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請問淮北高級經濟師考試有什麽報名要求?

請問淮北高級經濟師考試有什麽報名要求?

全國各地報名條件不壹樣。詳情請參考當地的註冊手冊。

(壹)取得財經類博士學位和中級資格後,從事經濟類專業工作滿二年。

(二)取得碩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後,取得財經類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3年;

(三)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非金融專業中級資格滿5年,持有經濟師資格證書,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4)取得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取得非金融專業中級資格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5年;

(五)取得碩士學位或學士學位後,取得財經類中級資格滿3年,從事經濟類專業工作滿3年,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或者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取得財經類中級資格滿5年,從事經濟類專業工作滿5年,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省(部)級及以上行業標準、規範的主要起草人;

2.公開發表專業著作,獨立撰寫5萬字以上;

(六)具有大學專科學歷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10年,從事經濟專業工作滿20年,並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取得財經類專業中級資格滿8年,從事經濟類專業工作滿5年;

高級經濟師

高級經濟師是中國的職稱之壹。而經濟學家,無論職稱多高,也只是國企事業單位認可的。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定采取考試和評定相結合的方式。申請高級經濟師資格評價的人員,應當通過全省統壹組織的高級經濟師資格業務考試。高級經濟師實行資格評審與崗位聘任相分離,取得博士學位,或取得中級資格,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滿3年的,可按規定程序申請評定副高級或副高級資格。

基本介紹

經濟專業技術資格實行全國統壹考試制度,統壹組織、統壹大綱、統壹試題、統壹評分標準。資格考試分兩級:經濟專業初級資格和經濟專業中級資格。參加考試並合格者,取得相應等級的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部頒發合格證書。

1993 1月,人事部印發了《人事部關於印發<經濟類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及其通知》(任誌法〔1993〕1號),決定在經濟類專業人員中實行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制度。人事部和部分專業部門負責考試工作,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負責日常工作。

考試每年舉行壹次,考試時間壹般安排在11開頭。原則上只在地級以上城市設立考場,必要時可在縣設立考場。[1]

2身份範圍

在企事業單位中,直接從事經濟管理、生產經營管理、經濟計劃、經濟貿易、經濟監督、經濟研究、生產調度、財稅、開發投資、證券保險、網絡商務、材料價格、資產評估、人力資源管理、房地產、旅遊、社會保險、企業職工專業技術培訓教育、企業經濟法、企業管理咨詢等工作的所有經濟專業人員。符合相應崗位要求。

高級經濟師考試報名資格,必須具備下列資格條件之壹:

壹、取得博士學位(博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或相近專業中級專業技術資格,下同)後,從事本專業工作2年以上。

二、碩士(碩士)學歷,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4年以上。

三、取得大學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本專業工作15年以上(或取得大學專科學歷後從事本專業工作滿20年),並取得經濟師資格後,從事本專業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級科技進步三等獎(及相應獎項)以上獲獎項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單項獲獎證書為準);或獲得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稱號;或獲得省(部)級以上(含國家行業)優秀管理獎。[2]

相關條件

壹、系統掌握經濟管理理論知識,熟悉經濟管理相關專業知識和現代科學知識。

二、掌握國家有關國民經濟、社會發展和經濟工作的方針政策,熟悉國家經濟法律、法規及配套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三、了解國外現代經濟管理科學的理論、方法和發展趨勢,結合本行業或本部門(單位)的實際情況,提出高價值的政策意見,指導本行業或本部門(單位)的經濟工作。

商業經驗

取得經濟師資格後,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之壹:

壹、主持大中型企業管理活動2年以上。

二、作為骨幹參與大中型企業管理活動2年以上。

三、主持或作為骨幹參與組織實施1以上國家級、省(部)級或2項以上市政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改造等項目,經實踐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四、主持管理小型企業,主要經濟指標連續3年以上位居本市同行業企業前三名(以市級以上行業主管部門證明為準)。

五、主持或作為骨幹參與總價值500萬元以上的經濟項目的咨詢評估或總價值500萬元以上的投融資項目的論證,經證明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六、長期從事經濟管理工作,為部門(單位)全面提高經濟管理水平做出重大貢獻,並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七、承擔2項以上省(部)級重點項目或3項列(部)級重點項目,並寫出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研究報告。

  • 上一篇:年輕人回農村創業的典型。
  • 下一篇:求關於法律的小品劇本萬分緊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