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期
撤退的目的主要是隔絕大陸民眾與臺灣省鄭反清勢力的交通,防止民眾在海上集結;今後將重點預防和禁止“民洋交織”,以外商立法的形式嚴格限制對外貿易。順治初年,清廷沿襲明朝的規矩,不準進入廣州,只允許在澳門進行貿易。隨後,由於鄭成功反清勢力在東南海域的存在,清廷越來越禁止出海。順治十二年(1655)六月,閩浙總督屯泰,要求沿海各省禁止“不帆入海”,違者重判。因此,清政府下令禁止官民擅自出海貿易。如果有“將違禁物品賣到國外給郭凡,偷渡海盜(指鄭成功)”,“或造大船賣到郭凡牟利,或出租給出國者,從郭凡取貨,壹律交刑部懲處”。但仍有人暗中傳遞線索,貪圖暴利,繼續與鄭交易。順治皇帝認為這是立法不嚴造成的。十三年,他頒布“禁海令”,禁止商船私自出海。違法者不分官民,遵紀守法,貨物交給官員,違法者的財產交給告密者。文武百官不查不追,從重處罰;嘉寶死後不能被起訴。沿海能停船的地方,處處防備,不準有帆進入。如果任何人登陸,國防官員將從事軍事法律和州長將討論犯罪。順治十八年,清廷進壹步頒布“移海令”,以保證“禁海令”的實施。強迫島嶼和沿海居民向內移動30至50英裏,不得越過邊界。法律還規定,凡帶牛馬、軍需、鐵貨、銅錢、綢緞、絲綢、絲棉出境貿易、出海者,賞百杖;人若出境,出海,必被滯留;所以,放任事情的人,會被砍頭。官員也犯了同樣的罪。“禁海令”“禁海令”使沿海居民無家可歸,生計無門,嚴重影響了沿海地區的經濟發展,使沿海30至50裏內壹片荒涼。三藩之戰,鄭部隊重入廈門,在福建沿海登陸。康熙十七年(1678)三月,康熙帝下令:“如順治十八年,將界外之民移往內地,仍嚴格執行海禁,並斷絕其交通。”22年,清政府統壹臺灣省。次年,海禁開啟。康熙皇帝說:“壹是因為海賊,海禁不能開。現在海的大氣都清了,還等什麽!”沿海各省被命令停止以前的海上禁令。滿漢允許出國貿易,但硝酸鹽、磺胺類等武器不允許出國。指定廣州、漳州、寧波、雲臺山為對外貿易的四個口岸。自開海禁以來,每年出海的造船工人有1000多人,但只有56%的人回來了,還有很多人留在了南洋。清政府因此擔心“數千人聚海上,不得不防”;人們認為東南亞國家壹直是“海盜的巢穴”。1956年恢復東南亞海上禁令,嚴禁與東南亞貿易,嚴令沿海要塞攔截船只,檢查海軍營隊。南亞海禁後,壹度繁榮的對外貿易再度衰落。沿海經濟日益蕭條,給當地居民造成了嚴重的後果,以至於讓四五千美元建造的大船爛在破港口和貧瘠海岸之間。沒有生命的窮人被迫逃往大海,或鋌而走險,“或作亂”。為此,很多人要求禁止。雍正五年(1727),也就是南洋海禁十年後,清政府重開南洋海禁。出國做貿易的人限制三年內回國,否則不準回國。到了乾隆年間,清政府再次對對外貿易進行嚴格限制。當時,英國人試圖將海口擴展到廣州以北,以便將他們的紡織品銷往北方,並靠近茶葉和絲綢產地。英國將軍詹姆斯·弗林特和英國武裝商船曾多次航行到浙江定海和寧波。英國武裝商船的到來引起了清廷的註意。
後期
為了清理浙江省二十二年的海防,清廷下令:“今後,(外國船只)只準在廣州停泊,不得再去寧波。如果他們再來,就退回廣州,不準進入浙江海口。”這是清廷對外貿易政策的重大轉折,即對外國資本主義勢力實行閉關鎖國政策,只允許在廣州進行壹種貿易。在對外貿易中,清政府還實行商號制,即廣州十三行,進行壟斷。清政府只允許少數富商設立“公庫”,與外商從事進出口貿易,代表清政府與外商談判。乾隆二十四年,兩廣總督李侍堯邀其制定《防外商條例》,規定“防外商五事”。即禁止外商在廣州過冬,不得不過冬者只允許在澳門居住;外商來粵,“宜使駐粵商人控制檢查”;禁止華商借洋資,禁止外商雇傭漢人仆人;嚴禁外商雇人傳遞消息;派遣野營者檢查外國商船的泊位。“防洋五件事”嚴格管理對外貿易,有了明確的法規,閉關鎖國成為制度。嘉慶十四年(1809),清政府頒布了《人洋貿易條例》。道光十壹年(1831),相繼制定了防異章程和八條章程。這些章程除了重申“五防洋人”的規定外,還規定洋兵洋船要靠泊,禁止外商在省城載女、騎肩帶,等等。其中嚴令緝捕鴉片販子等項,是對外國侵略者鴉片貿易的正確禁止。
閉關鎖國政策的影響
清朝的閉關鎖國政策是封建經濟的產物。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使人們相互隔絕,自然導致政治上的孤立。乾隆皇帝在《致英國國王的信》中說:“中國什麽都富,沒有借洋貨來彌補自己需要的東西。”在封閉的封建自然經濟中,自然不需要交流和貿易,但清朝統治者卻以此為榮,驕橫跋扈。英國人也意識到了這壹點。他們說:“他們可以在必需品上自給自足,盡管不是奢侈品。所以中國政府絕對不重視對外貿易,認為對外貿易可以隨意限制。”此外,滿清統治者對漢人非常嚴格,他們害怕外國人支持漢人反清活動。乾隆皇帝曾說:“民風容易猖狂,外商難免生事。”因此,清政府壹再宣稱“中國人與外國人區別甚嚴”,“絕不允許外國人稍有越界”。清政府制定了各種“防洋條例”,旨在隔絕中國人與外國人的任何接觸。與此同時,清政府還對出國貿易的中國人進行嚴格限制,無論船只大小、旅行日期、交易貨物的數量和種類。清政府實行閉關鎖國政策,修築堤墻隔絕中外,阻礙了中國社會的進步。由於對海外貿易的限制,經濟發展受到了嚴重影響。同時也把中國人民隔絕在世界潮流之外,不知道世界潮流,而清朝統治者則充耳不聞。就像魏源說的,結果是:“壹個經營了兩百年的國家,不知道自己的位置,也不知道自己的離合器。”1840年,英國侵略者終於用猛烈的炮擊打開了中國的大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