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農村宅基地永久轉讓合法嗎?

農村宅基地永久轉讓合法嗎?

法律主觀性:

如果宅基地使用權人隨意轉讓宅基地,很有可能導致轉讓合同無效,因為轉讓宅基地必須符合法定條件,不符合條件的,無效。壹、農村宅基地如何流轉要合法,必須滿足幾個基本條件:壹是每戶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二是自願轉出唯壹宅基地的,將無法辦理宅基地審批;第三,轉讓行為是經過村集體經濟組織批準的;第四,轉讓後應向有關部門備案;第五,宅基地要有土地證,防止私自轉讓耕地建房。宅基地轉讓應滿足的基本條件:轉讓方和受讓方都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最後要知道的是,雙方同意簽訂宅基地轉讓協議,但這個協議可能存在隱患。本協議對內有效,對外無效,對達成協議的雙方有效。但由於宅基地使用權證未變更,轉讓方仍可將宅基地抵押或進行其他操作,給受讓方造成損失。因此,為了保證轉讓方的權益,在簽訂協議後,要告知村集體取得同意,再由村集體告知、審批並向上級政府發放轉讓的宅基地使用權證書。農村宅基地流轉在取得宅基地使用權證書後才算完成。二、宅基地轉讓糾紛如何處理1。協議取決於具體的簽約對象。宅基地轉讓協議的效力取決於具體的簽約對象。如果宅基地是在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之間流轉的,那麽協議是有效的;如果宅基地使用權未經集體經濟組織同意轉讓給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那麽是無效的。因為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宅基地屬於集體經濟組織,為了滿足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居住和生活需要,不能像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成員壹樣進行流轉。2.無效協議的法律後果是恢復原狀。根據合同法的規定,無效協議的法律後果是恢復原狀,但因為關系到當事人的基本居住權和生存權,不利於問題的解決,所以上海采取了變通的辦法,房屋未交付使用的,恢復原狀;房屋已交付買受人居住使用的,應本著尊重和維持現狀的原則處理,駁回產權人要求買受人搬出的訴訟請求。3.宅基地轉讓協議簽訂並履行後遇到拆遷怎麽辦,那麽法院可以通過判決拆遷款的歸屬直接處理雙方的糾紛。買受人由集體經濟組織組織的,搬遷資金全部歸買受人所有。如果買受人不是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甚至不是城鎮戶口,則在搬遷資金分配過程中按照“37-37”的原則處理。3.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哪些法律?(1)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和行使主要涉及國家土地管理制度。《土地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對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及行使權利時的必要限制都有明確規定。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應按這些規定辦理。通過進壹步發展和完善國家土地管理制度,可以逐步解決有關法律法規實施中的問題。民法典作為調整均富者財產關系的民法,可以對國家土地管理制度的具體內容作出必要的規定,不再贅述。(二)關於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和抵押,我國地少人多,必須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目前,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尚未完全建立,宅基地使用權是農民基本生活保障和安身立命的基礎。從全國範圍來看,放開宅基地使用權轉讓和抵押的條件尚不成熟。特別是農民只有壹處宅基地,和城市居民不壹樣。農民壹旦失去房屋和宅基地,就失去了基本的生活條件,影響社會穩定。為了維持現行法律和國家關於農村土地的現行政策,並為今後修改或調整相關法律和政策留有余地,民法典的規定應與土地管理法和其他法律的規定保持壹致。根據法律規定,可以知道,要合法轉讓宅基地,轉讓方和受讓方都必須是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非組織成員不能轉讓。

法律客觀性:

土地管理法

第十壹條

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依法屬於村農民集體所有的,由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委員會經營管理;

已被村內兩個以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集體所有的農民,由村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或者村民小組經營管理;

已經屬於農民集體所有的,由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經營管理。

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條

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其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售、出租、捐贈房屋後,再次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 上一篇:南寧禁止養德國牧羊犬嗎?
  • 下一篇:2022年浙江省考試報名條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