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買賣新政,契稅征收方式。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為家庭唯壹住房的,所購普通商品住房面積小於90平方米的,按照1%執行契稅;公寓面積為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的,稅率減半,即實際稅率為2%;所購住宅單位面積超過144平方米的,契稅稅率為4%。購買非普通住房、兩套及以上住房、商業投資性房產,稅率為4%;
2.住房公積金政策:
(1)住房公積金提取範圍擴大,符合任何條件的消費者均可提取公積金: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退休還是退休;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後;出國定居;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無房職工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租金;
(2)配偶公積金可以提取,購買、建造、大修、裝修自住住房的情況;需要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無房職工需要支付自住住房租金;繳納自住住房的物業費;
(3)自己繳納公積金的人員。在現行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只有在正式單位工作的職工才能繳納住房公積金。草案首次提出,個體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也可以自己繳納公積金;
(4)保證金“限高保低”。繳存住房公積金的依據,參考上壹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不得低於平均工資的60%或者高於平均工資的3倍;繳存比例上限不得高於12%,下限不得低於5%;
(五)減少管理委員會數量,調整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構成,減少行政人員,規定繳存職工代表不低於總人數的1/3;
(六)簡化單位證明,征求意見稿提出,住房公積金提取和貸款申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批,銀行按照委托合同辦理相關支付手續,簡化了單位出具證明的環節;
(7)縮短提款和貸款審批時限,貸款審批時限由15天縮短至10天。
房地產抵押貸款所需條件如下:
1.借款人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或協議,有能力支付所購房屋的首付款;
2.抵押房屋產權清晰;借款人為有合法職業、穩定收入來源、良好信息記錄、有還款意願、合法有效身份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的自然人。
綜上所述,國家出臺了很多以房貸為主的政策,主要是鼓勵有購房需求但購買能力較弱,想把自己住的小房子換成大房子的人。
法律依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住房轉讓營業稅政策的通知》第壹條
關於契稅政策
(壹)對個人購買唯壹家庭住房(家庭成員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征收契稅。
(二)對個人購買第二套改善型家庭住房,面積在9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征收契稅;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征收契稅。
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擁有壹套住房的家庭購買的第二套住房。
(三)納稅人申請稅收優惠的,購房所在地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根據納稅人的申請或者授權,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書面查詢結果,並將查詢結果和相關住房信息及時傳遞給稅務機關。暫不具備查詢條件,無法提供家庭住房查詢結果的,納稅人應向稅務機關提交家庭住房實際套數的書面信用擔保。信用擔保不真實的,屬於虛假納稅申報,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處理,不誠信記錄納入個人征信系統。
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則,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及時出具納稅人家庭住房書面查詢結果,稅務機關應當在限定時間內對納稅人提交的稅收優惠申請予以辦理。
(四)具體操作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稅務、房產主管部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