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培訓目標
培養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遵守法律法規,品德良好,具有報效國家和人民的社會責任感,具有本學科紮實的基礎理論和系統的專業知識,具有創新精神和從事科研、教學、管理工作的能力,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較強,能夠承擔專業技術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職業素質的高層次學術專門人才。
二、申請條件
(壹)報名參加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
2、擁護中國* * *產黨的領導,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我校規定的體檢要求。
4.考生的學業水平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包括普通高校、成人高校和普通高校舉辦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和自學考試、網絡教育可屆時畢業。考生必須在當年入學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或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頒發的《外國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否則入學資格無效。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取得國家承認的高等職業院校畢業證書兩年(畢業至當年錄取之日,下同)及以上者,本科畢業並取得國家承認的畢業證書者,修滿本科六門主幹課程(需補考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於425分(需成績單),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水平者。報考的專業必須與所學專業相同或相近,不得跨專業報考。
(4)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研究生報名前必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二)報名參加下列專業學位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按下列規定辦理。
1.報名參加法律(非法)專業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1)中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專業畢業生、自考形式法學專業畢業生不得報考)。
2、報名參加法律(法學)專業學位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1)中的要求。
(2)報考前所學專業為法學(僅限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專科層次法學畢業生、自學考試形式的法學畢業生、取得第二法學學士學位者可報考)。
3.報名參加公共管理與工程管理專業工程管理【代碼:125601】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以下條件:
(1)滿足(1)中第1、2、3項的要求。
(2)大學畢業後有3年以上工作經歷的人員;或取得國家承認的高職高專畢業證書或學士學位,有5年以上工作經歷,為本科生補過6門主要課程(需補考學校教務部門蓋章的成績單,大學英語四級成績不低於425分(需提供成績單),達到與本科生同等學力水平的人員;或取得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後有2年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員。
4.報名參加我校除法律碩士(非法學)、法學(法學)、公共管理、工程管理[代碼為125601]以外的其他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須符合(1)中的要求。
(三)報名參加單獨考試的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1,滿足申請條件(1)中1,2,3的要求。
2.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學歷後,連續工作4年以上,業務過硬。發表過研究論文(技術報告)或成為業務骨幹。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並經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或者取得碩士、博士學位後工作2年以上,業務過硬。經考生所在單位同意,並經兩名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稱的專家推薦,回原單位定向就業。
我校單獨考試初試各科考試科目由學校自主提出,進入復試的考生初試成績要求由學校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確定。2023年計劃招生11人。具體招生專業詳見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非全日制)。
(四)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招收在職定向就業人員。
(5)推薦免試研究生:
我校招收具有教育部批準的推薦權和免試權的高等學校推薦的優秀本科畢業生。免試錄取推薦生的條件和方式請參照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免試錄取推薦生辦法》。詳情請訪問/查詢招生信息。
(六)“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碩士研究生: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招收“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研究生的高校之壹。詳見我校《2023年“少數民族高層次人才計劃”碩士招生簡章》。
(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掌握:
我校是教育部指定招收“退役大學生士兵計劃”研究生的高校之壹。2023年計劃招生33人。凡列入我校《2023年碩士研究生考試招生專業目錄》(全日制)的專業均可報考。
“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研究生報名、考試、錄取嚴格按照《2023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規定》執行,其他要求參照本簡章執行。
根據教育部相關政策,學校自主確定考生初試成績復試要求,接受其他招生單位調整的考生初試成績要求。
第三,註冊
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兩個階段。
所有參加考研的考生(包括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均需進行網上報名,並確認網上報紙信息和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按規定繳納報名費。
應屆畢業生原則上應選擇所在學校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辦理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其他考生應選擇其工作或戶籍所在地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指定的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手續;單獨考試的考生必須選擇保定教育考試院作為報名點。
(1)網上報名:
1,時間:2022年10月5-25日,10,每天9:00-22:00。
預報時間:2022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考生登錄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公共網站:,教育網站:,以下簡稱學院庫)瀏覽報考須知,根據教育部、各省級教育招生考試管理機構、報名點和招生單位的網上公告進行報名。未按要求報名,誤填網報信息,填寫錯誤信息或填寫虛假信息,從而無法進行網上確認、參加考試(含初試、復試)或被錄取的,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報名期間,考生可修改網上報名信息或重新填寫報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壹條有效報名信息。逾期不再補報,註冊信息不得修改。
考生必須簽署《考生誠信審查承諾書》,遵守相關約定和要求。
網上報名成功後,考生應通過定期咨詢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報名點、招生單位官網等方式,主動了解考試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項,積極配合完成相關工作。
(2)網上確認:
1.所有考生(免試者除外)應在規定時間內上網查詢確認本人網上報名信息,逾期不予補發。網上確認時間由省級教育招生考試機構根據國家招生工作安排和當地報考機構確定並公布。
2.考生在網上確認時應積極配合報名點工作人員。根據核查工作需要,按要求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持學生證)和網上報名編號,由報名點工作人員核對。
3.請所有考生認真核對並確認自己的網上報名信息。報名信息經考生確認後不得修改,因考生填寫錯誤造成的壹切後果由考生自行承擔。
4.考生應按規定交納報名費。具體繳費方式請以所選報名點網上報名公告為準。
5.考生應按報名點的規定配合采集本人圖像等相關電子信息。
網上報名和網上確認的註意事項和要求,請訪問/報名信息,查看我校2023年研究生報名考試公告。
四。資格考試
根據有關規定,我校和報名點對考生報名信息和網上確認材料進行全面審核,確定考生考試資格。
考生所報報名信息與報考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考試。
未通過學歷(學籍)網上核驗的考生,應在我校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學歷(學籍)核驗,否則不予參加考試。
對弄虛作假者(含免試學生),凡被查實的,按有關規定取消其報考資格、錄取資格或學籍。
資格審查的註意事項和要求,請訪問/報名信息,查詢我校2023年研究生報名考試公告。
動詞 (verb的縮寫)檢查
考研分為初試和復試。
(1)初始測試
1.考生應在考試前十天左右用自己的網上用戶名和密碼登錄“學院圖書館”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采用A4格式白紙打印,使用過程中正反面不得塗改、書寫。考生憑下載打印的準考證和有效居民身份證參加初試和復試。
2.初試時間為2022年2月24日至25日12。
考試時間以北京時間為準,上午8: 30至11: 30,下午14: 00至17: 00。
3、考試大綱和命題
全國統壹命題科目的命題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組織,考試大綱由教育部教育考試院編寫或由教育部指定的相關機構組織編寫;其他科目的考試大綱由我校統壹編制和組織。
(2)復試
1.復試的時間、地點、內容、方式、成績使用方法、組織管理等由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自主確定。復試辦法和程序壹般在3月下旬公布。
外語聽力和口語測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會計碩士、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復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
同等學力報考我校的考生(以報名為準)(不包括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公共管理碩士、工程管理碩士的考生)需要在復試時加試兩門本專業本科課程。加試科目不得與初試、復試的筆試科目相同,加試方式為筆試。
2.復試前,我校嚴格審查考生的居民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學生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資格。不符合條件者不予復試。
第六,調整
轉學工作的具體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根據教育部轉學錄取政策確定並公布。屆時,考生可通過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調劑服務系統”登錄/錄取學生信息,查詢我校具體調劑辦法,填報調劑誌願。未通過系統調劑的考生,成績無效。
七、體檢
考生體檢在考生擬錄取後由我校組織。體檢標準參照教育部、原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發[2003]3號)的要求,按照《教育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於取消普通高等學校招生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堂[2010]2號)和學校有關規定執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都在。
八、錄取
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統壹領導下,根據教育部有關政策規定和各省級高校招生委員會的補充規定,並根據招生計劃、復試錄取方式、考生初試和復試成績、思想政治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確定擬錄取考生名單。
考試誠信情況將作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畢業生就業有兩種:定向就業和非定向就業。定向就業的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業;非定向研究生由本人和用人單位雙向選擇就業。
單獨考試的考生只能被錄取為回原單位的定向就業研究生。
“少數民族高層次重點計劃”考生全部錄取定向就業。
凡定向就業的研究生,錄取前必須與我校及定向單位簽訂定向就業合同。
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不予修改,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錄取。
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學校同意,可保留錄取資格,入學前工作1至2年。具體報考辦法請參考當年復試錄取辦法。
應屆本科畢業生和屆時可自學考試、網絡教育畢業的考生,錄取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九、學習方法和學制
我校招收的研究生實行彈性學習年限,按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全日制研究生學制3年(含英語翻譯、社會工作2年),非全日制研究生學制3年(含社會工作2年)。
“少數民族重點計劃”和“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收的學生將全日制學習。
被錄取的單獨考試學生的學習方式為非全日制。
X.學費和獎學金
學費標準:根據相關部門批準的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學費備案批準文件。
獎學金和助學金:我校形成了完善的獎學金制度,獎學金政策按照《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獎學金評定辦法》和《華北電力大學研究生國家獎學金實施辦法》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