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可以直接申請仲裁。
3.如果您對仲裁結果不滿意,您可以在收到仲裁函後15天內向法院提起訴訟。
壹、農民工討薪的途徑有哪些?
1,先協商,爭取協商解決。談判時註意以下幾點:
(1)要團結,可以選擇代表進行協商;
(2)主動出示證據,並註意通過錄音等方式保存談判記錄;
(3)說明政府和法律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懲罰,讓老板對我們心存敬畏。
2.撥打12333,12348,12351。
當農民工不知所措的時候,不要害怕!這時候可以撥打這三個號碼進行咨詢,幫助維權:
12333:勞動保障監察部門熱線
12348:司法部門熱線
12351:工會組織熱線
3.申請調解
單位有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的,可以申請調解。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由勞動者、用人單位和工會代表組成。
請註意,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主任必須是工會代表!
4.工會有義務找到工會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遇到拖欠工資的農民工,可以撥打工會“12351”維權熱線,也可以到工會幫助中心或工會法律援助中心尋求幫助。
工會可以直接出面與用人單位協商,或者協調勞動保障監察部門解決;需要打官司的時候,工會也會提供專業的法律援助。
5.找到政府
如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可撥打勞動保障監察部門“12333”熱線,登錄當地社保部門官網,或直接到當地勞動監察機構投訴。
抱怨時要註意:
拖欠工資必須在2年內發生;
查清隸屬關系,向單位所在地監察機關投訴;
書面投訴材料應當載明姓名、性別、身份證明、年齡、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用人單位的名稱和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
說明拖欠工資的事實,要求全額支付工資等投訴和請求。
如果寫不出書面投訴,也可以口頭投訴,由接待人員記錄,經投訴人確認後按手印。
6.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需要註意的是,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目前,各地勞動爭議仲裁機構開辟了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優先受理和開庭審理欠薪爭議;及時裁決和結案。
7.起訴
有三種情況:
勞動仲裁後的勞動爭議案件,任何壹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
仲裁後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後,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以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屬於拖欠勞動者範疇的,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8.沒錢打官司免費法律援助的討薪農民工,可以向用人單位和單位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請法律援助機構指派律師免費幫妳打官司。
申請時應提交:①身份證明材料;(2)經濟困難證明;(三)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案件材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91條
用人單位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經濟補償,也可以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四)解除勞動合同後,未依照本法規定給予勞動者經濟補償的。
第八十八條各級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遵守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監督。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權檢舉和控告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