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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鞍山小升初擇校政策,可以跨地區擇校嗎?

小學進入初中不需要入學考試,大部分都是就近入學,不需要考試。但民辦初中和部分公辦重點初中仍舉行初中入學考試。以下是我為妳整理的馬鞍山初中擇校政策,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壹、馬鞍山2023年小升初擇校政策根據《安徽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工作的通知》(皖教育廳〔2023〕57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就做好2023年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壹、招生原則

(壹)以縣(區)為主,市級統籌。市教育局統籌全市義務教育招生工作。縣教育局全面負責組織實施轄區內義務教育招生工作。

(二)就近公辦免試、民辦免試入學。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按學區劃分免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按批準的計劃免試。堅持公辦和民辦學校協調發展,依法保障每個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3)“兩個統壹”優先。公辦義務教育學校要優先保障符合“兩統壹”的適齡兒童少年就近入學。“兩統壹”是指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與法定監護人壹致,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的產權證壹致,房產為產權完整的成套房屋(100%產權)。

(4)公平、公正、公開。縣教育局和招生學校要及時向社會公布招生政策、招生程序和招生結果,同時做好政策宣傳解讀,主動接受社會監督,確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開。

二、組織實施

(1)科學合理地劃定學區。各縣區教育局要根據適齡兒童少年數量、學校分布和規模、行政區劃、交通狀況等因素,科學劃定各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學區,並於5月底前向社會公布。學區劃定後,應該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的,由縣教育局邀請相關單位和家長代表對方案進行論證,報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後實施。同時應積極宣傳,確保社會穩定。

(二)依法保障入學權利。縣教育局要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切實保障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小學入學政策年齡原則上截至2023年8月31時應為6周歲。學區內公辦學校有空缺學位的,可適當放寬,但必須是截至2023年8月365438+2月31年滿6周歲。對於放寬年齡的,壹定要公開規範。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確需延期入學或者休學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區教育局批準。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不送適齡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或者輟學,情節嚴重或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3)做好組織招生工作。縣教育局要完善義務教育招生報名制度,按照“非必要不提供材料,非必要不收集信息”的原則,提前明確、廣泛宣傳報名所需材料、報名時間和辦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學前教育經歷、計劃生育證明、超出正常入學政策年齡證明等不必要的證明材料;預防接種證不是入學的必備條件,可以要求學生在開學後及時提供。信息采集應在招生時壹次性采集,不得隨意使用各種app、小程序重復采集學生相關信息。加快推進戶籍、房產、社保等入學相關信息共享,逐步實現網上報名、材料審核、入學,切實為群眾辦事提供便利。適齡兒童少年的法定監護人應在規定時間內持戶口簿、房產所有權證等材料到學區所在的公辦學校登記(房產所有權證可使用電子證書),並按要求登錄“安徽省中小學招生服務系統”進行信息采集(花山區、雨山區小升初家長登錄“馬鞍山市中小學招生服務系統”)。市區初中招生按照《馬鞍山市2023年市區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執行。

(4)規範民辦學校招生。繼續深入推進民辦義務教育規範化發展。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應當在審批範圍內招生,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具體招生計劃、範圍和對象應由審批機關規定。報考人數少於或等於招生計劃的,直接錄取。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搖號,並邀請紀檢監察部門現場監督或公證部門現場公證。學校不得自行選擇性招生。未被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錄取的,由市、縣、區教育局安排在原學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不符合“兩統壹”的適齡兒童少年,根據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學位情況統籌安排。民辦壹致學校七年級招生可根據家長意願,通過直接招生的方式確認。直接招生人數未達到或超過招生計劃的,按上述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要求執行。

(5)特殊情況下妥善安排入學。

1.各縣區教育局和學校要高度重視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問題,深入落實“兩為主、兩包含、以居住證為主要依據”的入學政策,確保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務教育。鄉鎮寄宿制義務教育學校應當優先招收農村留守兒童。

2.各縣區教育局和學校要按照《關於打造人才高地推進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關於進壹步做好外商投資高管和高科技人員子女入學保障工作的通知》、《關於妥善解決外商投資、外來務工人員和人才子女入學問題的通知》、 和《關於印發<馬鞍山市軍人子女優惠教育實施細則>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及拆遷戶子女相關政策,並做好相關人員子女入學服務工作。

3.屬於下列情形之壹的適齡兒童、少年,可以進入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就讀,並可憑相關證明申請正常入學:

(1)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的產權證壹致(房產為產權完整的完整房屋),適齡兒童少年的戶籍與法定監護人的戶籍不壹致,但符合以下條件:父母壹方為現役軍人或在外地工作、定居國外的兒童少年在房產登記;或者父母離異,父母壹方在房產登記的兒童、青少年;或父母均為現役軍人或邊防軍人、境外人員的兒童、青少年,其祖父母戶籍在房產;

(2)兒童少年法定監護人的房產不是成套房屋,但在2021、21年5月前,兒童少年戶籍與法定監護人戶籍壹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的產權證壹致,房產完全擁有(100%產權)。

4.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適齡兒童、少年,由教育部門根據學區內公辦學校的學位予以安排:

(1)婚後因無房,三代同父母共住壹套房的家庭;

(2)適齡兒童與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不在同壹戶籍地,或戶籍與常住戶口不符的;

(3)適齡兒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只有戶口(含集體戶口和戶口),沒有住房的;

(4)適齡兒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居住在沒有完全產權的房屋內;

(五)其他需要統籌安排的情形。

(六)保障殘疾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各縣區教育局要積極推進轄區內普通學校資源教室建設,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辦學條件,切實落實“以隨班就讀為主體、特殊教育學校為骨幹、教師送教上門為補充”的方針,實施“壹生壹案”,深入推進普特融合和全納教育,確保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97%以上。縣教育局和普通中小學應當嚴格執行殘疾兒童隨班就讀的相關政策,不得拒絕、歧視或者變相排斥有隨班就讀意願的殘疾兒童少年。要會同各級殘聯等相關部門,統籌安排轄區內各類殘疾兒童少年入學工作。對因重度殘疾不能上學的,縣區教育局要會同衛生、民政、殘聯等部門,安排相關學校提供規範有效的上門服務。市縣特殊教育學校要做好招生宣傳和政策咨詢工作,按照國家政策切實保障符合就讀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市特殊教育學校負責協助縣區教育局做好殘疾兒童少年安置評估、隨班就讀師資培訓,指導三縣辦好特殊教育學校。

第三,政策規定

(1)嚴格執行“學位年限”。自2021秋季入學以來,我市公辦中小學按照“新生老辦法、新政策”的原則,實行“學位年限”。公辦小學實行“六年壹學位”,即同壹套住宅。從入學當年起,六年內只能安排壹名適齡兒童(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在學區內小學就讀;公辦初中實行“三年壹學位”,即同壹套住宅。從入學當年起,三年內只能安排壹名適齡少年(符合國家生育政策的除外)就讀學區內初中。每學年開始時(畢業年級為5月初),學校負責核實每個學生法定監護人的產權證和戶口本,確保與入學時間壹致。

(2)嚴格落實均衡安置要求。按照《關於進壹步做好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均衡安置工作的通知》(馬教秘〔2020〕66號)文件精神,各學校要全面落實陽光均衡安置要求,落實“堅持面向全體,辦好每壹所學校,教好每壹個學生”的教育理念,切實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我市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在初始年級,要認真研究學生結構、性別構成、師資隊伍、班級規模規定、課程資源等。,制定均衡安置方案,報教育局審核備案。不得設立或變相設立重點班和非重點班。非初三年級不得以升學為目的重新設立強化班、尖子班、進修班。各區教育局要建立和落實責任追究制度,邀請紀檢監察部門和新聞媒體現場監督新生安置工作,並設立咨詢舉報電話,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督。

(3)嚴控公辦學校擇校現象。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必須優先保證學區內符合適齡兒童少年“兩統壹”,不得在學區外違規招收適齡兒童少年,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與招生掛鉤的費用。

(4)嚴禁民辦學校超計劃招生。民辦學校必須在批準的招生範圍內招生,嚴禁超計劃招生。未取得辦學許可證(含籌建期)的不得招生。民辦學校不得拒絕已經抽簽錄取的學生,不得強迫或變相強迫學生放棄錄取或轉學。對違規招生的,教育部門將依法依規進行處理,並將違規行為及整改情況作為民辦學校年檢和核定下壹年度招生計劃的重要依據。

(五)嚴格學籍管理。義務教育階段不允許學生跨學區、跨學校借書,嚴禁掛靠學籍、分離國籍。民辦義務教育學校非初三年級學生的學籍是“只出不入”。嚴禁學校擅自接收已被其他學校正式錄取的新生。9月30日前應建立電子學籍信息,確保學籍信息的準確性、及時性和完整性。學籍信息將作為初中生三年後報名參加中考的依據。只有在學籍所在初中實際就讀滿三年的考生,才能填報中考時分配到省級示範高中的誌願。

(6)嚴格控制大班額。縣區教育局要做好適齡人口預測,準確判斷招生形勢,加快中小學規劃建設,增加學位供給,優化教育資源配置,深入推進集團化辦學。在招生期間,對區域內大班額學校進行預警,確保中小學初始年級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班額招生,防止出現新的大班額、大學校規模。

(7)嚴格做好控制輟學工作。各縣區教育局要完善制止輟學機制,高度重視貧困家庭兒童入學工作,落實貧困家庭學生免費政策和補助政策,防止適齡兒童少年因病致貧輟學,妥善安排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確保適齡兒童少年盡最大努力提高義務教育鞏固水平。

第四,幾個要求

(1)加強領導,明確責任。縣教育局要高度重視招生工作,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領導小組,明確工作職責,細化任務分工,規範操作流程,積極穩妥地推進招生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和“誰審批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誰舉辦誰負責”的原則,認真落實國家、省、市關於普通中小學招生的政策,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平穩有序進行。

(2)加強監督,嚴明紀律。嚴格執行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招生“十面旗幟”和《馬鞍山市幼兒園招生若幹規定》的相關要求,暢通舉報和受理投訴渠道,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將中小學招生納入縣教育局年度目標考核任務。各縣區教育局要加大對違規招生的查處力度,完善問責機制,規範招生程序,嚴懲違規行為。

(三)廣泛宣傳,公開透明。統壹招生前,各學校要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向社會發布招生簡章(包括招生時間、招生計劃、招生方式、收費標準等信息)。各縣區教育局要做好轄區內中小學招生政策的宣傳和解讀工作,督促學校通過致家長信、家長會等形式,全面、深入、細致地向學生和家長告知招生政策,確保學生和家長及時了解該知道和知道的內容。做好輿論引導,讓社會了解、理解和支持招生工作,營造良好氛圍,切實維護適齡兒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合法權益。

各縣教育局要根據本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轄區內義務教育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招生具體方案,於5月底前報市教育局備案,認真做好招生工作。

第二,馬鞍山小升初可以跨區擇校嗎?不可以,小升初是義務教育階段,按照教育局規定只能在區內入學,不能跨區。但不是所有學校都不能跨區,民辦學校和寄宿制學校還是可以跨區招生的。

三、如何考察學校第壹,師資和管理

教師的教學能力和人格素質對學生有潛移默化的影響,教學質量高。壹所對學生負責的高中,無疑能為孩子考上好大學做出貢獻。很多孩子喜歡壹門課,是因為喜歡老師。如果他們不喜歡老師,他們的成績很可能不理想。

管理也很重要(比如學校入學管理是否嚴格,手機管理是否嚴格,學校對老師的管理...).現在大部分高中的寄宿制學校,如果管理不嚴格,很可能會造成很多安全隱患。而嚴格的管理制度也能為孩子的學習和生活提供很好的保障。

第二,學風和環境

環境是影響人後天發展的重要因素,同伴群體的行為和心理對每個學生都有很大的影響。俗話說“近墨者黑,近墨者黑”這是事實。有些學校學風下降,管理放任自流,會導致惡性循環,教學質量難以提高。在壹個所有人都積極向上的環境中學習,所有人都被感染,從而大驚小怪。

第三,距離和交通

不建議孩子去太遠的學校,因為孩子正處於形成完善人格的關鍵時期,需要經常和父母溝通。如果距離太遠,孩子會長期住校,孩子的壹些思想問題得不到及時解決。而個別寄宿制學校往往寄宿制教師較少,無法解決這壹問題。

如果距離比較遠,學校管理老師或者老師住校比較多的話,可以考慮多壹些。畢竟老師有更多的時間和經驗去陪伴和管理孩子,這是相對重要的。

第四,孩子自身因素

父母是最了解孩子的人。在選擇高中的時候,要考慮孩子本身的各方面。如果孩子獨立、自主、好動,不易受周圍環境影響,那麽可以給孩子選擇壹個相對自由的學校。但大多數孩子容易受周圍環境影響,被動學習,主要依靠老師的監督。所以要盡量給孩子選擇壹個管理嚴格,學風優良的學校。

重點高中和重點班不壹定適合孩子。如果孩子更容易受到優秀生競爭的激勵,從而嚴於律己,力爭上遊,那麽這樣的孩子可以選擇重點高中和重點班。如果孩子對自己不夠自信,不能承受學習競爭的巨大壓力,那麽可以選擇去普通高中和平行班,也會受到老師更多的關註,這對孩子的成長和學習非常重要。

在選擇學校的時候,家長還要關註孩子的學習基礎是否適合重點高中和實驗班,對孩子的基礎最好!如果孩子的基礎不紮實或者缺乏,花太多的經驗或者金錢,在選擇學校或者班級的時候確實效果不大,甚至不利於孩子的終身發展(比如自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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