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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金融投資專業的自考法應該怎麽修改?

國務院關於印發中國(上海)

講述自由貿易試驗區的總體規劃

國發[2065 438+09]3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

國務院同意《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以下簡稱《方案》),現予印發。

1.設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是地方和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形勢下深化落實黨的十八大、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對於減緩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管理形式創新、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單邊深化改革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具有重要意義。

二、上海市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實施《方案》。要探索建立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減緩政府職能轉變,單方面提高事中、事後監管程度,要擴大服務業開放,推進金融領域開放創新,建立投資貿易便利化的國際級自由貿易試驗區, 高效便捷的監管和法制環境標準,使之成為推動開放型經濟變革進步的“試驗田”,構成可復制、可實施的經驗,發揚示範帶動和服務全國的積極作用,促進各地區發展。 相關部門要全力支持,做好協調、指導和評估工作。

三。根據《NPC常務委員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和規章的行政審批的決議》,對有關行政法規的地方性法規和國務院文件作相應暫時調整。具體情況將由國務院另行發布。

認真執行《方案》取得的成績,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及時向國務院請示報告。

國務院

2019九月18

(這首曲子是地下發行的)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

設立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以下簡稱試驗區)是黨和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決策,是新形勢下深化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推進改革開放的重大舉措。針對實驗區片面無效推進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第壹,整體門檻

實驗區肩負著減緩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探索管理形式創新、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為片面深化改革開放探索新途徑、積累新經驗的重要使命,是國家戰略需求。

(1)指出思路。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實際、三個代表、破除迷信為指導,緊緊圍繞國家戰略,進壹步凝聚思想,堅持先行先試,以開放促變革促發展,率先建立符合國際化、法治化門檻的跨境投資貿易規則體系。 從而使實驗區成為中國進壹步融入經濟全球化的重要載體,打造中國經濟升級版,為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做出貢獻。

(2)總體目的。

經過兩到三年的改革試驗,放緩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推進服務業擴大開放和外商投資管理體制改革,大力發展總部經濟和貿易新業態,放緩探索資本項目可兌換和金融服務業單邊開放,探索建立貨物分類監管形式,努力形成促進投資和創新的政策支持體系,努力培育國際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努力建立投資貿易便利、貨幣兌換自由、監管高效便捷、法制環境規範的國際標準的自由貿易實驗區,探索我國對外開放和深化改革的新思路、新途徑,更好地服務全國。

(3)實施範圍。

試驗區涵蓋上海高橋保稅區、上海高橋保稅物流園區、洋山保稅港區、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等4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並根據試點推進、產業發展、輻射帶動需求等狀況,逐步擴大實施範圍和試點政策,形成與上海國際經濟、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聯動機制。

二、次要義務和措施

圍繞面向世界、服務全國的戰略起點和上海“四個中心”建設的戰略任務,以先行先試、控制風險、分步推進、逐步完善的方式,把擴大開放與體制改革、培育功能與政策創新結合起來,形成與國際投資貿易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基本制度框架。

(1)減緩政府職能轉變。

1.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放緩政府職能轉變,轉變和創新政府管理方式,按照國際化、法治化的門檻,積極探索建立與國際高標準投資貿易規則體系接軌的行政管理體制,推動政府管理從註重事前審批向註重事中、事後監管轉變。建立受理、綜合審批、高效運行的服務形式,完善信息網絡平臺,完成不同部門的協同管理機制。建立行業信息跟蹤、監管和采集的綜合評估機制,加強對區外試驗區企業的全過程跟蹤、管理和監控。建立集中壹致的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體系,完成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監管、知識產權、工商、稅務等管理領域的高效監管,積極鼓勵社會力量參與市場監管。提高行政透明度,完善體現投資者參與、符合國際規則的信息地下機制。完善投資者權益無效保障機制,完成各類投資者公平競爭,允許符合條件的境內投資者自由轉讓投資收益。建立調解、協助等知識產權糾紛處理機制。

(2)擴大投資範圍。

2.擴大服務業開放。選擇金融服務、航運服務、商務服務、專業服務、文明服務、社會服務擴大開放(詳細開放清單見附件),暫停或取消投資者資格門檻、股比限制、業務範圍限制等準入限制(銀行機構和信息通信服務除外),構建有利於各類投資者平等準入的市場環境。

3.探索建立負面清單管理形式。創建國際規則,對外資準入前試行國民待遇,討論制定與國民待遇不符的試驗區外資負面清單,改變外資管理形式。對負面清單之外的類別,按照內外資區別對待的標準,將外商投資項目由核準制改為備案制(國務院關於國際投資項目保留的規定核準的除外),由上海作為經營者;修改對來滬外商投資企業合同章程的審查為備案管理,備案後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工商註銷與商事註銷制度改革掛鉤,註銷流程逐步優化;完善國家安全審查制度,啟動試驗區外商投資國家安全審查,構建安全高效的開放型經濟體系。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逐步形成與國際接軌的外商投資管理體制。

4.構建外商投資服務促進體系。改變境外投資管理模式,對境外投資設立的企業實行以備案制為主的管理模式,對普通境外投資項目實行備案制,以上海為備案管理地,提高境外投資便利化水平。創新投資服務促進機制,加強境外投資事前管理和服務,形成多部門共享的信息監測平臺,做好對外直接投資統計和年檢工作。支持實驗區各類投資者開展多種形式的境外投資。鼓勵在試驗區設立專門從事境外股權投資的項目公司,支持有要求的投資者設立境外股權投資母基金。

(三)推動貿易發展方式轉變。

5.促進貿易轉型升級。積極培育新的貿易業態和功能,形成以技術、品牌、質量、服務為核心的外貿競爭新優勢,減緩我國在全球貿易價值鏈中地位的提升。鼓勵跨國公司在亞太地區設立地區總部,設立集貿易、物流、結算等功能於壹體的運營中心。深化國際貿易結算中心試點,拓展對公賬戶跨境支付和融資功能。支持試驗區企業開展離岸業務。鼓勵企業整體開展國際貿易,完成內外貿壹體化。探索在試驗區建立商品交易和資源配置國際平臺,開展電力產品、基礎工業原材料和大宗農產品國際貿易。擴大完善保稅期貨交割試點,拓展倉單質押融資功能。減緩對外文明貿易基地的建立。推動生物醫藥、軟件信息、管理咨詢、數據服務等外包業務發展。允許和支持各類融資租賃公司在試驗區設立項目子公司,開展境內外租賃服務。鼓勵建立第三方檢驗鑒定機構,按照國際規範采用其檢驗結果。在國內外開展高技術、高附加值的維修業務試點。放緩跨境電子商務服務功能的培育,嘗試建立相應的海關監管、檢驗檢疫、退稅、跨境收款、物流等支撐體系。

6.提高國際航運服務水平。積極推進外高橋港、洋山深水港、浦東機場國際樞紐港聯合行動,探索構成國際競爭力的航運發展體系和運營形式。積極開展航運金融、國際航運、國際航運管理、國際航運經紀等行業。減緩航運運費指數衍生品的交易。推動直拼業務發展,允許中國企業擁有或控股的非五星旗船舶先行嘗試國際沿海港口與上海港口之間的外貿進出口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支持浦東機場新增國際貨運直航航班。發揮上海區域優勢,適用中資“方便旗”船舶稅收優惠政策,推動符合條件的船舶在上海落戶註銷。在試驗區實施已在天津試點的國際船舶取消政策。簡化國際航運業務受理流程,構建高效的船舶登記註銷系統。

(四)深化金融領域開放創新。

7.減緩金融制度創新。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可在試驗區內停止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金融市場利率市場化、人民幣跨境應用的發明要求。在試驗區內完成金融機構資產定價,實行市場化定價。探索面向國際的外匯管理改革試點,建立與自由貿易試驗區相適應的外匯管理制度,單邊完成貿易投資便利化。鼓勵企業充分利用國內外資源和市場完成跨境融資。深化境內債務管理方式改革,推進跨境融資便利化。深化跨國公司總部外匯資金集中運營管理試點,推動跨國公司設立區域或全球資金管理中心。建立試驗區金融改革創新與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的聯動機制。

8.強化金融服務功能。推動金融服務業向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和外資金融機構片面開放,支持在試驗區設立外資銀行和中外合資銀行。允許金融市場在試驗區設立國際交易平臺。逐步允許境外企業參與商品期貨交易。鼓勵金融市場的產品創新。支持股權托管交易機構在試驗區建立綜合金融服務平臺。支持人民幣跨境再保險業務發展,培育再保險市場。

(五)完善法制的制度保障。

9.完善法律保障。減緩形成符合試驗區需要的高標準投資貿易規則體系。鑒於試點內容,需要暫緩執行相關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文件的地方性法規,按規則順序運行。其中,經NPC常務委員會授權,將《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規章的相關行政審批,由2019 10 1暫時調整為。各部門要支持試驗區在服務業擴大開放、實行準入前國民待遇和負面清單管理形式等方面深化改革試點,及時辦理試點過程中的制度保障成果。上海應通過中央立法,建立符合試點門檻的實驗區管理制度。

三、建設相應的監管和稅收制度環境

適應建立高水平國際投資貿易服務體系的需要,創新監管形式,推動試驗區貨物、服務等各種要素自由活動,促進服務業擴大開放和深化貨物貿易發展,形成地下明的管理體制。同時,在保持現行稅制公平性、壹致性和規範性的前提下,以培育功能為導向完善相關政策。

(壹)創新監管服務形式。

1.推動實施“壹線放開”。允許企業憑出口艙單直接將貨物運入區內,再憑進口貨物備案清單向主管海關辦理申報手續,探索簡化進出境備案清單的方式,簡化國際直航、集疏運的進出境手續;實行“入境檢疫,適當放寬進出口檢驗”的形式,創新監管技術和方法。探索建設以貿易便利化為主的絕對獨立的貨物貿易區和以擴大服務範圍為主的服務貿易區。在確保監管無效的前提下,探索建立貨物形態分類監管的形式。深化功能拓展,在嚴格執行貨物進出口稅收政策的前提下,允許在特定區域設立保稅展示交易平臺。

2.堅決貫徹“安全高效管理二線”。優化卡口管理,加強電子信息聯網,通過進出清單比對、賬冊管理、卡口實物核查、風險分析等方式加強監管。,促進二線監管形態與壹線監管形態的銜接,推行“便捷出入境,嚴密防範質量安全風險”的檢驗檢疫監管形態。加強電子賬冊管理,推動試驗區內貨物在海關特殊監管區域之間、跨關區之間便捷流通。實驗區內的企業不受地域限制,可以在區外再投資或創業。如果有特殊規定,還是要按照特殊規定。推動企業運營信息與監管零敲碎打的對接。通過風險監控、第三方管理、保證金門檻等手段實施無效監管,充分發揮上海信用體系的作用,減緩形成對公司業務信用管理和經營活動的專屬管轄體系。

3.進壹步加強監管合作。以維護國家安全和市場公平競爭為準則,加強相關部門與上海市政府的合作,提高維護經濟社會安全的服務保障能力。實驗區配合國務院有關部門,嚴格實施經營者集中反壟斷審查。加強海關、質檢、工商、稅務、外匯等行政管理部門的合作。減緩綜合監管方式的改進,推動建立統壹高效的口岸監管機構。探索在試驗區實行壹致的電子圍網管理,建立風險可控的海關監管機制。

(2)探索與實驗區相匹配的稅收政策。

4.實施促進投資的稅收政策。在試驗區註冊的企業或集團的股東,因非貨幣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導致資產增值的,可在不超過5年的期限內分期繳納所得稅。對實驗區內企業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形式獎勵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中關村等地區已實行鼓勵團體所得稅分期繳納政策。

5.實施促進貿易的稅收政策。將在試驗區註冊的融資租賃企業或融資租賃公司在試驗區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納入融資租賃出口退稅試點範圍。對在試驗區註冊的國際租賃公司或租賃公司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同意,可從境外購買空重25噸以上的飛機,租賃給國際航空公司使用,並可享受相關出口增值稅優惠政策。對設在試驗區內的企業向邊境消費、加工和銷售的貨物,照章征收出口增值稅和消費稅。根據企業要求,試行出口貨物按其對應的出口物資或按實際查驗形式征收關稅的政策。在現行政策框架下,除國內服務業等企業出口的貨物和法律、行政法規及有關規章明確不予免稅的貨物外,對試驗區內消費企業和消費服務企業出口所需的機器設備等貨物予以免稅。完善啟運港退稅試點政策,適時討論擴大啟運地、承運企業和運輸工具試點範圍。

此外,在符合稅制改革方向和國際慣例、不造成利潤轉移和稅基腐蝕的前提下,積極探討完善符合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

第四,紮實做好組織實施工作

國務院統籌指導和協調推進試驗區任務。上海要精心組織實施,完善任務機制,落實任務責任,按照宗旨定位和先行先試義務,以及“成熟可先做,再逐步完善”的門檻,制定可操作的詳細方案,抓緊推進實施,並對推進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成果進行認真研討處理,認真取得的成績及時上報國務院。各有關部門要全力支持,積極做好協調、指導和評估工作,推動相關體制機制和政策創新,建立和管理好實驗區。

附件

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服務業擴大開放措施

壹、金融服務範圍

1.銀行服務(國民經濟行業分類:J金融-6620貨幣銀行服務)

開放措施(1)允許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設立外資銀行,允許符合條件的民間資本和外資金融機構設立中外合資銀行。需要時,適時在實驗區試點設立不限牌照銀行。

(二)在完善相關管理辦法、強化無效監管的前提下,允許試驗區內符合條件的中資銀行開辦離岸業務。

2.專業安康醫療保險(國民經濟行業分類:J金融行業-6812安康及意外傷害保險)

試點設立外資專業安康醫療保險機構。

3.融資租賃(國民經濟行業分類:J金融業-6631融資租賃服務)

開放措施(1)金融租賃公司在試驗區設立的單機、單船子公司不設最低註冊資本限制。

(二)允許金融租賃公司兼營與其主營業務相關的商業保理業務。

二、航運服務的範圍

4.海洋貨物運輸(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運輸、倉儲和郵政業-5521海洋貨物運輸)

開放措施(1)放寬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國際航運企業外資股比限制,相關管理試行辦法由國務院交通運輸主管部門制定。

(二)允許中國公司擁有或控股的非五星旗船舶先行嘗試國際沿海港口與上海港口之間的外貿進出口集裝箱沿海捎帶業務。

5.國際船舶管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運輸、倉儲和郵政業-5539其他水上運輸輔助服務)

開放措施允許設立外商獨資國際船舶管理企業。

三、業務服務範圍

6.增值電信(國民經濟行業分類:I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6319其他電信服務,6420互聯網信息服務,6540數據處理和存儲服務,6592呼叫中心)

在確保網絡信息安全的前提下,開放措施允許外資企業以特定方式經營本地增值電信業務。如果涉及違反行政法規,必須經國務院批準。

7.遊戲機和遊藝機銷售及服務(國民經濟行業分類:F零售和批發業-5179其他機械及電子產品零售)

開放措施允許外資企業從事遊戲娛樂設備的消費和銷售,通過文明主管部門審查的遊戲娛樂設備可銷往國際市場。

第四,專業服務的範圍

8.律師服務(國民經濟行業分類:L租賃和商務服務-7221律師及相關法律服務)

開放措施探索親密型中國律師事務所與國內(港澳臺)律師事務所業務合作的方式和機制。

9.信用調查(國民經濟行業分類:L租賃和商務服務業-7295信用服務)

開放措施允許設立外資信用調查公司。

10.旅行社(國民經濟行業分類:L租賃和商務服務業-7271旅行社服務)

開放措施允許在試驗區註冊的符合條件的中外合資旅行社經營臺灣省外出境旅遊業務。

11.人才中介服務(國民經濟行業分類:L租賃和商務服務業-7262專業中介服務)

開放措施(1)允許設立中外合資人才中介機構,外方合資可持股不超過70%;允許香港、澳門服務提供者設立獨資人才中介機構。

(2)外資人才中介機構最低註冊資本門檻由30萬美元降至654.38美元+02.5萬美元。

12.投資管理(國民經濟行業分類:L租賃和商務服務業-7211企業總部管理)

開放措施允許設立合資外商投資公司。

13.工程設計(國民經濟行業分類:M迷信研討會及技術服務企業-7482工程勘察設計)

對試驗區內為上海提供服務的外資工程設計(不含工程勘察)企業,開放措施在首次提出資質要求時,取消對投資者的工程設計業績門檻。

14.建築服務業(國民經濟行業分類:e建築業-47房屋建築業,48土木工程建築業,49建築設備業,

50建築裝飾及其他建築業)

試驗區外商獨資建築企業在上海承接中外合資項目時,開放措施不受項目中外投資比例的限制。

動詞 (verb的縮寫)文明服務的範圍

15.擔任經紀人(國民經濟行業分類:r文明,體育娛樂行業-8941文明娛樂經紀人)

開放措施取消外資演出經紀機構的股比限制,允許設立外商獨資演出經紀機構為上海提供服務。

16.娛樂場所(國民經濟行業分類:r文明體育娛樂-8911歌舞廳娛樂活動)

開放措施允許在實驗區設立外商獨資娛樂場所提供服務。

不及物動詞社會服務類別

17.教育培訓咨詢,職業技術培訓咨詢(國民經濟行業分類:P教育-8291職業技術培訓咨詢)

開放措施(1)允許設立中外合作運營教育培訓輔導機構。

(二)允許舉辦中外合作經營的職業技術培訓咨詢機構。

18.醫療服務(國民經濟行業分類:q衛生與社會任務-8311綜合醫院、8315專科醫院、8330門診部)

[研究所])

開放措施允許設立外商獨資醫療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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