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建議業主先收集證據,看看存在什麽質量問題,再與開發商協商解決。如果開發商堅決不處理,建議業主準備好購房合同、發票、不動產權證書等證據材料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如果是購房合同中的違約行為,可以要求開發商承擔違約責任。二、房屋質量問題是什麽?1.這棟建築不穩定。說明過了結算期還在下沈;不均勻沈降導致建築物傾斜;整體強度不夠,建築物搖晃後或強風中搖晃;由於結構不完善,部分或全部承重體系受力不足,導致建築物存在部分或全部倒塌的隱患。2.裂縫包括墻體裂縫和樓板裂縫。裂縫分為強度裂縫、沈降裂縫、溫度裂縫和變形裂縫,是由於材料強度不足、結構和墻體受力不均、抗拉和抗倒塌強度不足、建築物不均勻沈降、建築材料劣質、砌築後幹燥不夠等原因造成的。3.漏水由於防水技術不完善,防水材料質量不好,屋頂漏水,廚衛橫向漏水,樓下縱向漏水。垂直滲漏多見於各種管道和地板的連接處。4、墻面空鼓,墻面起皮。墻體內砌塊與夾層連接不良,在壓力和溫差作用下產生空腔,降低墻體整體抗壓能力,使表面漆層容易脫落。有時候在不空鼓的情況下,墻面粉刷材料質量差,粉刷工藝不到位,會導致墻皮大面積脫落。5.門窗密封不良,變形。有的門窗是後來裝的,有的用了壹段時間,比如密封不好,有的材料或者整體變形。嚴重的時候不能遮擋視線和遮風擋雨,有的關不上也開不了。出現以上問題的原因是材質不好,木材不夠幹燥,或者安裝後受到濕氣侵襲,做工粗糙。三、如何投訴房屋質量(1)與開發商協商。如果發現質量問題,首先找開發商,因為購房者和開發商有直接的合同關系。開發商作為商品房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對商品房的質量承擔最終責任。開發商與買受人之間的質量關系受商品房買賣合同和商品房質量保證書的約束。因質量問題導致買受人要求賠償損失的,由開發商賠償買受人,然後開發商可以根據質量原因向責任單位索賠。(2)對商品房質量保修責任有爭議,開發商拒絕解決,或者對開發商的解決方案不滿意的,當事人可以向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申請組織鑒定或者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投訴。對於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的問題,居民可以直接委托具有法定結構安全鑒定資質的單位對房屋進行鑒定,鑒定結論可以作為民事賠償的證據。(3)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仲裁或訴訟。如果以上渠道都無法解決,購房者可以根據法律和自己的實際情況起訴開發商。作為壹種商品,和其他商品壹樣,開發商作為銷售者也需要承擔保修義務。然而,這種保修義務不是無限的。根據有關法律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時向買受人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住宅質量保證書》是房地產開發企業對所售商品房承擔質量責任的法律文件,應當載明經工程質量監督單位核實的質量等級、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單位。開發商應當按照《住宅質量保證書》承擔保修責任。商品房保修期自開發商交付竣工驗收合格的房屋之日起計算。具體保修期限和範圍為:基礎和主體結構在合理使用年限內;防水屋面3年;墻面和廚衛地面1年;地下室及管道滲漏1年;墻壁和天花板抹灰層脫落1年;地裂,大規模吹沙1年;門窗開裂,五金潔具損壞1年;燈具、電器開關損壞6個月;管道堵塞2個月;加熱和冷卻系統設備具有兩個加熱循環或冷卻循環;其他部件的保修期由雙方約定。保修期內,房屋出現質量問題,經保修單位維修後影響房屋使用功能,或者因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給買受人造成損失的,開發商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保修期滿後,業主可以和物業管理公司協商維修,但必須自己承擔維修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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