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英美政治制度比較
【內容概要】:英國人創造的第壹套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被譽為西方政治制度的源頭和典範。在吸收、借鑒英國的基礎上,美國形成了當代資本主義國家中最完善的政治制度。要吸收和借鑒兩國政治制度中的優秀因素,首先需要對兩國的制度進行準確、清晰的比較和把握。本文擬從政治制度的核心部分——憲法、政黨、選舉三個方面進行比較,以期為我國政治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有益的借鑒。
[關鍵詞]:英美政治制度比較
政權屬於上層建築的範疇,壹般指與國家社會性質相適應的國家權力機構和基本制度。“政治制度和人類社會的各種制度壹樣,是歷史發展的產物,帶有時空的印記。”1 300多年前,英國資產階級革命後,資本主義國家逐步建立和實行民主政治,頒布憲法,逐步實行憲政,使資本主義在各個領域得到了突飛猛進的發展。
英國創立了第壹套西方資本主義政治制度,壹直被認為是西方政治制度的源頭和典範;美國在吸收和借鑒英國政治制度的基礎上,結合自己的國情進行調整,使自己的政治制度趨於完善。英國作為壹個歐洲民族國家,是在君主制的基礎上形成的。當時,公法被用來限制君主的權力,政府機構是根據公法建立的。公法相對發達,因此政府機構和憲法壹般被視為政治制度的核心。與有明確國家概念的英國不同,美國公法主要用於處理政府與個人的關系,受司法監督,所以有時會將政治制度等同於政府形式。2
英美的政治制度有著相同的理論基礎:“天賦人權”理論和“三權分立”原則;政治制度的具體內容包括議會制度、選舉制度、司法制度、政府制度、公務員制度和政黨制度。都標榜“人民民主”,以代議制為民主的主要形式;政治權力體系的特點是分權原則和法治。最根本的是,英美作為資本主義國家政治制度的兩個典型代表,在維護資產階級利益、維護資本主義私有制、實行資產階級專政方面有著相同的本質。但在具體的政治制度上,兩國有不同的特點。本文僅從憲法、政黨制度、選舉制度等角度對英美兩國的政治制度進行探討和比較。
壹、英美憲法比較
-英國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以及美國成文法
英國憲法是長期政治和歷史發展的產物。它沒有統壹完整的書面形式,而是由成文的法律和不成文的習慣、約定組成。主要包括:壹是歷史上具有成文法性質的憲法性文件。比如1215的大貞德,1628的權利再分配,1689的權利Biu。第二,議會頒布的憲法性質的法律。如1679的《人身保護法》和1701的《定居法》。第三,憲法法院案件。比如Howll'sCose在1678建立了法官特權。第四,普通法中的壹些原則和規定,比如國王特權制度。第五,制憲會議。慣例雖然不能適用於法庭,但在英國政治生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比如議會每年至少召開壹次,王權實際上由大臣行使。
英國憲法既不能羅列在壹個或幾個官方文件中,也不能嚴格區分過去和現在的時間。它自始至終缺乏精確清晰的內容和完整的體系。它不同於美國憲法。英國憲法的所有規則根據是否有效分為兩部分:英國憲法的法律和英國憲法的規則。前者包括英國憲法的法理和法律,後者包括教規、習俗、訓練和實踐。英國憲法是由兩種規則組成的體系:法律和法典。根據這壹制度的規則,英格蘭的主權可以在政府和人民之間合法使用和分配。代碼部分壹般是不成文的,法律部分既有不成文的成分,也有成文的成分。
英國憲法有壹些不同於美國憲法的特點。首先,英國憲法具有彈性憲法的特點,議會可以隨時更改或修改,與美國憲法的剛性形成對比;第二,英國憲法保守。英國有搞改良事業的傳統,歷代制度既有改革也有繼承。這種遵守規則的特點成為英國憲法的壹大特色。第三,英國憲法具有連續性。這種連續性取決於英國國民生活的連續性。最後,英國憲法名實不符,也就是說理論和實踐經常不符。因為英國政治是從獨裁逐步發展到憲政的,政治體制發生了變化,但留下了壹些法律和法典,往往會使理論和事實不符。
可以說,英國是世界資產階級憲政之母。三
(美國憲法插圖)4
美國憲法實行完全的三權分立,規定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國會、聯邦法院、總統各司其職,甚至聯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之間的分工也非常明確。從國會的角度來看,美國的國會不可否認受到了英國議會制度“藍圖”的影響,但從根本上來說,是因為北美大陸的土壤適合這種制度的生長。國會的權力不僅僅是“掌管錢包的手”(管錢),國會首先是立法機構。除非聯邦法院宣布法律違憲,否則國會通過的法律對每個人都有約束力。這使得國會能夠以多種方式表達對國家社會生活的態度。它可以由法律授權給某個部門或個人,也可以由法律限制其權力。其次是財政大權,還有對外宣戰權,彈劾政府官員和總統權,改選總統和副總統權。贊同總統擁有任命、通過本國與外國的條約等重要權力,以及調查立法的制定和實施等事項的廣泛權力。聯邦法院是美國三權分立和制衡的重要砝碼。除了行政和立法職能之外,最重要的職能是監督和司法職能。法官享有憲法地位,被任命為憲法的守護者。最高法院是執法機關,法官在解釋憲法和法律方面擁有最終發言權。總統是國家元首,所有代表國家的重大儀式和活動都必須出席;作為行政長官,負責制定國家日常政策,有權任命部長、駐外大使和聯邦法院法官;作為最高統帥,他有權指揮全軍,管理“核按鈕”,在關鍵時刻啟動它;也有否決立法權、外交決策權、影響壹方的能力;總統的實際權力遠遠超出了憲法的簡單規定。
美國憲法也規定了三權之間的制衡。⑴從立法與行政的關系來看,國會擁有相當大的權力,總統對官員的任命必須得到參議院的同意才能生效;總統與外國締結的條約只有在參議院以三分之二的票數通過才能生效;國會甚至有權重新選舉總統,轟炸總統等等。同時,總統擁有更大的權力,總統有權幹預立法領域,可以向國會提交國情咨文,為國會立法寫下依據;可以向國會提出法案,可以在特殊情況下以行政特權為由建議兩院召開立法會議;妳可以通過妳所在政黨的成員和妳所在政黨議會黨團的領導人來影響壹項法案的命運。雖然國會可以制定法律,並通過法律約束總統,但國會的法律只有在總統簽署後才能生效。雖然總統可以否決國會制定的法律,但當國會兩院以2/3的票數再次通過該法律時,總統的否決權就可以被推翻。從總統與聯邦法院的關系來看,總統可以任命法官,有權赦免所有罪犯,控制警察、監獄等機構,擁有行政管轄權。同時,法官壹旦被任命,可以終身任職,做出不利於總統的裁決;法院擁有司法審查權,可以宣布總統的行政立法違憲等等。此外,國會和法院的關系也是平衡的。
美國憲法規定了分權制衡的關系,但並不否認在此基礎上的合作。和平時期,制衡多於合作;在動亂或緊急情況下,三方之間的合作不僅僅是制衡。因為以總統為首的行政部門維護的利益與國會的利益基本壹致,所以在大多數情況下,國會對總統采取的是隱忍、默許甚至支持的態度。不僅在國內事務上,國會往往與總統采取合作態度;在戰爭和外交問題上,法院遵循“司法遵從”和“回避政治問題”的原則,經常配合總統讓他行動。這種時而分權時而合作,何時以及如何表現,主要取決於美國統治集團的利益和
民族國家利益。
英美憲法比較:
英國項目(責任內閣制度)美國項目(權力分立)
當選總理是下議院多數黨的領袖,向國民議會負責的總統由選民間接選舉產生。
與國民議會的關系,有權解散國民議會,國民議會也可以罷免內閣。關系是平行的。
行政權掌握在首相手中,國王不承擔實際行政責任。行政權掌握在總統手中,他是擁有行政權的國家元首。
政府首腦的任命由總理負責,各部部長由總理在同壹黨派成員中作為國務卿和外交部長選舉產生,並由總統與其他政府首腦壹起選舉產生。
對任期沒有特別的限制。首相是否就職取決於他能否在下議院獲得多數席位。任期四年,可以連任壹次,任期結束即被罷免(也有例外,比如羅斯福)
繼任首相只有壹個。萬壹首相出缺,下議院多數黨將提名壹名領袖繼任,壹名副總統繼任。
第二,英美政黨制度的比較
-英美兩黨制
英國是現代政黨政治的發源地,是典型的兩黨制國家。托利黨和輝格黨是主導英國政治超過100年的兩個重要政黨,其次是保守黨和自由黨,然後是保守黨和工黨。英國政黨制度有以下特點:(1)結合議會內閣制,在形式上明確劃分執政黨和反對黨。英國實行議會內閣制,有兩院。上議院議員不是選舉產生的,而是由貴族或國王任命的,與政黨無關。下議院是選舉產生的。兩大政黨通過選舉爭奪下議院席位,獲得多數席位的政黨組閣,該黨領袖擔任內閣總理,掌握政府權力。組成內閣的政黨是執政黨。執政黨掌握著內閣和下議院的實權。在選舉中沒有贏得多數席位的政黨是反對黨或反對黨。反對黨有監督政府的責任,可以和部長們組成“影子內閣”。執政黨和在野黨在形式上界限分明。根據英國法律,下議院每五年改選壹次,但實際上改選是不定期的,因為議會有權決定延長任期,首相也可以隨時向國王請願解散議會,提前舉行選舉。(2)兩大政黨都采取中央集權制。主要表現在:無論是中央還是地方,每個政黨都有健全的組織;有嚴格的組織紀律;特別是該黨對議會投票有嚴格的規定。在議會的重要投票中,所有政黨都要求他們的黨員按照領袖的意圖集體投票。否則,將受到嚴厲的懲罰。
美國也是典型的實行兩黨制的國家。美國的政黨制度有以下幾個特點:(1)與民主和運動相聯系,政黨的主要活動是競選總統。美國是壹個總統制國家。美國政黨的主要活動是競選總統。贏得選舉的政黨是執政黨,失敗者是反對黨。雖然美國國會議員也是選舉產生的,但兩大政黨在國會的席位數量與其執政地位無關。在美國,只要壹個政黨贏得總統選舉,即使在國會選舉中失敗,也不會影響其執政地位。(2)政黨組織松散,沒有嚴密的組織和紀律。。(3)兩黨制相對穩定。美國的兩黨制萌芽於聯邦黨和反聯邦黨的對立,後來形成了黨和民主黨的競爭。在美國歷史上,第三黨運動經常出現,但從未成功過。兩大政黨輪流執政的格局已經比較穩定。
英美政黨制度之比較。雖然兩國都實行兩黨制,但差異很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1)隸屬政權不同。英國是君主立憲制國家,英國國王是世襲的國家元首。從憲法上看,英國國王獨攬大權。實際上,英國國王的壹切活動都要服從與內閣的安排。獲得多數席位的政黨上臺組閣,執政黨領袖擔任內閣總理,從而使政黨和內閣緊密交織在壹起。美國是壹個總統制的民主國家。總統是國家元首,掌握國家權力。兩大政黨的活動主要表現在總統選舉上。在議會選舉中獲勝的執政黨的失敗並不影響其作為執政黨的地位。⑵不同的組織結構和活動。英國兩大政黨采用集中制,黨有相對統壹的政治主張、組織結構和社會基礎。該黨對議會投票有嚴格的紀律。美國兩大政黨組織松散,沒有嚴密的組織體系,沒有嚴格的紀律,甚至沒有固定的基層黨員。兩大政黨沒有明確的政綱,只有競選綱領。該黨的主要活動是競選。人們形象地把美國的政黨稱為“選舉組織”,美國的競選活動就是“驢戰”。對比兩國的政黨制度,最突出的是美國的執政黨和在野黨沒有問題,議會中多數黨和少數黨的權力差別不大;而且執政黨的力量遠大於反對黨,不容易挑戰執政黨;同時,政黨組織松散,黨員在議會中的凝聚力更弱。
第三,英美選舉制度的比較
-英國和美國的普選制
英美的選舉制度都是普選委托的,這是兩國政治制度的相同特征。但由於兩國的政治經濟條件和歷史傳統不同,兩國實行的普選制度也不同。
英國的普選制其實只是公民選舉下議院議員的制度,代議制機構中的國王和上議院都不是選舉產生的。根據制憲會議,內閣政府由議會中的多數黨組成。正是這種選舉方式,選民選舉下院,下院多數人組成政府,使英國的代議制政府成為典型的內閣責任政府。它產生於議會,對議會負有直接政治責任,對選民負有間接政治責任。前者表現為議會叛變權,後者表現為首相請求國王解散議會重新選舉的權利。如果選舉失敗,反對黨將上臺;如果妳贏了,妳將繼續執政。再加上兩黨輪流執政的原則,可以直接影響公民普選,保證了英國代議制政府的穩定性。
美國普選的範圍和英國明顯不同。不僅國會兩院議員,作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的總統和副總統也是由公民直接選舉產生的。美國總統和他的行政機構與國會無關。他們只在選舉時對選民負責。通常只負責聯邦憲法。所以他們之間,只是憲法規定的相互“制衡”關系。
英美的選舉制度雖然不同,但都是由資產階級政黨控制的。因此,選舉制度和政黨制度是緊密相連的。它是政黨制度和議會制度的基礎和重要內容。
總之,通過以上分析,我們可以看出,英美兩國的政治制度可以說是同中有異,各有不同。既包含了現代西方政治制度的基本特征與當今時代特征所造成的* * *雷同,又有國情(主要是政治制度和社會經濟基礎)、民族特點和歷史傳統的差異所造成的差異。英國和美國的政治制度是西方資產階級革命的產物,與封建政治制度相比是歷史進步的。它不僅為人類政治文明的發展提供了新鮮血液,也為社會生產的發展開辟了廣闊的前景。
參考書目:①王惠巖主編《比較政治制度》,吉林:吉林大學出版社,1998。②吳大鷹主編:《西方國家政治制度分析》,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1996。③宋玉波:《比較政治制度》,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版。④高金海等《當代西方政治制度》,北京:中央黨校出版社,1999。⑤胡康達:《英國政治制度》,北京: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