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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不還錢有什麽新的法律規定?

新的不還欠款的法律規定在《民法典》第667條和第668條及相關法律規定中,也就是說,在訂立借款合同時,借款人應當根據貨主的要求提供壹些相關的經營情況和財產情況。

1.不還欠款有什麽新的法律規定?

不償還欠款的新法律規定是:

民法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668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借款人有如實提供資料訂立借款合同的義務,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如實提供與貸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

第六百七十條貸款利息不得提前扣除,貸款利息不得提前從本金中扣除。提前從本金中扣除利息的,按實際貸款金額歸還貸款並計算利息。

第671條

貸款人未按約定提供貸款和借款人未按約定收回貸款的後果。貸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提供貸款,給借款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借款人未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催收貸款的,應按約定的日期和金額支付利息。

第672條

貸款人有權按照約定檢查和監督貸款的使用。借款人應按約定定期向貸款人提供相關財務會計報表或其他資料。

第六百七十三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可以停止發放貸款、提前收回貸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674條

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對支付利息的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期限不滿壹年的,應當隨同借款壹並支付;貸款期限在壹年以上的,應當在每年年底支付,剩余期限不足壹年的,應當隨貸款壹並支付。

第675條

借款人應在約定的期限內償還貸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五百壹十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

第六百七十六條借款人未按照約定期限歸還借款的,應當按照約定或者國家有關規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條借款人提前歸還借款的,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以外,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期間計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條借款人可以在還款期限屆滿前向貸款人申請展期。如果貸款人同意,可以展期。

第六百七十九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自出借人提供借款時成立。

第六百八十條

禁止高息放貸和貸款利息的確定。禁止高息放貸,貸款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借款合同對利息的支付沒有約定的,視為沒有利息。借款合同未明確利息支付方式,當事人不能達成補充協議的,根據當地或當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習慣、市場利率等因素確定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貸視為無利息。

二、起訴後不還錢怎麽辦?

1.勝訴後,對方當事人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2.法院受理強制執行後,將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

3.債務人名下無可執行財產,其他債務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債務人個人信用報告中將有逾期未付款等負面信息記錄,並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被司法拘留。

4.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的,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

以上內容就是新的欠錢不還法。在我們的現實生活中,如果遇到欠錢不還的問題,壹定要註意通過法律手段解決。最常見的方式是通過訴訟,但是我們也要明白,借錢的時候要打欠條,防止對方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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