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沒有按時完成任務?不能扣!很多公司會在勞動合同中加入這壹條款:如果員工沒有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將扣除員工壹定比例的工資。這種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法》要求:只要員工給了正規的勞務公司,工作中沒有懈怠等不良行為,公司就不能處罰員工,應該全額支付。
員工上班遲到是因為不可抗拒因素?不能扣!上班遲到和無故曠工的員工,自然可以按照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但是遇到暴雨,老板還是會扣5塊錢作為“遲到壹分鐘”,所以妳可以跟老板說他犯法了。
政策法規要求,員工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地震災害、洪水、火災事故等)實施上述行為時。),公司不得任意克扣員工工資。
員工辭職沒有提前壹個月通知?不能扣!公司要求人力資源部辭職必須提前壹個月通知,但即使員工沒有做到,公司也不能以此為由任意扣員工工資。
1.壹方面考慮到員工辭職,另壹方面考慮到“不提前壹個月通知”給工作帶來的危害。
2.如果員工不是主觀因素,操作可控,公司可以理解這個世界,允許員工離職。
3.如果員工是主觀因素,比如換工作,確實對工作有危害,公司可以要求員工將“計劃離職日期”提前壹個月,但即使員工不同意,也不允許以此為由任意扣員工工資。
註:如果公司規定他工作滿壹個月,就算他不工作我也不能扣他工資?那樣的話,特性會發生變化,屬於自動離職,可以按照協議承諾或者公司規章制度解決。
女員工懷孕經常休產假,不能扣!很多公司都要求產假的截止日期,壹般都比較充裕。但是壹些不成熟的小公司沒有相關要求。女員工孕期經常休假檢查,有些老板漸漸覺得不劃算。他們覺得這也是壹種壓力,必須想辦法回家。所以他們想從員工頻繁休假中扣工資。這也是違法的!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要求,懷孕期間的休假檢查不僅不能扣除工資,公司還需要將這壹時間記錄在女職工的工作時間內,以計算所有正常出勤率,不能按照病假、事假、曠工等來解決。
員工“被逼捐”,不能扣!有的公司會和壹些慈善機構合作,或者自己經常搞壹些慈善活動和捐贈,這些會馬上從員工工資裏扣除。這也是不規範的。
《公益事業捐贈法》要求,員工有權調查自己是否捐贈以及捐贈的金額,捐贈的錢要自己解決,公司不能馬上從員工工資中扣除。
如果員工明確提出主動辭職,需要註意的是,以下三家門店的員工也可以要求主動辭職賠償:
1,公司強迫員工從事有風險的工作。
當公司以暴力、威脅等違法行為迫使員工做超出合同承諾的工作時,或者當員工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時,如調動員工去非洲工作,員工可以隨時隨地主動離職,可以按規定向公司索賠。
2.公司強制變更勞動合同。
當公司以欺騙手段導致員工變更勞動合同或變相強迫員工離職時,如強迫員工跳槽,員工可以隨時隨地主動離職並要求賠償。
3.公司剝削員工。
當公司出現嚴重剝削壓榨員工的情況,比如遲到壹會兒扣壹天工資,員工可以隨時隨地主動離職,要求賠償。
4、補償要求
基於員工在公司工作的時長和工資,每滿壹年可以要求壹個月的工資作為補償。不滿壹年超過6個月的,按壹年計算,發給壹個月工資;6個月不滿意,按半年計算,多付半個月工資;最長不超過12年,即最高賠償壹年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