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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大學2008屆碩士研究生詳情

青島大學2008年碩士招生簡章

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2007年9月17 14:49

壹、招生計劃

2008年,我校預計招收1.300名推薦免試、國家培養、自費的研究生,其中公費占90%以上。實際招生以教育部下達的招生規模為準。各專業均可接收取得推薦免試資格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優先錄取為公費研究生。

二、申請條件

(壹)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國家組織的全國統壹入學考試:

1.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2.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兩年及以上(從畢業至錄取至9月1日,下同)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的人員;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畢業生,按照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報考;

(4)已獲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者,可再次申請碩士學位,但僅限於委托培養或自行集資者;

3.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報考委托培養、自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符合教育部、衛生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指導意見》的規定;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法律碩士全國聯考,簡稱“法律碩士聯考”:

1.滿足(1)中的要求。

2.在高校就讀的為非法學專業(以下13專業不允許報考法學碩士:法學、經濟法、國際法、國際經濟法、勞動改造法、商法、公證、法律事務、行政法、律師、涉外經濟與法律、知識產權法、刑法)。

(三)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報名參加工商管理碩士畢業生全國聯考,簡稱“工商管理碩士聯考”:

1.滿足(1)中1、3、4項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高職院校畢業後具有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並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我校不接受同等學力考生報考跨專業考試,同等學力考生只能報考相同或相近專業(法律碩士除外)。通過初試後,同等學力的考生需要在復試中嘗試兩門專業本科課程。加試科目和特殊要求在招生專業目錄中註明。

第三,註冊

1.考生在報名前應仔細檢查自己是否符合報名條件。資格審查將在復試階段進行。不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不予錄取,相關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2.今年我校繼續網上報名,網上填報時間約為10 -31,具體時間以教育部通知為準。青島市所有考生及報考“音樂學”、“設計藝術”、“美術學”、“MBA”聯考的考生,必須選擇“青島大學”考點,在規定時間內(約110至14)到我校研招辦進行現場資格確認和資格確認。報考其他考點以上專業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非以上考生可選擇當地考點報名參加考試。

第四,考試

入學考試分為初試和復試。

1.初試時間約為2008年6月底5438+0,具體時間以教育部通知為準。請參考招生部門、專業、研究方向、考試科目、招生編號及相關說明。初試科目為三個學科和專業,科目三滿分為300分,其中西醫綜合306、中醫綜合307、教育綜合311、歷史綜合313實行全國統壹命題,考試大綱和參考書目由教育部公布。

2.復試:根據招生計劃和合格生源,壹般采取差額復試。復試時,各專業將對考生的英語口語、專業理論和專業技能進行測試。復試計劃另行通知。

五、我校自主命題的綜合考試內容如下:

1.文學綜合(701):包括中國文學史、外國文學史、文學批評寫作。

2.口腔綜合(702):包括口腔頜面外科、口腔修復學、口腔正畸學、口腔黏膜病、牙髓病學、牙周病學和口腔解剖生理學。

3.基礎醫學綜合(703):包括生理學、生物化學、病理學、免疫學和生物學。

4.衛生綜合(704):包括營養與食品衛生、毒理學、職業衛生與職業醫學、環境衛生與流行病學。

5.藥物合成(705):包括藥物化學、藥物分析、藥學、天然藥物化學和醫學藥理學。

6.衛生管理綜合(706):包括衛生管理、衛生經濟學、社會醫學、醫院管理。

7.法律綜合(1)(707):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刑法、外國法制史(包括法律思想史、法制史)。

8.法律綜合(二)(708):包括法理學、憲法學、民法、刑法、中國法制史。

9.計算機專業綜合1 (901):包括操作系統和計算機組成原理,各占50%。

10.計算機專業綜合二(902):包括數據結構和操作系統,各占50%。

11.計算機專業綜合三(903):包括數據結構和數據庫原理,各占50%。

12.政治學綜合(904):包括中國政治制度和比較政治制度。

6.當考試科目有兩個及以上時,請在報考時做出選擇,否則由我校研究招生辦指定。

七、為了方便考生備考,研招辦有往年的專業課;另外,我校在招生專業目錄中附了業務考試科目參考書。相關問題請聯系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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