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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營業稅的具體稅目有哪些?

營業稅稅目:

(1)建築業

1.子目:包括建築、安裝、修理、裝飾和其他工程作業。

2.其他工程作業有:搬運電信工程、水利工程、築路、疏浚、鉆探(打井)、拆除建築物、平整土地、腳手架、爆破等工程作業。

3 .管道燃氣征收費(安裝費)業務應按“建設”稅目征收。

4.自建行為:

(1)自建建築不征稅建築業。

(2)自建出租房屋不屬於建築業征稅範圍。

(3)以股份投資的自建房屋不屬於建築業征稅範圍。

(4)單位對外銷售其自建房屋,其自建行為應按建築業繳納營業稅,其銷售行為應按銷售不動產繳納營業稅。

(二)金融保險業

1.金融業子稅目:包括支付貨款、融資租賃、金融商品轉讓(如股票轉讓、債券轉讓、外匯轉讓及其他金融商品轉讓)、金融經紀(如委托業務、代理業務、咨詢業務)、其他金融業務(如銀行結算)。

下列金融服務不征收營業稅:

(1)非金融機構和個人買賣外匯、證券或期貨;

(二)金融企業存放或者購買金融商品、金銀交易;

(三)外國銀行分行改制後,向外商獨資銀行(或其分行)轉讓企業產權和股權;

(四)中國人民銀行對金融機構的貸款業務;

中國人民銀行對企業貸款或金融機構委托貸款征收營業稅。

(5)金融機構的交易;

(6)金融機構的出納長期收入。

2.保險業:指通過合同募集資金,補償被保險人經濟利益的業務。

下列保險業務不征收營業稅:

(1)保險企業取得的追償款不征收營業稅;

(2)對保險公司攤余再保險費用不征收營業稅。

(3)電信業

包括郵政、電信以及與郵政和電信有關的服務。從事快遞業務的單位和個人,按本稅目征收營業稅。

1.郵政等各分項的具體範圍包括信函、包裹、匯款、郵票發行、集郵、郵件運輸、報紙發行等各種郵政服務;

2.郵政部門出售與郵政服務有關的各種物品(如信封、文具、匯票、郵件包裝用品等。)同時提供勞務,並繳納營業稅而非增值稅;

3.在提供電信服務的同時,特殊和壹般電信用品(如電報報紙、電話號簿、電報收據簿、電信設備、電話等。)都是附售的,交的是營業稅而不是增值稅。

文化和體育產業

文化體育產業:包括文化產業(演出、廣播)和體育產業。

(1)廣播電視有線數字付費頻道業務按“文化體育產業-廣播”稅目征收營業稅。

提示:播放廣告屬於稅目“服務業-廣告業(稅率5%)”的征稅範圍。

(2)有線電視臺收取的“初裝費”屬於“建設”稅目的征稅範圍。

①管道燃氣收取費(安裝費)業務應繳納“建築業”營業稅。

②電話安裝(含轉接)按“郵電行業”征收營業稅。

(三)各種展覽、培訓活動,文學、藝術、科技講座和講座、報告,圖書、雜誌、報刊的借閱業務,按“文化體育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文化場所出租屬於“服務業-租賃業”稅目的征稅範圍。

(四)公園、動物園、植物園等旅遊場所的售票業務,征收“文化體育業”營業稅。

(五)舉辦各類體育競賽及為體育競賽或活動提供場所的業務,在“文化體育業”稅目下征收營業稅。

以租賃方式為體育競賽提供場地的業務,屬於稅目“服務業-租賃業”的征稅範圍。

(5)娛樂業

娛樂業是指為娛樂活動提供場所和服務的業務,包括經營歌廳、舞廳、卡拉ok歌舞廳、音樂咖啡廳、臺球、高爾夫球、保齡球館、網吧、遊樂園等娛樂場所,以及為顧客的娛樂活動提供服務。

(六)服務業

1.副標題:包括代理、酒店、餐飲、旅遊、倉儲、租賃、廣告和其他服務業。

2.(1)代理行業:

(壹)代理報關業務按“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金融經紀行業不按本稅目征稅,屬於“金融保險”稅目征稅範圍;

(三)服務單位將委托方預先支付的餐費轉給餐飲企業,並向委托方和餐飲企業收取服務費的,屬於餐飲中介服務,應按“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四)對NVOCC業務,按照“服務業-代理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五)受托種植植物、飼養動物的單位和個人,在“服務業”稅目下征收營業稅。

(2)旅遊業:

在旅遊景區內經營索道、旅遊遊船、觀光電梯、觀光電車、環保小客車的單位和個人,在“服務業-旅遊業”稅目下征收營業稅。

(三)租賃業:

(壹)單位和個人將租賃的房屋、物品、設備轉租給他人的行為,屬於租賃,按照“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二)對從事光租賃業務的遠洋運輸企業和從事幹租賃業務的航空運輸企業取得的收入,按照“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3)酒店物業管理,業主按約定取得的固定收益和股息收入應視為租金收入,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4)交通部門有償轉讓高速公路收費權屬於營業稅征收範圍,應按“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收營業稅。

(4)廣告業:

廣告代理業務按“服務業-廣告業”征收營業稅。

(5)其他服務業:如洗浴、美發、洗染等。

航空勘探、鉆(鉆)孔勘探、爆破勘探不按本稅目征稅,屬於“建設”稅目的征稅範圍。

(7)無形資產轉讓

1.征稅範圍:包括土地使用權轉讓、商標權轉讓、專利權轉讓、非專利技術轉讓、電影拷貝出租、版權轉讓、商譽轉讓。

2 .特別提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具體規定:

(1)對土地所有者轉讓土地使用權(土地壹級市場)和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返還給土地所有者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

土地租賃不按轉讓無形資產稅目征稅,屬於“服務業-租賃業”稅目征稅範圍。

(2)對以無形資產投資、參與受贈方利潤分配、共擔投資風險的行為,不征收營業稅。投資後轉讓股權的,不征收營業稅。

(八)房地產銷售

1.房地產銷售範圍:包括建築物或構築物的銷售和其他土地附著物的銷售。銷售房地產時,應按房地產銷售額征收營業稅。

2.不動產投資入股,參與接受投資者利潤分配,分擔投資風險,不征收營業稅。投資後轉讓股權的,不征收營業稅。

3.企業產權轉讓是企業資產、債權、債務和勞動力的整體轉讓,不應征收營業稅。

單位或者個人將房地產或者土地使用權無償贈送給其他單位或者個人的,視為應稅行為,同時繳納營業稅。

基於以上,營業稅稅目主要包括以上八項,每壹項都有自己的征收範圍。營業稅征收範圍包括: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有償提供應稅服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視為應稅行為;視為應稅行為;兼職行為;特殊業務等的稅務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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