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業:
為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安徽省工資支付條例》(令第10號省政府194號)、《安徽省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暫行辦法》(勞社字〔2004〕68號)和《安徽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潛山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的通知》(鄭虔〔2008〕6號)等文件,並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壹是建立農民工工資保障制度
(1)自1,2065438年8月起,凡在我縣實施的建築、交通、公路、水利等工程,均應預付工程造價的2%。
(二)施工企業在簽訂工程招標合同前,應當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指定的賬戶足額存儲工資保障金,並持工資保障金繳款收據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出具工資保障金繳款憑證。
(三)工程建設過程中,拖欠工資行為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核實,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同時啟動工資保障金的發放程序。工資保證金繳納後,企業應在15天內繳納工資保證金。
(四)施工企業在工程竣工驗收前,應當在工程現場公示工資支付結算情況,並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項目審批部門報告。公示期滿15天後,工資支付無拖欠、無投訴的,經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確認後,方可辦理工資保證金退還手續。
(五)施工企業提取保障金,要出具書面申請,出示繳費證明,並提供農民工工資花名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結案,並將保障金退還施工企業。
第二,明確責任,加強監管
(壹)縣招標采購管理局將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納入項目招標考核內容。施工企業在投標報名時必須出具當地或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具的無拖欠工資證明,否則取消施工企業報名資格。
(二)勞動保障監察執法機構應當對建設工程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監督,及時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違規行為。
(3)規範工程項目分包管理。總承包企業不得將工程違規發包或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分包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對施工總承包企業拖欠的工資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四)項目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強對工程款撥付的監管,因拖欠工程款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責令限期改正。
三、建立企業信用檔案,推進信用體系建設。
(壹)對存在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將記入企業信用檔案,不得評優評先。
(2)施工企業因監管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縣招標采購局記入企業信用檔案,限制其投標資格。主管工程建設的項目經理因監管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造成嚴重社會影響的,有關主管部門應當追究其責任,撤銷其項目經理資格。
(三)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連續拖欠勞動者工資2個月以上或者1年累計拖欠勞動者工資3個月以上的用人單位予以特別關註。列入重點監管的用人單位未在規定期限內改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數額較大,造成嚴重影響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應當在新聞媒體上予以公布,並通報工商、稅務、人民銀行等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工會組織和企業征信機構。
潛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潛山縣招標采購管理局
潛山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潛山縣交通運輸局
潛山縣水利局潛山縣監督檢查局
2010年9月9日
報告:縣政府辦公室、安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標采購
管理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局、水利局、監察局
抄送: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旅遊度假區管委會、鄉鎮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