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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基本建成的新稅費服務體系的特點包括

1,需求響應更及時。

完善需求收集、分析、響應和反饋機制,有效滿足納稅人對稅費服務的訴求。

2.服務更加智能化和個性化。

全面完善12366納稅服務平臺功能,2022年基本實現全國咨詢“壹線回答”。同時,利用稅務大數據智能分析識別納稅人的實際體驗和個性化需求,提供個性化服務。

3.稅收營商環境更加優化。

繼續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大力推進稅費綜合申報,依法簡化部分稅種的征收期限,逐步減少申報次數和時間。

4.自然人納稅服務體系更加完善。

適應越來越多的自然人納稅人繳納的情況,建設新的自然人納稅服務體系,2021基本實現個人稅費事項盡在掌中。

法律依據

“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

三、不斷完善稅收執法體制和機制。

(七)完善稅收法律法規。全面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加快推動現行暫行稅收條例成為法律。完善現代稅收制度,充分發揮稅收作用,推動建立現代財稅制度。推動稅收征管法、反洗錢法、發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修訂。加強非稅收入管理法治化。

(八)嚴格規範稅收執法行為。堅持依法依規征收稅費,做到應收盡收。同時,堅決防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征收“過頭稅費”和對稅收工作的不當行政幹預。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開、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合法性審查制度,推進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結果網上查詢,2023年基本建成稅收執法質量智能管控系統。不斷完善稅收執法和稅費服務相關工作規範,不斷完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制度。

(九)不斷提高稅收執法的準確性。創新行政執法方式,有效運用說服教育、約談警示等非強制執法方式,使執法既有力又有溫度,做到寬嚴相濟、法理結合。堅決防止粗放式、選擇性和“壹刀切”式執法。準確把握壹般涉稅違法行為與涉稅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懲處。在稅收執法領域,研究推廣“首違不罰”清單制度。堅持包容審慎原則,積極支持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健康發展,基於問題改進稅收執法,促進依法納稅和公平競爭。

(十)加強稅收執法區域合作。推動地區間稅收執法標準統壹,實現執法信息交換和執法結果互認,更好服務國家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簡化企業涉稅、涉費事項跨省遷移手續,2022年基本實現資質異地互認。繼續擴大全國跨省經營企業涉稅涉費事項範圍,2025年基本實現全國範圍經營。

(十壹)加強稅收執法內部控制和監督。2022年,基本建立全覆蓋、全防控、全員負責的稅收執法風險信息化內控監督體系,將稅收執法風險防範措施植入信息系統,實現預警、事中阻斷、事後問責。加強內外部審計監督和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壹案雙查”,不斷提高稅收執法的常態化、精準化和機制化監督。

四、大力推進優質高效的智能化稅費服務。

(十二)確保直接享受稅收優惠政策。2021征管操作辦法和稅費優惠政策同步發布解讀,增強政策執行的及時性、確定性和壹致性。進壹步精簡享受優惠政策的程序和流程,不斷擴大“自我甄別、自我申報、事中事後監管”範圍,確保操作便捷、享受快捷、監管有效。2022年,利用大數據依法精準推送優惠政策信息,促進市場主體充分享受政策紅利。

(十三)切實減輕納稅負擔。通過信息系統積極采集數據,加強部門間數據共享,努力減少納稅人重復報送。全面推行納稅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度,擴大補缺辦理,繼續擴大涉稅信息由事前報送到留存備查的範圍。

(十四)全面改進納稅方式。2021年基本實現企業稅費事項網上辦理,個人稅費事項掌上辦理。2022年,建立全國統壹規範的電子稅務局,不斷拓展“非接觸”“非面對面”納稅服務。逐步改變傳統的基於表格的申報模式。2023年,信息系統基本實現數據自動提取、自動計稅、自動預填申報,納稅人確認或更正後即可在線提交。

(十五)繼續減少納稅次數和時間。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大力推進稅(費)綜合申報,依法簡化部分稅種征收期限,減少申報次數和時間。擴大跨部門數據共享範圍,加快企業出口退稅全流程,2022年稅務機關辦理正常出口退稅平均時間壓縮至6個工作日以內,對信用等級高的企業進壹步縮短辦理時間。

(十六)積極推進智能化個性化服務。全面改造升級12366納稅服務平臺,加快向24小時智能咨詢轉型,2022年基本實現全國咨詢“壹線解答”。利用稅務大數據,智能分析識別納稅人的實際體驗和個性化需求,精準提供線上服務。不斷優化線下服務,更好地滿足特殊人員、特殊事項的服務需求。

(十七)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完善納稅人權利救濟和稅收爭議解決機制,暢通訴求有效收集、快速反應、及時反饋的渠道。探索實施大型企業稅收預先裁定,建立健全相關制度。完善納稅人、繳費人個人信息保護制度,依法加強稅費數據查詢權限和留痕管理,嚴格保護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的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防止個人信息泄露和濫用。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因疏於監管造成重大損失的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要依法嚴肅追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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