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從3月1開始逐步放寬入境政策。從3月1日起,外國人入境日本的上限將從每天3500人升至5000人。
據悉,日本政府從2月25日開始在網上接受簽證申請。由於網上報名人數眾多,網站壹度無法提交數據。
日本厚生勞動省規定,接收外國人的相關學校和企業需要在網上填寫申請人的護照、入境後的隔離地點等相關信息,並簽署同意實施疫情防控措施等相關承諾材料,才能獲得日本政府頒發的“接收證明”。
日本駐申請人所在國使領館在收到接收單位提交的《受理證明》及相關材料後,將正式啟動簽證審批程序。
壹、最新要求根據疫情情況和主管部門要求,現對2022年2月28日(含)以後乘坐日本飛往中國航班人員的檢測方法調整為登機前7天進行1次核酸(PCR)預檢測,登機前3天內在兩個不同機構進行1次PCR檢測(間隔必須在24小時以上,以下簡稱“交叉”)。
調整後的申請全過程:①登機前第7天1次核酸(PCR)預檢測→ 27天自我健康監測→登機前3天,不同機構交叉PCR檢測→ ④獲取所有陰性檢測結果→ ⑤登錄系統申請健康碼→⑤簽到。
參考示例:3月3日乘坐10航班的,須進行1次核酸(PCR)預檢測,3月3 -9日如實填寫自我健康監測表(7天),3月7 -9日進行交叉雙核酸(PCR)檢測,3月9日20:00前網上提交申請代碼。
二。操作說明和註意事項(壹)關於檢測機構
行前檢測必須在駐日使領館指定的檢測機構進行。大使館指定的檢測機構名單。根據2021指定檢測機構綜合服務水平,使館推薦附件2第壹批10機構。(各領事館指定檢驗機構名單,請登陸各領事館網站。)
請註意:
1.部分原指定檢測機構已經退出,但其在2022年2月27日(含)之前出具的檢測報告仍然有效。
2.登機前3天內必須在同壹境內兩個不同的指定檢測機構進行交叉雙核酸(PCR)檢測。
3.登機前第7天進行核酸(PCR)預檢測的檢測機構可以跨領區選擇,也可以與登機前第3天內進行交叉雙核酸(PCR)檢測的兩個機構中的任意壹個機構壹致。
上述指定檢測機構按照當地法律法規經營,與駐日使領館無經濟關系,其收費標準與駐日使領館無關。選擇前請了解收費標準、支付方式等信息。各指定檢測機構的檢測效率、工作時間、節假日是否就醫、預約方式都不壹樣,建議提前預約確認。
(2)行前檢查和健康監測的具體要求。
1.預檢測:登機前第7天進行核酸預檢測(PCR),時間按“飛行日期-7”計算。比如3月乘坐10航班,3月3日必須進行預檢。
2.自我健康監測:自預試采樣日起進行7天的自我健康監測,每日如實填寫《自我健康監測表(7天)》(詳見附件3),直至登機前壹天。
3.交叉雙核酸(PCR)檢測:應在登機前3天內在兩個不同的指定檢測機構進行兩次核酸(PCR)檢測,兩次檢測間隔應大於24小時。比如3月7 -9日的10航班,必須在兩個不同的指定檢測機構進行兩次核酸(PCR)檢測,間隔時間超過24小時。
4.預防措施
(1)所有檢測結果必須為陰性,必須取得統壹的檢測證明(具體樣式見下圖)。
2)領取檢測證書時,請註意核對是否為規定格式,並當場核對姓名、護照號碼、出生日期、聯系電話等信息,確認檢測機構是否蓋章簽字,如有錯誤及時更正。
5.參考示例
3月3日乘坐10航班的,須進行1次核酸(PCR)預檢測,3月3日至9日逐日填寫《自我健康監測表(7天)》,3月7日至9日進行交叉雙核酸(PCR)檢測,3月9日20:00前網上提交申請信息申請健康碼。
(3)網上提交材料
1,代碼應用數據
請提前準備好以下材料的清晰照片、掃描件或截圖。
2.代碼應用通道
(1)微信小程序(僅限中國):用微信掃描下方二維碼,登錄小程序“國際版防疫健康碼”,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所需全部材料。
(2)網頁版(中外文):掃描以下二維碼或搜索/H5/登錄“國際版防疫健康守則”網頁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上傳所需全部材料。
3.預防措施
(1)您填寫的信息將用於審核並反映在健康代碼中。請如實準確填寫。
(2)在申請的各個環節,請確保姓名、出生日期、證件號碼準確無誤,並與所持證件壹致。同時持有多份出入境證件的旅客,請以進入中國大陸時使用的證件為準。港澳臺居民可使用旅遊證/回鄉證/臺胞證。
3)系統中報告的“檢測機構”和“檢測采樣日期”應以登船時最新的核酸(PCR)檢測為準。
(4)提交各種材料時,如果沒有對應名稱的上傳渠道,可以選擇系統中的任意上傳渠道提交。例如,可在“核酸檢測和血清IgM抗體檢測證明”上傳渠道提交檢測前陰性證明和登機前第7天的自我健康監測表(7天)。
(5)提交申請後,如發現因操作失誤或其他原因無法正確提交申請,可進入代碼申請系統,點擊“重新申報”,按照提示進行操作。“重新申報”最多可做2次。重新申報後,使領館會根據妳最新的申報進行審核。審核順序由系統自動生成,無正當理由“重新申請”會影響審核進度。請謹慎,不要重復測試和提交。
(4)充分驗證和批準
1.在簽發衛生碼之前,駐日使領館會充分核實檢測證明的真實性,必要時會向指定的檢測機構核實情況,並視情況要求申請人重新取樣檢測。
2.飛往中國的航班很多,根據航班數量和旅客總數的不同,審核時長也不同。駐日使領館在周末和節假日定期審查衛生法規。提交申請後,請耐心等待,實時確認健康碼狀態。請勿通過其他方式查詢和催促,以免影響審核效率。
3.申請人可以在代碼申請系統的“查看和顯示健康代碼”中查看健康代碼狀態:
(1)“綠色”表示通過,可以憑代碼登機;
(2)“黃色”待審核,請耐心等待;
(3)“紅色”表示失敗,失敗原因標註在紅色代碼上方。請確認並上傳符合要求的材料重新提交申請;
(4)“灰色”表示過期,表示您的檢測報告已超過有效期,必須在有效期內重新提交檢測證書。
(5)關於入住檢查
1.航空公司可按規定提出其他防疫要求,包括但不限於值機前抗原檢測、拒絕感染不滿三個月的旅客登機等。建議提前聯系航空公司確認。
2.航空公司將在值機現場檢查健康代碼。所有前往中國的乘客必須在值機現場登錄健康代碼應用系統,以顯示其健康代碼。不接受截圖、打印版本和其他形式的健康代碼顯示。
3.駐日使領館發放的健康碼只在日本機場辦理登機手續時使用。海關檢驗檢疫、隔離觀察、衛生代碼等措施請咨詢入境地主管部門。
(6)關於疫苗接種
1.目前,中國政府還沒有強制要求人們去中國接種疫苗,但它強烈建議所有符合條件的群體都接種疫苗。未接種疫苗的人群也可以通過按要求提交相關信息來獲取健康代碼。
2.已接種疫苗的旅客,必須在14天完成疫苗接種(基礎針)後進行各項檢測,否則不予發放健康碼。加強針不需要14天。
比如妳的預防接種證顯示第二劑疫苗接種時間為3月10,那麽請在3月25日(含當天)之後進行各項檢測。如果早在3月25日就進行檢測,即使所有檢測結果都符合要求,也無法出具衛生代碼。
3.關於預防接種證
(1)日本接種:需要日本政府出具的紙質或電子疫苗接種證明。如有困難,請提交接種機構出具的接種記錄+新冠肺炎接種聲明。
(2)在國內接種:可在申請系統“境外人員錄入”下載《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或提交顯示受種者完整個人信息、接種時間、疫苗種類、接種單位名稱及印章的正式預防接種證明。如有困難,請提交中國國內接種記錄+新冠肺炎接種聲明。
(3)第三國疫苗接種:請提交第三國出具的疫苗接種證明,顯示受種者完整的個人信息、接種時間和疫苗種類+新冠肺炎疫苗接種聲明。
三。特殊情況下申請健康碼的要求(1)有既往感染史的人員
對於已確診新冠肺炎,或雖未確診,但核酸(PCR)檢測或血清特異性IgM抗體檢測任壹結果均為陽性者(因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導致血清IgM抗體陽性者除外),請按以下步驟申請健康碼:
1,申請初審
進行了1次肺部檢查(CT/X線)和2次核酸(PCR)檢查,並將獲得的肺部診斷證明和2次核酸(PCR)陰性檢查發送到使領館指定郵箱申請預檢查。
請發郵件至使館預審郵箱:hesuanjiapan @ 163.com在使館領區進行檢測。請發郵件到相應總領館郵箱申請預審。預審郵箱請登錄各總領館網站查詢。
預審郵件標題必須註明“姓名+護照號+國籍+申請預審”。請保留聯系電話並上傳有效的護照信息頁面。如果郵件標題不符合要求,妳要對預審的遺漏負責。
*特別提醒:預試驗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1肺部檢查+2核酸(PCR)檢測無需在指定機構進行,但需提供包含完整個人信息、采樣方法(僅批準鼻咽拭子)、檢測方法、檢測時間、檢測結果的檢測報告。孕婦不能憑醫院出具的妊娠證明做肺部檢查。
(2)上述三項檢測的時間應晚於診斷或陽性檢測結果的日期。肺部檢查應在試驗前壹個自然月內完成,兩次核酸(PCR)檢測應在試驗前3天內完成,間隔至少24小時。
例如:初檢應在3月10提交,肺部檢測應在2月11至3月10進行,第二次核酸(PCR)檢測應在3月7日至3月10進行,間隔時間至少為24小時。
(3)上述三份檢驗報告中的信息必須與申請人進入中國大陸時使用的證件信息壹致。請勿使用日文假名或不入境證件。
(4)預審自通過之日起壹個自然月內有效。預審失敗後,需要再次進行上述三項測試,才能申請預審。比如3月10通過預審,4月10起預審無效。
2、14天隔離和健康監測
通過預審後,使領館會回復郵件通知。請按照回復郵件的要求進行14天的自我隔離和健康監測,並如實填寫《既往感染者/秘密接觸者/疑似者/過境人員自我健康監測表(14天)》(詳見附件4)。
3.如果在14天的檢疫和健康監測期間沒有出現異常,可以按照“II。二。預檢驗和健康監測的具體要求”。
若預試驗後核酸(PCR)檢測再次呈陽性,則完全恢復後應重新進行上述三項檢測,重新申請預試驗。
如果預試驗後出現疑似癥狀,請重新進行隔離和自我健康監測14天。隔離期超過預試驗有效期的,應再次進行上述三項試驗並申請預試驗。
4.代碼應用數據
預審三次檢測報告+既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疑似者/過境者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14天)+預審郵件截圖+壹般申請材料。
5.參考示例
3月10,1肺部檢查和2份符合要求的核酸(PCR)檢測報告送相應使領館預審。如果您在3月11日收到通過資格預審的回復郵件,請根據回復郵件的要求,從3月12日起啟動14天的隔離和健康監測。如果在此期間身體狀況沒有異常,可以在3月26日登機前進行行程安排和預檢測、健康監測和交叉雙核酸(PCR)檢測。
(2)密切接觸人員
1,人事判斷
與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有過密切接觸的人,或未采取有效防護的人,在癥狀出現前2天開始,或在對無癥狀感染者采樣前2天開始。比如家人、同事、同學、同居者等。對確診為病例的同伴或無癥狀感染者(以核酸檢測陽性結果為準)全部作為密切接觸者處理。
2.代碼應用要求
密切接觸者自密切接觸次日起進行14天的自我隔離和健康監測,並如實填寫《既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疑似者/過境人員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14天)》(詳見附件4)。在此期間身體狀況無異常者,可參照本通知“二”、“二”的具體要求進行預檢查和健康監測。
3.代碼應用數據
既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疑似者/過境人員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14天)+通用代碼申請材料。
4.參考示例
3月10為密切接觸者日的,自3月11日起進行14天的自我隔離和健康監測。如果這期間身體狀況沒有異常,最早可以在3月25日進行“預檢測”,3月29日-3月31開始健康監測7天。
(3)有疑似癥狀的人
1,人事判斷
在過去14天內出現發熱、咳嗽、腹瀉等疑似癥狀,或因體溫過高、疑似癥狀被航空公司拒絕登機的,視為疑似癥狀。
2.代碼應用要求
對出現疑似癥狀的人員從出現疑似癥狀的次日起進行14天的自我隔離和健康監測,並如實填寫《既往感染者/密切接觸者/疑似者/過境人員自我健康監測表(14天)》(詳見附件4)。在此期間身體狀況無異常者,可參照本通知“二)中的預檢查和健康監測具體要求。
3.代碼應用數據
申請與密切接觸者的代碼信息。
4.參考示例
請參考密切接觸人員的例子。
(4)著陸機組人員
1,代碼應用步驟
對於在日本下船後進入日本並計劃直飛中國的機組人員,請按照以下步驟申請健康代碼。
第壹步:入境日本後立即進行核酸預檢測(PCR)。
第二步:核酸預檢測(PCR)陰性,實施閉環隔離管理不少於14天,船公司簽署《船員隔離閉環管理證書》(詳見附件5)。(如果核酸預檢測(PCR)呈陽性,請按照日本防疫要求積極治療,然後按照“3。(1)有既往感染史的人員)。
第三步:閉環隔離管理完成後,登機前3天內在兩個不同的指定檢測機構進行兩次核酸(PCR)檢測(相隔24小時)。
2.預防措施
核酸(PCR)入境日本後的預檢測不需要在指定機構進行,但需要提供包含完整個人信息、采樣方法(只批準鼻咽拭子)、檢測方法、檢測時間、檢測結果的檢測報告。
3.代碼應用數據
65438+核酸(PCR)預檢測0次陰性證明+船員隔離閉環管理證明+交叉雙核酸(PCR)檢測陰性證明。
(5)運輸人員
1.駐日使領館對從日本出發,經第三國或港澳臺過境中國的人員,不簽發健康碼。轉機造成的滯留、遣返後果由個人承擔。
2.所在國有直飛中國航班的第三國(地區)人員不得經日本轉機來華,駐日使領館也不會為此類人員出具健康代碼。
3.所在國沒有從第三國(地區)直飛中國的航班,建議慎重考慮旅行風險。如確有緊急情況需要經日本飛往中國,請在入境日本後進行不少於14天的獨立隔離和健康監測(根據始發國最新疫情或視情況調整入境日本後健康狀況的監測期),並如實填寫《既往感染者/秘密接觸者/疑似者/過境人員自我健康監測表》(14天)。只有在隔離和健康監測期間沒有異常的人員,才可以按照本通告中的“預檢查和健康監測要求”進行登機前的後續預檢測、健康監測和交叉雙核酸(PCR)檢測。申請代碼時請上傳日本入境章。
四。重要提醒1。做好對外國防投入,對於保障我國經濟發展、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具有重要意義。駐日使領館再次強烈呼籲“非緊急、非必要、不出行”。
2.檢查後和登機前不註意防護是入境後檢測陽性的主要原因。我們強烈呼籲廣大旅客,檢查後在家隔離,避免外出就餐、聚會、購物等高風險行為,防止檢查後感染。
3.請務必誠信檢測,如實申報,確保提交的信息真實有效。未按要求如實申報或篡改檢測結果,造成嚴重後果的,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4.如有與本通知不壹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來源:駐日本大使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