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國內外對幼兒園質量的評價,根據質量因素的類型和評價者的構成,可以分為多種方式。
質量評價的常用方法和工具壹般包括問卷調查、評定量表、檢查表、檔案記錄、觀察等。鑒於評價所涉及的結構要素和過程要素,評價方法可分為結構與環境評價、教學保護過程評價和結構與過程整合評價。結構與環境評估中涉及的因素,如班級規模、師幼比、空間、環境設施、教職工資質等,可以理解為幼兒園的硬件水平,壹般與當地的法律法規和行政實踐標準密切相關。這類因素比較穩定,有比較統壹的觀察判斷標準,所以壹般由行政部門通過檢查、填寫問卷、檢查表等方式完成。但是,過程性評價中的要素,如幼兒園課程與教學、環境材料等。,無法用某個標準以定量的方式來判斷,這類要素的評價需要專業的評價者和測量工具來完成。
國際上很多常用的學前教育專業評價工具都是針對過程要素設計的。比如教學評價的評分系統,有壹個專門針對學前教學過程的量表,從情感支持、教學組織、教學指導服務三個維度來評價教師與幼兒的互動過程。《綜合課程學前機構質量評價工具》涵蓋了更全面的質量要素,從7個領域、63個維度對學前機構質量的關鍵要素進行評價,細分為班級個體使用和整個機構使用兩個量表:評價主要在學習環境、日安排與常規、師幼互動、課程設計與評價四個領域進行,可由班主任完成並自我監控;適用於組織整體包括三個領域:家庭參與,教師資格和專業發展,以及組織管理,以便組織管理者進行自我評價。
得到更廣泛認可的《兒童學習環境評估量表》修訂版,整合了結構性和過程性評估,形成7分評定量表,7個子表43項(空間和設施、個人日常護理、語言推理、活動、互動、作息結構、家長和教師)。2006年,臺灣省推出了修訂後的中文版《兒童學習環境評估量表》。量表中的每壹項都包括結構和環境指標以及行為指標。這些專業的評價工具都是在長期的研究中形成的,其信度和效度都經過了檢驗。它們可以由經過培訓的專業人員操作完成評價,也可以用於學前機構教師的自我評價。它不僅可用於正式評價,也可用於幼兒園自測和推廣的非正式評價。
從評價小組的組成來看,質量評價可分為三種方式:內部評價、外部評價和內外結合評價。內部評價,即幼教機構的自我評價,相對容易實施,不需要大量的公共成本,有利於幼兒園自我監控和提高。但是,完全采用自我評價的方式,很難保證評價數據的真實性和結果的客觀性。外部評價主要由幼教機構主管部門或專業機構組織,以園外人士的視角給予專業評價。同時,幼兒園的自評結果也可以通過入園調查進行監督驗證,減少幼兒園自評可能存在的主觀性和隱蔽性。例如,西班牙通過專業部門和人員對學前機構進行質量評估。而外部評價往往需要專業人員長期跟蹤觀察,很難通過外部手段推動幼兒園的質量評價。因此,內外部評價相結合比前兩者更有優勢,已被許多國家和地區采用。例如,在澳大利亞,質量監測是與學前機構教職員工和管理層的自我評估以及地方教育當局的檢查和觀察同時進行的。評價周期不固定,壹般根據被監測對象以往的評價結果進行調整。在自評和外評中可信度高、表現好的學前機構,可以延長其評估周期,以減少組織評估所需的人力物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