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農業農村廳向社會公布《關於進壹步加強農村宅基地和村民住房建設管理的十項措施》(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意見稿第八條引起了很多人的關註:
八、建立村民住房履約保證金制度。對符合建房戶住房申請條件的,鄉鎮在核發《鄉村建設規劃許可證》和《農村宅基地批準書》前,根據村集體經濟組織村規民約的約定,參照上壹年度農民人均收入的3-5倍標準,收取村民建房履約保證金、舊房退出履約保證金和景觀建設履約保證金,保證金由鄉鎮保管。所建房屋通過鄉鎮竣工驗收後,建築使用者憑農村房產證向鄉鎮申請退款。建房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不得擠占、轉移、挪用。
資料顯示,福建省農民人均年收入約為2.5萬,按照意見稿中提到的“3-5倍標準”,為7.5-12.5萬。也就是說,如果這壹措施順利實施,就意味著以後村民要想在村裏建房,必須提前繳納近10萬元的保證金,這樣才能辦理建房用地和規劃手續,之後才能順利建房。要知道,10萬元對於農村村民來說可不是壹個小數字,也就是意見稿中提到的壹個人3-5年的收入,對於大部分打算建房的農民來說堪稱“雪上加霜”。雖然意見稿中明確指出,房屋建設竣工驗收後,這筆錢全額返還,但蓋房子本身就需要村民承擔大量費用。普通農村家庭怎麽可能同時拿出這麽多錢?
無獨有偶,壹些地方也開始采取措施,對農村建房提前收取押金。比如上面的截圖,是壹位江西永豐的網友在網上給主管部門的留言,也是關於收取建房押金的問題:按規定先交了費用,等房子建好了再退押金的時候,卻屢屢受阻,其Q卻以各種理由遲遲不出。我想這也是為什麽叫押金,可以全額返還,卻引起討論、爭議甚至沖突的壹個原因。
換個角度考慮,就能理解農村建房開啟“保證金”模式的初衷,因為農村宅基地建房問題太復雜太嚴重,尤其是非法占用耕地建房問題,已經威脅到我國654.38+08億畝耕地紅線和人民群眾的糧食安全。
非法占用土地建房
很多村民缺乏農村建房的法律意識,以為找塊地(比如自己承包的地)就能蓋房子,只要不涉及土地使用糾紛,何樂而不為呢?其實國家對農村建房有嚴格的管理制度,因為要考慮土地規劃(土地空間規劃和村莊規劃)。如果占用農用地,將威脅到我國耕地紅線和國家口糧安全。對壹家兩戶來說可能不明顯,但對中國廣大農村來說將是不可想象的。如果占用了國家規劃的公路建設,城鎮建設,各種保護區,會非常危險。就算是村民私自建的,為了滿足規劃利用,後期也要拆遷。
蓋新房不賠舊房。
還有,壹些村民可能開了新的宅基地,而不是交出他們的舊宅基地,這違反了“壹戶壹宅”的原則,也造成了農村土地的不公平使用。此外,還有未批先建的情況,這是很難解決的問題。
建築施工中存在許多問題
比如,我國大部分地區對農村建房的面積和層數都有要求,各地對面積的使用都有標準。壹般樓層高度不能超過三層。如果超過層數,需要特別審批,需要聘請有專業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施工。還有建房過程中引發的土地糾紛、施工工資、施工安全問題等。出現問題,都是問題。
風格建設控制
比如福建這次出臺的征求意見稿,也明確規定了農房的風格控制,要結合當地傳統文化特色,對農房的“屋頂、山墻、墻體、門窗、立腳、色彩、材料”有控制要求。
為了達到綜合改善的效果,引入了提前繳納“樓押金”的要求,因為其他很多控制措施都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我覺得這也是很多地方出臺這個政策的無奈之舉。
很多人還把建房交“保證金”的情況解讀為“農村建房預付款的開始”、“宅基地自由使用時代的終結”。至於是不是危言聳聽,我不知道,但我國現行相關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符合宅基地使用條件的村民,無償劃撥使用農村宅基地,不收取任何費用。
但是按照目前我國農村宅基地的利用現狀,不收取任何費用,估計以後是行不通的。
壹是符合入戶條件,但因宅基地指標不足,“戶無房”現象十分普遍。
目前農村土地資源日益緊張,很多地方由於村宅基地指標不足,長期不批準新申請的宅基地。特別是對於已經結婚的年輕人來說,雖然符合戶籍和宅基地申請的條件,但由於村裏沒有宅基地,他們無法批準新的宅基地來滿足自己的住房需求。再加上亂占地建房政策越來越嚴,不允許擅自開地建房,這就迫使這些村民通過花Q買宅基地來滿足自己的居住需求。
對於宅基地的交易,我國也有相應的規定:必須在村集體內部流轉,買方必須滿足“壹戶壹宅”的條件。因此,在Q上購買成為獲得宅基地使用資格的主要途徑,這也在壹定程度上預示著宅基地有償使用時代的到來。
二、對過度使用宅基地收取土地使用費。
我國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了“壹戶壹宅”的原則,明確指出村民使用宅基地要嚴格按照當地面積標準,超標就要受到處罰,形式是繳納壹定的土地使用費。根據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很多地方都規定了宅基地面積使用的地方標準。對於超面積使用宅基地的,壹般按照超面積的大小和臺階收取土地使用費。超出面積越大,單位面積成本越高。超標宅基地收取土地使用費的方式也說明,土地有償使用是未來宅基地管理過程中要采取的主要手段。
收取農房建設“保證金”是否是“農房建設預付款時代的開始”和“宅基地無償使用時代的終結”的前兆,根據現行政策尚不明確。僅從農村土地為民所用的角度來看,全國範圍內使用宅基地費並不符合這壹初衷。目前村民使用Q地只是無奈之舉,也是壹種有效的約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