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購書有法律效力嗎?
認購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認購書是商品房買賣雙方在簽訂商品房預售合同或現房買賣合同前簽訂的文件,是雙方對房屋交易有關事項的初步確認。
該法律規定:
《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第五條規定,商品房認購、訂購、預訂的協議具有《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主要內容,出賣人按照約定接受了購房款的,該協議應當認定為商品房買賣合同。
第四條規定:“出賣人接受買受人定金作為通過認購、訂購、預訂等方式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擔保的。,因壹方當事人原因不能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的,應當按照《定金法》的規定辦理;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的原因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無法簽訂的,出賣人應當將定金返還給買受人。
因此,通過以上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認購書在壹定情況下具有法律效力。
二、認購書與購房合同的區別
認購書和購房合同的區別是很大的,主要表現在含義不同,內容不同,簽訂時間不同。以下是詳細的解釋。
1,含義不同
預約是指預約合同,是以將來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為目的而簽訂的合同,屬於合同訂立前階段的合同;購房合同就是這種合同,以買賣商品房為目的,確定權利義務關系。
2、內容不同
壹般來說,認購書中的約定很簡單,只約定房屋的面積、總價、地理位置以及在某壹時間、地點要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買賣雙方壹般不能直接憑認購書完成交易;購房合同包括房屋交付及時間、產權證辦理、違約責任等房屋買賣的全部主要條款。,買賣雙方可以就此完成交易。
3.簽約時間不壹樣。
認購是在商品房預售前簽訂,主要是開發商為了盡快回歸市場,穩定客戶的壹種方式;購房合同是開發商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後或現房銷售條件下簽訂的。
3.被騙簽了房子認購書。
被騙簽房屋認購書。這種情況不用擔心。壹、冷靜分析是否要買這套房子。如果願意,可以繼續簽購房合同。如果想讓開發商退款,可以選擇壹定的技能。
根據現行法律規定,房屋認購書中約定的購房定金受法律保護。因此,如果購房者不能簽訂購房合同,開發商不需要退還定金。所以購房者簽了房屋認購書就不用買房了,但是如果不買房,那麽購房定金就不退了。但是,可以采取壹定的策略來取回押金。
比如簽完認購書後,購房者雖然心裏後悔,但並沒有表現出來,仍然和開發商協商,在約定的時間簽訂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
商品房買賣合同的具體條款壹般由雙方協商確定,因為認購書只能確定壹些基本條款,正式的商品房買賣合同要復雜得多。實用法律知識,如果買賣雙方對合同中的部分條款不能達成壹致,導致雙方未能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從法律上來說,符合雙方均無過失的情形,因此不適用定金條款,認購書被註銷或作廢,定金原金額退還。
以上是關於認購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認購書與購房合同的區別,被騙房屋認購書的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