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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書中爭議的焦點怎麽寫

判決書中爭議的焦點怎麽寫

判決爭議的焦點怎麽寫?如今,法院受理的案件呈增長趨勢。只有爭議焦點準確,說理足夠透徹,才能在保證判決結果準確的同時提高審判效率,保證法律的有效實施。我們來看看判決爭議的焦點怎麽寫?

判決書中爭議的焦點如何寫1 1?第壹步:明確原被告的訴訟請求。

闡明被告的主張。

被告的辯護壹般可分為兩種類型:

(1)權利是消極的,即原告的訴訟請求依據所對應的要件不存在的事實;

(2)阻權型,即基於訴訟時效、履行抗辯、抵銷、和解等其他請求權對抗原告的請求權。

2.第二步:分階段、分層次推進、梳理爭議。

由於當事人的訴訟能力、知識儲備等因素的影響,在實踐中,交換辯訴後,案件中的爭議不壹定能被充分發現。有的時候,控辯雙方交換意見後總結出來的爭議點比較籠統,需要隨著庭審的發展分階段、分層次總結幾次。比如合同糾紛,原告主張繼續履行,比如支付價款、交付標的物、提供服務等。

被告的抗辯只是否認雙方的合同關系。這時候爭議的只能是雙方是否存在合同關系。法官可以就這個問題交換證據。在證據交換中,進壹步總結雙方關於證據的論點,找到被告否認合同關系的理由。

比如圍繞否定合同關系的理由,可以進壹步得出爭議的是印章的真實性?或者代表人的代理權限,是否構成表見代理等。

3.第三步:法庭辯論前再次總結論點。

我國的審判程序區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法庭調查在於事實認定。法庭辯論的作用是什麽?當事人在辯論中應該如何表達意見,表達什麽意見?程序法規範中沒有準則。

實踐中,當事人表達的論點往往是重復的論點,甚至是證據和質證,使得法庭辯論流於形式。因此,新民事訴訟法的解釋允許在當事人同意的情況下,將調查階段和辯論階段合並,以提高審判效率。但因為習慣,大部分法官還是會做出區分,當事人壹般會要求辯論。在我看來,在法庭辯論階段還是有存在的必要的,可以進壹步系統地聽取雙方的意見。

為了使法庭辯論具有實質性,我們可以在法庭辯論前再次總結論點,讓當事人有的放矢地進行辯論。如果被告否認原告的訴訟請求,最終的爭議點應包括原告是否完成了對重要事實的證明;

特別是對爭議事實的證明,引導當事人就發現的事實與法律規範的事實之間的對應關系發表意見。對於被告權利妨礙的抗辯,最後的論證還應當包括被告是否完成了與抗辯的主張依據相對應的事實的證明。

4.結論

爭議誘導是法官審判控制能力的體現。有效的辯論誘導使審判程序順暢高效,還能引導當事人對案件審理做出積極的預測,便於當事人調解。即使調解不成,也便於總結適當的爭議點後,再作出後續的裁判文書。法院判決的理由部分是對爭議點進行判斷,逐壹分析,給出理由並做出回應,自然得到判決結果。

判決書的爭議焦點如何寫2如何概括當事人的爭議焦點

壹是提高審前閱卷質量。

法官對當事人爭議焦點的看法是逐步形成的,包括庭前閱卷、庭前會議、法庭調查、文書寫作等。因此,法官在審前準備階段應當認真審查訴訟材料,通過閱卷明確當事人的訴求、主要理由、主要事實和主要矛盾。不要等到審判的調查階段,抓住爭議的焦點,這壹點非常重要。

第二,在開庭前,要對當事人辯護的實體法律規範進行必要的準備。

法官不僅要查閱支持原告訴訟請求的實體法律規範,還要查閱被告抗辯主張所依據的實體法律規範。這其實是壹個原、被告雙方“找法”的過程。

三是在法庭審理階段固定原告的訴訟請求,明確被告的抗辯主張。

歸納爭議焦點要基於壹個原則,從確定的爭議焦點可以看出下壹步的審判思路,便於下壹步的法庭調查。爭議的焦點往往是在明確原被告辯護意見的基礎上,通過雙方充分對抗而產生的。因此,為了準確界定爭議的焦點,有必要理清原被告各自訴求和主張的事實和理由之間的內在邏輯關系,綜合分析原辯護意見。

四是裁判過程中法律的準確適用。

法官在起草裁判文書時,應當對支持原告訴訟請求和被告抗辯理由的實體法律規範進行分析,找出法律條文的構成要件。民事案件的當事人之間必然存在某種法律關系,如侵權關系、合同關系、不當得利關系等。

結合各法律關系的特點,準確把握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在此基礎上,準確適用實體法律規範和相關構成要件,再根據原告起訴的事實理由和被告答辯的主張或理由,歸納爭議焦點。這樣爭議的焦點才能真正全面、準確、客觀、合法。

制作裁判文書時,對爭議焦點進行歸納後,可以根據“三段論”對每個焦點進行分段描述,即:1,法律規範是什麽;2.有哪些法律事實?3.有什麽法律後果?也就是說,先陳述法律條文,再陳述案件的爭議事實,最後寫出結論,做到有理有據,旗幟鮮明。“三段論”實際上是要求裁判文書按照壹定的邏輯順序,這樣推理才有意義和透徹。

總之,對爭議焦點的概括是法官的壹項重要技能,也是衡量法官司法能力的壹個重要標誌。它不僅是證據事實和法律適用爭議的關鍵問題,也是制作裁判文書的主線。因此,法官要善於總結經驗,不斷提高準確概括爭議焦點的能力,確保每壹個案件都經得起時間的考驗,滿足當事人的合理期待。

判決爭議焦點怎麽寫3案件爭議焦點怎麽寫

壹.報告範圍

首先,明確報告的範圍。壹般來說,以下情況要當面或書面報告:上級醫院交辦、領導關心、嚴重敏感、分裂、擬撤回起訴、擬宣告無罪、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對於上述案件,要在提前介入、受理、批捕、起訴、法院判決等各個關鍵節點及時提交。

第二,目的明確

(1)帶著疑問。

舉報材料本身就是為了解決問題,壹般來說涉及到證據標準、案件性質、法律適用、起訴範圍等等。如果要解決的問題比較簡單,要提交上級法院審議決定的問題,開頭就要直接指出;

比如李某某等人是否需要公訴。當這些問題第壹時間進入上級的視線時,上級自然會帶著問題去思考和討論,註重對關鍵問題的審核和判斷,有效提高匯報效率。如有多個問題需要匯報,應在匯報材料中列為“需要匯報的問題”。

(2)有結論。

每個官方文件都有特定的目的。案件報告材料的目的是什麽?簡而言之,就是讓上級在最短的時間內了解案情,便於決策。報告要拿出承辦人和單位的處理意見,不能不明不白,所有矛盾都要上交。有不同意見也沒關系。每個觀點都要寫清楚,壹定要有自己的傾向性意見,而且這個意見壹定要充分論證。

報告不應該列出很多問題,但是最後沒有觀點。這樣的報告提交時,讀者往往不知道為什麽,要解決什麽問題,認識上的分歧和爭議的焦點是什麽,我院檢察工作做了哪些工作,難點在哪裏,目前得出了什麽結論,需要上級有什麽明確的指示,需要明確。否則達不到舉報的效果。

第三,細節恰當

舉報材料要在短時間內給上級說清楚。部分舉報材料過於冗長,不宜直接使用案件批捕起訴報告。因為有些審查報告幾十頁甚至幾百頁,全部抄下來會很冗長,沒有重點,尤其是列舉了大段大段的證據,沒有必要,也看不懂。

試想壹下,壹份幾百頁的審查報告交給上級,內容繁雜,很辛苦,但效果沒有達到,對方還看了半天。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設身處地為別人著想。對於承辦人來說,熟悉案情,時間長了自然了解事實和證據。

但從換位思考的角度來說,上級以前從未接觸過案件,從完全陌生到熟悉有壹個過程。如何在最短的時間內把案情報道清楚,把事情說清楚,從讀者的角度來說,無非就是案件爭議的焦點,事實,證據,定性,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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