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的原則,就X年X月X日發生的乙方XXX事件,達成如下賠償協議:
1.甲方願意壹次性補償乙方所有費用* * *即x元人民幣。
2.補償時間定於X年X月X日前由甲方壹次性支付給乙方。
3.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乙方將自行安排和處理,其安排和後果與甲方不再有任何關系..
4.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承諾不以任何形式或理由向甲方要求任何其他賠償費用。
5.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此事的處理將終止,甲乙雙方不再有權利和義務..以後這種賠償事故的結果也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再對此承擔任何責任。
6.本協議是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的真實表達,公平合理。
7.甲乙雙方已正確閱讀並理解本協議全文,雙方均理解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雙方對本協議的結果完全滿意。
8.本協議是壹次性終止協議。本協議壹式兩份,雙方各執壹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雙方應在此基礎上全面認真履行本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糾纏。
9.乙方今後的任何身體或精神問題與甲方無關..
甲方(公章):_ _ _ _ _ _乙方(公章):_ _ _ _ _ _ _
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法定代表人(簽字):_ _ _ _ _ _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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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賠償協議條款的無效書寫
1,賠償項目不明確。協議中約定的部分或全部項目,如果沒有明確表達,可能會給未來埋下巨大隱患。
2.表達模糊。協議中要表達的意思必須是明確的、唯壹的。如果表達不清楚,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理解,對方就抓住不放,我們就得賠償。
3.缺乏“爭議解決”、“雙方無參與”等權利義務終結的表示。糾紛雙方簽訂賠償協議只是為了壹勞永逸地了解糾紛,避免後患。但是,協議寫的時候,可能沒有“雙方履行協議後,爭議解決”、“不得向對方主張權利”等文字或條款,會因為沒有表明放棄剩余權利而導致再次被主張的可能。
因此,侵權事故發生後,雙方簽訂賠償協議的,必須慎重考慮並準確表達自己的意思,保證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同時,他們必須表明協議履行後雙方沒有爭議。
第三,侵權損害賠償的特征
1,承擔損害賠償責任的方式以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傷害為前提。
在各種責任形式中,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消除影響的責任不能以實際造成他人財產或人身傷害為前提。只要受害人的財產、人身或其他權利受到侵害、面臨危險或受到阻礙,就可以要求行為人承擔這些責任;返還財產、恢復原狀、修理、重做、更換的責任,僅以財產受到侵害為前提;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的責任,通常以侵害人身權或知識產權為前提。損害賠償責任可以以他人財產受到損害為前提承擔,也可以以他人人身受到損害為前提承擔。
2.損害賠償的內容是支付金錢或實物。
在其他形式的責任中,侵權人不存在向受害人支付金錢的問題;即使是實物支付,財產也應該屬於侵權人。在返還財產責任的形式上,侵權人返還被害人的財產,原屬被害人所有或者管理。
3.損害賠償責任受到各種因素的限制。
其他形式的責任相對簡單,在實際承擔時容易操作。然而,損害賠償責任在實際承擔中更為復雜,通常會受到各種因素的影響。比如要考慮賠償的範圍,賠償金額的計算,侵權人和受害人的經濟狀況,故意侵權中的懲罰性賠償,比如《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
法律依據: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造成消費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曠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人生活輔助器具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支付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79條* * *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主要包括:
(1)停止侵權行為;
(2)排除障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修理、返工和更換;
(7)繼續履行;
(八)賠償損失;
(九)支付違約金;
(十)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十壹)賠禮道歉。
法律對懲罰性賠償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條規定的承擔民事責任的方式可以單獨適用,也可以合並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