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我,妳拼命的笑我。等級14 2009-08-26市場秩序主要包括社會信用秩序和法律秩序。政府誠信是整個社會誠信的基礎,主導著社會信用秩序的形成;同時,政府通過制定法律法規確立市場交易和競爭過程中的遊戲規則,並通過這些規則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健全的法律依據,這也需要政府的誠信作為保障。[關鍵詞]政府誠信與市場經濟秩序的作用是指在市場經濟中用來約束和調整市場主體行為的規範和準則的總和。規範的市場秩序是市場平穩運行的基礎。市場秩序主要體現為信用秩序和法律秩序。無論是信用秩序還是法律秩序的建立和維護,都是以誠信為基礎的。在所有的誠信中,政府誠信最為關鍵。本文簡要論述了政府誠信在市場秩序形成中的作用。壹、政府誠信在社會信用秩序形成中的作用誠信是市場經濟的靈魂。政府的誠信是整個社會誠信的基礎。在壹個政府信用不規範的社會,不可能建立規範的市場經濟秩序,也不可能實現政府的有效職能。因為政府信用對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良性運行起著主導作用。現代社會是壹個契約社會。契約不僅包括社會內部公民之間的契約,也包括公民與政府之間的契約。按照主權在民的基本理念,人民將權力委托給政府,承諾做守法公民,這是有條件的——政府和國家權力機構必須信守承諾。如果政府和國家權力機構帶頭失信,不守信用,必然會失去人民的信任。更嚴重的是,會進壹步導致人們違背對彼此的承諾,違背對政府和國家的承諾,比如互相欺騙,違法亂紀。如果出現政府官員大規模腐敗,而民眾又無能為力,就會使政府陷入嚴重的信用危機。而且人們會學習和模仿政府,這將導致整個社會信用的崩潰和誠信的缺失,最終危及市場經濟秩序的壹個重要方面——社會信用秩序的建立。政府在市場中的身份是雙重的。壹方面是市場的主體,也就是人們所說的“運動員”,另壹方面是社會經濟運行的管理者,也就是人們所說的“裁判員”。政府的這種非同尋常的地位決定了它在市場經濟中的重要地位。也正因為如此,政府誠信是市場誠信體系建設的關鍵環節。由於其在市場中的雙重身份,政府誠信也可以概括為兩種情況:壹是作為市場主體,必須以身作則,遵循市場規律,樹立誠信為本、服務社會的理念;第二,作為管理者,在制定和執行遊戲規則時,壹定要誠實,不能隨意更改規則。這是政府在社會信用體系中主導作用的具體體現,也是建立和維護規範市場秩序的關鍵。政府誠信還具有公權效益,會極大促進市場秩序的形成。由於政府的特殊地位,如果其誠信得到認可和尊重,公共政策的誠信將是順利和成功的。相反,如果其完整性受到質疑和挑戰,公共政策的執行力就會大打折扣,公共權利的合法性也會受到威脅。這就是政府的公信力。在市場秩序的建立和維護中,政府要求公民遵守壹定的規範,倡導良好的社會習俗、道德習慣等非正式規範,使公民自覺遵守壹定的社會約束。作為倡導者,政府應該成為實踐這些規範的榜樣。壹個假的、大的、空的政府,是不會遵守它所倡導的文明守信的規範的。第二,政府誠信在市場經濟法制建設中的作用。政府通過制定法律法規,確立市場遊戲規則,並利用這些規則懲惡揚善,從而為維護市場秩序、促進市場經濟健康發展提供健全的法律基礎。因此,政府不僅是市場規則的制定者和維護者,也是市場規則的執行者和監督者。因此,不僅要求市場主體誠實守信,遵守誠信原則,而且要求作為雙重身份的政府率先垂範,依法行政,充分尊重和保護每個市場主體的自主權,使每個市場主體自覺遵守市場交易和競爭規則,維護市場經濟秩序。為了建立和維護市場秩序,政府不僅要通過倡導良好的社會習俗和道德習慣來約束人們的行為,而且要制定法律來強制人們的行為。作為制定正式法律法規的政府,誠信與否關系到正式規範——法律法規的公平正義,以及在此基礎上的整個社會秩序,當然也包括市場秩序的合理性和科學性。壹個違反法律法規,沒有規章制度的政府,當然不能勝任法律法規制定者的角色,完成市場秩序的構建。政府作為維護市場秩序的“裁判”,必須誠信履行職責,也就是說,從執法的角度來說,建立和維護良好的市場秩序,壹個誠實守信的政府是不可或缺的。政府部門嚴格有效的執法是建立市場誠信,使市場經濟在正確的軌道上運行的保證。就目前情況來看,壹些政府部門的行為並不盡如人意。由於利益的原因,該管的人爭權、搶位、缺位、越位、搶位的現象屢見不鮮。無疑,這種政府行為本身就極大地破壞了整個社會的誠信秩序,也就是說,我們的政府部門帶頭告訴人們不要遵循誠信原則,影響甚至破壞了市場秩序的建立和維護。因此,在整個社會經濟秩序的構建中,政府應該是壹個合格的政府。這裏所謂合格的政府,主要是指壹個廉潔的政府要以誠信為本,職責明確,嚴格按照確定的職責運行,必須管好、管好該管的;不該管的必須不管,依法行政。只有這樣,這個合格的政府才能對整個社會信用體系的建設起到正確的引導作用,因為我們剛才提到政府部門是法律法規的執行者,這些法律法規與各行各業的生產生活息息相關。政府在執法過程中遵循規則,依法辦事,就會產生示範效應,為全社會營造守法的制度環境。更重要的是,政府部門會在自覺維護和執行法律法規中樹立自己的威信和尊嚴,從而成為真正強大的政府,充分發揮其建立和維護市場秩序的作用。從以上可以看出,政府誠信是市場秩序形成和維護市場經濟和諧的基礎。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也是法制經濟,需要秩序和規則來維持其正常運行。秩序和規則能否建立和遵循,從而在市場經濟中發揮作用,本質上取決於社會信用體系和國家法制的完善。也就是說,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要求市場主體在經濟交易和經濟競爭過程中,遵守契約和合同,遵守法律法規,遵循平等交換、平等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建立和維護壹個公開、公平、競爭、有序的市場,市場經濟才能健康穩定地發展。這壹切,無論是健康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還是完善的國家法律體系的形成,都離不開壹個誠實守信的政府。語調低沈的講話:謝謝妳幫了我大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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