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關鍵詞;內部審計;改善
壹,我國公司治理和內部審計的現實背景
隨著中國經濟市場化的加劇,國內大多數企業逐漸意識到內部審計在現代公司治理中的重要性,公司治理壹直是企業發展的核心問題。從公司的組織形式看,由於中國公司大部分股權集中,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離,公司經營者在公司治理中的權力大於所有者,董事會和監事會對經理層監督管理不力,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發揮自身的監督管理職能,導致管理失控,決策程序流於形式。從國家立法來看,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我國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訂已不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內部控制制度的不完善導致沒有立法確保內部審計部門必須納入公司治理框架,賦予其獨立地位,使其發揮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後控制的作用,從而影響了我國公司治理監督機制的可靠性。近年來,我國上市公司頻頻被曝光,鄭、黎明、銀廣沙、瓊民源等事件時有發生,完善內部審計制度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目前,我國的內部審計制度還比較不完善,因此我國公司治理中存在許多與內部審計相關的問題,這也制約了公司治理的改善。
二,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的關系和互動
(壹)公司治理與內部審計目標是否壹致
企業財務管理目標主要有兩種觀點:股東財富最大化和利益相關者財富最大化。公司治理是公司的經營者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和相應的規章制度采取壹系列控制程序和方法的管理和決策行為。公司治理的目的最終是壹種利益關系的調整和平衡。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過程中的壹種檢查、監督和評價手段。其目的是提高企業的組織效率,保證經營目標的實現。它是有效監督公司治理水平的重要工具。公司治理離不開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內部審計和外部審計是同構的,以形成公司的審計框架。公司治理和內部審計相互促進、相互影響,缺壹不可。因此,公司治理和內部審計的目標是壹致的。
(二)公司治理和內部審計具有相同的理論基礎。
ColinMayer (1997)在《市場經濟和轉軌經濟中的企業監督機制》中指出:“公司監督機制是為了解決股權廣泛分散條件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公司監督管理難題。”由於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的分離,企業形成了股東和經營者之間的委托代理關系。股東的期望是股票價值最大化,而管理者的期望往往是高回報和輕松工作,這是矛盾的。為了平衡股東和管理者之間的利益,需要制定合理的約束機制來達成契約關系。公司治理機制的本質是解決兩權分離後的委托代理問題;內部審計用於確保受托責任的有效履行。股東和經營者需要在不斷博弈的過程中平衡利益,相互制約,這恰恰說明公司治理和內部審計有著同樣的利益群體,同樣的問題。從這個角度來看,公司治理結構和內部審計具有相同的理論基礎。
(三)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的壹個組成部分
隨著現代企業制度的不斷完善,公司治理的質量取決於內部控制的完善程度。加強企業內部控制也促進了內部審計的持續改進。狹義的公司治理是指企業所有者(主要是股東)對經營者的壹種監督制衡機制,即通過建立有效的制度來合理分配所有者和經營者之間的權利和責任。廣義的公司治理是通過正式或非正式、內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機制,協調公司與所有利益相關者(股東、債權人、供應商、員工、政府、社區)之間的利益關系,確保公司決策的科學性,最終維護各方利益。內部審計通過系統化、標準化的方法評估和改進風險管理、控制和治理過程的效果,幫助組織實現利益相關者利潤最大化,目的是增加企業價值和改善公司現有的組織結構。公司治理是內部控制發展的動力,有效的內部控制也是優化公司治理的保證。在當今社會經濟中,市場經濟環境瞬息萬變。為了實現企業的可持續發展,公司經營者必須不斷加強內部控制,完善風險管理,完善公司治理。同時,必須重視內部審計在公司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改進和完善內部審計,從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從這個角度來看,內部審計是公司治理結構的有機組成部分。
改善公司治理可以促進內部審計。
在公司治理結構中,內部審計通過兩項基本活動參與公司治理:風險監控和提供控制確認,確保公司內部利益相關者有效履行其受托的經濟責任,並為組織的其他治理主體提供信息支持。首先,要在完善的公司治理結構環境下,建立能夠提高內部審計部門在組織中地位的內部審計組織模式;其次,在要求內部審計部門在公司治理中發揮重要作用的同時,要賦予其相應的權力,以最大程度地保證內部審計的獨立性。隨著公司治理的逐步完善,壹系列內控制度也會相應細化,以保證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同時內部審計也會不斷優化。因此,改善公司治理可以促進內部審計。
三,我國公司治理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壹)內部審計機制不健全,缺乏獨立性
從我國公司治理和內部審計的現狀來看,大多數企業開展內部審計工作並不是因為意識到內部審計是公司自身內部管理的需要,而只是為了符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企業經營者的這種觀念使得內部審計處於非常被動和尷尬的境地。也正因為如此,內部審計機構向公司高級管理層報告工作,審計報告的內容、範圍和結果受到上級管理層的限制,導致董事會和監事會無法全面了解公司的經營管理和真實財務狀況,內部審計難以發揮應有的監督檢查職能。有些企業內部審計部門與企業財務部門合並,內部審計由財務總監領導,導致內部審計部門缺乏獨立性,不僅使內部審計部門失去了自身的會計監督檢查職能,而且使審計工作範圍局限於財務審計領域,難以監督整個企業的經濟運行, 這最終會使審計結果無法轉化為經濟效益,從而發揮其社會效益,大大降低內部審計的作用,阻礙公司治理最終目標的實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