充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天津農業大學非英語專業所有公共外語課程均為英文,小語種考生應認真填寫。
第十五條報考英語專業的考生對我校英語口語無特殊要求,按照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相關要求執行。
第十六條環境設計專業,我校只接收省、自治區、直轄市藝術類專業統考成績達到本科合格的考生,文化課高考成績必須達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及以上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錄取時,根據招生計劃,對學生進行德、智、體綜合考核,根據學生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擇優錄取。綜合成績相同時,優先錄取藝術統考考試成績較好的考生。實行平行誌願省份,綜合成績計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部門制定的原則為準;實行順序誌願填報的省份,以我校綜合成績計算辦法為準。我校綜合成績=文化考試成績×50%+藝術統考專業測試成績×50%。在錄取過程中,我校將根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生源情況和招生計劃執行情況,在招生總計劃中進行適當調整。
第十七條我校為農業院校,享受農業院校錄取優惠政策(環境設計除外)。具體優惠政策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相關政策為準。
第十八條學費標準:農、經、管專業本科每生4400元;理工科外語專業每生每學年5400元;軟件工程專業(天津市“3+1”教學模式示範專業)按天津市發展改革委批準的示範軟件學院收費標準執行;藝術類專業每生每學年12000元;預科階段預科生每學年每生3800元。住宿標準:6人帶獨立衛生間每生每學年1000元;6-8人沒有獨立衛生間。每個學生每學年600元。以上收費標準如有調整,按天津市價格主管部門批準的收費標準執行。
第十九條天津農業大學在收到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辦核準備案的考生名單後,發送錄取通知書,錄取通知書采用特快專遞方式發送。
第五章後續管理
第二十條按國家規定招生的新生,憑錄取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按學校的有關要求和規定時限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應向學校請假。不請假或請假逾期者,除不可抗力等正當理由外,視為放棄入學資格。應征入伍的新生,必須在大壹第壹學期Xuexin.com新生報到截止時間前,持入伍通知書到學校辦理保留入學資格手續。逾期不辦者,視為放棄入學資格。學校報到時會對新生入學資格進行初審,審核通過者辦理入學手續,註冊為學生;在復查中,發現學生有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等現象。,並認定為復查不合格,應取消其學籍。
第二十壹條新生入學後,學校按《天津農業大學學生管理規定》辦理;根據教學計劃訓練學生。
考生如需調整專業,應根據《天津農業大學轉專業規定》的相關規定,經本人申請,結合學校資源情況進行調整。以專項招生形式錄取的學生,在國家有相關規定或錄取前與學校有明確約定的情況下,不得轉專業。
第二十二屆新生入學後在西校區上課,部分本科生壹年後轉到東校區。
第二十三條我校設有國家獎學金、天津市人民政府獎學金、天津市優秀學生、天津市優秀學生幹部、天津市創新創業獎學金、王獎學金、校級優秀學生獎學金和個人獎學金。經認定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部分學生可獲得國家勵誌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新長城助學金等國家和社會救助。在校期間,服兵役學生可以申請兵役教育資助,畢業後服務基層有機會申請服務基層學費補償。學校還設立了勤工儉學崗位。
第二十四條學生完成規定的學業,經考核達到畢業標準的,按照國家規定授予天津農業大學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證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天津農業大學學士學位條例實施細則》規定條件的畢業生,授予學士學位,頒發學位證書。高職院校畢業生應在畢業證書上註明“本科學習為專科起點”字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章程僅適用於天津農業大學2022年本科招生。
第二十六條本章程由天津農業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核。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天津農業大學此前有關本科招生的政策規定凡與章程不壹致的,壹律廢止,以章程規定為準。
第二十八條在招生咨詢過程中,天津農業大學顧問的意見和建議僅作為考生填報誌願的參考,不作為學校錄取承諾的壹部分。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由天津農業大學招生就業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咨詢和錄取結果查詢方法
電子郵件:趙生@
聯系電話:022-23799551,022-23792191。
招生監督電話:022-23788565
東校區:天津市西青區津荊路22號郵政編碼: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