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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在M&A會面臨哪些風險,如何防範?

(壹)企業並購的財務風險建議

1.針對M&A的融資風險,企業應建立有效的融資結構,拓寬融資渠道。企業債務資本、權益資本和自有資本的比例結構是企業融資結構的主要內容。因此,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需要合理控制上述資本的比例,遵循資本成本最小的原則。同時,收購方要合理安排資金的支付方式、數量和時間,降低融資風險。此外,M&A企業還可以根據自身的流動性資源和目標企業稅收來設計M&A的支付結構,從而降低融資風險。最後,政府作為企業外部融資的組織者,可以通過建立投資銀行等方式完善資本市場,增加企業的融資渠道。

2.為了評估目標企業價值的風險,應改善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具體來說,首先,收購方作為目標企業的核心部分,在實施並購前,應準確分析目標企業的財務會計報表,充分了解目標企業的信息;其次,為了保證收購方獲得的信息的準確性,收購方可以聘請專業的投資銀行對目標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能力、產業環境等進行綜合分析,請其做出合理預期;再次,M&A方還可以聘請資源豐富的中介,進壹步確認目標企業的信心,保證評估價格的合理性;最後,政府有關部門要實行資產評估行業的準入制度,規範這個行業的業務標準,保證資產評估機構的評估質量。

3.鑒於M&A的流動性風險,企業應建立流動性組合。就是將企業持有的部分資金投資於流動性好、信用高的證券組合。由於這類證券組合的流動性很強,企業可以采用這種方法來緩解並購雙方債券到期時流動性不足的問題。面對流動性風險,M&A企業必須調整資產負債的匹配關系,解決資產負債的結構性風險。實踐中,對沖融資是企業常用的方法,即M&A企業的每項資產對應壹個到期日相近的融資工具,以緩解資金缺口。

4.在企業並購過程中,政府要明確自己的地位和作用,理清與企業的關系。在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我國政府應該明確自己的職能,對我國企業進行合理的規劃、引導、協調和監管。特別是在中國M&A市場,政府應該積極引導企業的M&A行為,協調產業之間的關系,最終達到優化產業結構和社會資源的效果。

5.通過合理利用企業並購吸引外資。在經濟全球化的經濟背景下,跨國並購已經成為企業並購的重要趨勢。中國企業應時刻把握這壹趨勢,熟悉和運用企業並購,以適應經濟全球化的國際趨勢。此外,在跨國M&A的過程中,中國企業應該堅持企業間強強聯合的戰略道路。只有這樣,才能抵禦世界資本市場的風險,實現企業自身的長期穩定發展。

6.建立和完善企業並購的相關法律制度,防範企業並購的財務風險,同時企業要增強法律保護意識。在企業並購過程中,目標企業為了隱瞞自身的經營狀況,往往會進行財務造假或者不會主動披露企業並購的關鍵信息,這就要求並購方在企業並購過程中始終堅持審慎的態度,準確分析目標企業的財務數據,做出合理的判斷。此外,並購雙方還應簽訂相應的法律合同及其他具有法律保護效力的文件,通過法律協議確保並購雙方企業的利益。

(2)企業並購中文化風險防範的建議。鑒於企業文化建設和維護的客觀規律,並購方應在並購前對雙方企業文化進行詳細的調查和分析,通過以下途徑提高雙方企業文化的兼容性:(1)組建新的工作團隊,該團隊應包括管理層、顧問等企業內外相關人員;(2)利用環境掃描技術,從目標企業的企業宗旨、理念、文化出版物中發掘企業文化的本質;(3)采用系統化、結構化的科學評價方法,克服收購方在評價過程中的主觀性和盲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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