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起訴侵犯肖像權真的有用嗎?
當自己的肖像權被他人侵犯時,沒必要報警。可以直接收集證據,提起民事訴訟。
侵犯他人肖像權是壹種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要求賠償損失。
從侵犯肖像權的法律中我們可以看到,這種行為並不涉及刑事犯罪,只是對受害人造成了壹定的損害,但這種損害不需要通過民法典進行評價,所以侵犯肖像權不屬於違法犯罪行為。侵權人只需要承擔民事責任,不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第二,表白墻照片是否侵犯肖像權?
必要的話可以找當地的律師。如果發現告白墻上上傳的照片沒有經過妳的同意,並且影響了妳的日常生活,妳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果知道並同意,不屬於侵犯肖像權。
三、侵犯肖像權的法律後果是什麽?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條規定,公民享有肖像權,未經本人同意,不得以營利為目的使用其肖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壹百二十條規定,公民的姓名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停止侵害、恢復名譽、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要求賠償損失。
肖像權的內容
1、肖像制作專有權就攝影而言,是通過攝影將自然人的外貌形象固定在膠片、相紙或其他物質載體上,使自然人的形象轉化為肖像的全過程。肖像制作專有權包括:第壹,肖像所有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或者他人、社會的需要,決定制作自己的肖像或者讓他人制作自己的肖像,任何人不得幹涉;第二,肖像權人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自己同意或授權制作自己的肖像。非法制作他人肖像構成侵權。肖像制作專有權是否侵權,取決於制作人在制作時是否取得了肖像所有者的許可。即使是以占有為目的,也不會侵犯肖像權人的直接利益,因此也構成對肖像制作專有權的侵犯。就攝影師而言,只要妳把相機對準壹個自然人進行人像攝影,如果人像所有人不同意,強行拍照,就是侵權。
2.肖像使用專有權。肖像壹旦固定在某種物質載體上(制成),就獨立於世界之外,可以被人支配和利用。雖然肖像的使用價值具有普遍意義,但只有肖像所有者才能享有其專用權。其基本內容如下:第壹,自然人有權以任何方式使用其肖像,並通過使用獲得精神滿足和財產利益,他人不得幹涉(但不得違反法律和公序良俗)。第二,自然人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並決定為此獲得報酬(這需要與使用人平等協商,簽訂肖像使用合同)。第三,自然人有權禁止他人非法使用其肖像。
3.肖像利益維護權肖像利益是公民專有的人格利益,他人不得幹涉或侵犯。內容如下:第壹,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本人許可制作自己的肖像;第二,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未經許可使用其肖像;第三,公民有權禁止他人損壞、玷汙、醜化、歪曲自己的肖像。總的原則是:公民復制自己形象的權利——同意或不同意在客觀物質媒介和空間復制自己形象的權利;公民有權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有權禁止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法律客觀性:
《民法典》第1018條:自然人享有肖像權,有權依法制作、使用、公開或者許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特定自然人通過圖像、雕塑、繪畫等在壹定載體上可以被識別的外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