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這些法律法規保駕護航。
反對家暴不是“家務事”
“打老婆是家務事”、“棍棒底下出孝子”等傳統觀念依然存在;壹些基層民警仍將家暴視為“家務事”,不願意介入家暴案件。長期以來,家庭暴力給家庭和諧蒙上了壹層陰影。
然而,2016年3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的《反家暴法》卻為家暴受害者“撐起了腰”。
《反家庭暴力法》界定了家庭暴力的範圍,即家庭成員之間以毆打、捆綁、殘害、限制人身自由、經常性虐待、恐嚇等方式實施的身心侵害行為。
值得壹提的是,反家庭暴力法還提出,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以外的人之間實施的暴力行為,參照本法規定執行。這也意味著“同居暴力”也被納入其中。
反家庭暴力法還提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有遭受家庭暴力的現實危險,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此前有媒體報道,截至2017、10年底,全國各地法院共發出人身安全保護令1830份,長期成為眾多家暴受害者的“保護傘”。
除了反家暴法的“護航”,全國婦聯近日發布《婦聯組織受理家庭暴力投訴工作規則(試行)》,要求進壹步規範婦聯組織受理家庭暴力投訴工作,切實履行預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定職責。
新出臺的婦聯受理家庭暴力投訴工作規則為***16,主要包括向社會公布通訊地址、電子郵箱、投訴電話、工作時間等內容。
打破性別歧視,助力女性職業發展
前段時間,雲南省某醫院規定“男性畢業生可優先錄用”,引發爭議。無獨有偶,近日,壹名女員工在產假期間被辭退的新聞也被廣泛討論。
除了社會關註的聲音,職場女性的合法權益也有法律“護航”。
根據《就業促進法》的規定,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從事的工作或者崗位外,用人單位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就業促進法》還規定,用人單位招用女職工時,不得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限制女職工結婚、生育的內容。
此外,《婦女權益保障法》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降低女職工工資、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
除了從法律上保護女性在職場上的合法權益,很多地方還出臺了壹系列措施幫助女性就業。
比如,天津從今年開始實施“百萬技能人才培訓福利計劃”,提升女性就業能力;去年底,四川開辦了居家靈活就業孵化園,開展了各類婦女素質提升培訓。
31省份延長產假,生育福利有保障。
說到女性最關心的話題,生育話題壹定是“榜上有名”。尤其是全面實施“二孩政策”後,女性生育期間能有哪些福利待遇,備受社會關註。
2016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獲得延長產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對此,各地普遍修訂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將產假調整為“國家法定節假日98天+生育獎勵假”。記者註意到,目前已有31個省份延長了產假。延期後最短產假已達128天。
此外,隨著“二孩”政策的出臺,越來越多的育齡婦女享受到了生育保險待遇。截至2016年底,我國生育保險待遇水平達到人均15385元,比2012年增加4098元,年均增長8.1%。
解決“三點半問題”、“入園難”等教育難題
小學生過早放學的“三點半問題”給媽媽們接孩子帶來了諸多不便,也引起了社會的關註。在今年全國兩會的“部長通道”上,教育部部長陳寶生回應了這個問題。
陳寶生指出,去年2月教育部下發了關於解決這個問題的通知,壹年來問題得到了壹定程度的緩解。25個省份已經下發通知,制定了符合各省實際的政策措施。經過壹年多的實踐,我們探索出了壹些可行的方法來解決這個問題。
陳寶生還說:“接下來我們要做的是總結成功經驗,並加以推廣;二是與相關部門協商解決三點半問題涉及的相關政策問題。這些在學校周圍野蠻生長的托管班應該得到治理和立法,至少是通過行政法規。”
除了“三點半問題”,如何解決“入園難,入園貴”壹直是媽媽們關註的焦點,尤其是“二孩政策”實施後,如何打破新壹輪入園高峰?
2017年5月,教育部等四部門發布的《關於實施第三期學前教育行動計劃的意見》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普及性、基礎性、優質性學前教育服務體系。學前三年毛入園率達到85%,普惠性幼兒園覆蓋率(公辦幼兒園和普惠性民辦幼兒園在園幼兒數占幼兒園在園幼兒總數的比例)達到80%左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