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環境治理和保護經歷了壹個曲折的過程。從20世紀50年代到60年代初,日本優先考慮經濟復興。由於片面的經濟發展和環保意識薄弱,直接危害人體健康、影響正常生活的環境汙染在工業集中的地區不斷出現,成為汙染問題逐漸顯現的時期。突出的公害包括空氣汙染、二氧化硫廢氣引起的哮喘、水汙染等。有些地方出現了“汞中毒”和“骨痛”。
以上述汙染問題為契機,為保護空氣和水質,日本政府於1958年制定了《公共水域水質保持法》和《工廠排放規制法》,於1962年制定了《煙塵排放規制法》,正式拉開了日本全國環保的序幕。
20世紀60-70年代,日本經濟快速增長,汙染問題越來越明顯,社會化。日本政府加強環境保護,特別重視環境立法,強調用法律管理環境問題。這壹時期,日本先後頒布了《公害對策基本法》、《大氣汙染防治法》、《噪音規制法》、《水汙染防治法》、《海洋汙染防治法》、《臭氣防治法》、《自然環境保護法》等壹系列環境保護法,基本形成了環境法規體系,為環境問題的治理奠定了良好的法律基礎。與此同時,他們還不斷加強環境管理體系,在具體事業中設置“防治公害專職管理人員”。
隨著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環境管理體系的不斷完善、企業對環保設備的大規模投入,環境治理初見成效。到20世紀70年代末,公害問題接近尾聲。然而,隨著第二次石油危機和經濟增長的停滯,各種企業面臨新的挑戰,環境治理出現了新的問題。資源問題和全球溫室效應已成為日本民眾普遍關註的公共環境問題。65438-0972年,日本頒布了《能量守恒法》,旨在節約能源。日本的造紙業也通過汙染控制發展成為環境友好型綠色產業。
今天的日本空氣清新,環境優美,青山綠水,市容整潔,充分顯示了環境保護工作的巨大成就。
環境問題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解決
應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決這些問題。
環境問題是可以解決的,關鍵是政策到位,措施得力。回顧日本的環境保護歷程,可以看出日本在快速工業化的過程中,沒有充分重視環境汙染問題,造成了嚴重的汙染,付出了沈重的代價。如果我們盡早註意到這個問題,代價會小得多。
在解決環境問題的過程中,日本政府不能對企業采取強制措施,也不能直接下達控制指標。而是可以通過在全社會公布汙染治理的總體目標來引導企業進行環保,同時通過市場行為即能源價格來規範企業的環保行為,減少環境汙染。工業汙染主要是由工廠排放的廢蒸汽、廢水和廢渣造成的。解決辦法主要是通過各種法律和經濟手段來解決,要求工廠減排,否則就要罰款。政府對工廠在環保科研和設備方面的投入給予壹定的補貼,企業根據生產情況提出環保課題,企業自己組織科研人員,包括高校和社會研究單位的科研人員研究解決。
同時,政府在市場上引入了綠色環保標簽制度,鼓勵消費者購買環保產品,而沒有綠色環保標簽的產品在市場上不會得到公眾的認可。在日本,如果企業對環保漠不關心,消費者不會滿意,市場會淘汰其產品。換句話說,環保不僅是政府的要求,也是市場的要求。
通過這種“兩頭堵”的方法,官民齊心協力,迫使企業向環保方向努力。日本工業汙染在60-70年代逐步解決,80年代基本得到有效控制。
如今,日本正在探索符合環保要求的未來企業之路。他們建議,未來先進企業應努力尋找新的發展路徑,減少資源使用,減輕環境負擔,開發新能源,提升生活幸福感。企業要靠近資源地區,利用當地資源組織生產,增加當地就業機會,形成企業新的發展模式。換句話說,未來的先進企業應該在發展經濟、節約資源和減少環境負荷之間取得新的平衡。這是壹個重大的時代課題。
為應對傳統能源危機,日本正在大力加強氫能、生物質能等新能源的研發,力爭在21世紀實現基於生物質能利用的新發展,實現能源消費從地下化石能源向地上生物質能的轉變,實現循環發展。
環境問題需要全社會的關註。
日本解決環境汙染問題經歷了兩個明顯的階段,即從控制工業汙染開始,逐漸向控制生活汙染轉變。環境問題解決的越深入,越需要全社會的支持。
目前最主要的汙染是大範圍的生活汙染,如汽車尾氣、噪音、生活汙水等。日本環保官員認為,與當地工業汙染相比,國內汙染治理難度更大,且具有持續增加的特點。
日本在解決工業汙染的過程中,註重充分利用消費者的市場抑制能力。在全社會形成了“以使用綠色產品為榮”的消費觀念,為環境保護付出了必要的代價。
同樣,要真正解決國內汙染問題,需要消費者的積極配合和支持,民眾的生活方式也要向文明環保的方向轉變。在今天的日本,垃圾分類已經成為普通人的行為,這為解決垃圾處理問題提供了良好的基礎條件。
為了進壹步推動環保事業的發展,1993年,日本頒布了《環境基本法》,提出要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社會,改變地方環保觀念,要求政府制定基本環境計劃。此後,日本制定並實施了兩個環保計劃,目前正在制定第三個環保計劃,預計明年春天完成。據報道,在第三個計劃中,他們提出了六個新想法:
1,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鼓勵環境、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倡導企業開發環境友好型產品。
2.從環境保護的觀點來看,形成壹個可持續的國家環境,特別是加強農業和林業的環境保護。
3、根據技術發展研究,解決環境不確定性的措施。對於環境問題,在沒有明確科學依據的情況下,行政部門應該采取措施,采取對策,減少環境的不確定性。
4.國家、地方政府和公民個人是環境保護的主體,所以我們應該動員每個人參與促進環境保護。
5.加強國際合作,制定國際環保合作規則。
6.以長遠眼光制訂環保政策。
日本在經濟增長過程中解決環境問題的經驗和教訓值得我們認真借鑒。
首先,政府加強環境規劃研究。明確治理工作重點,循序漸進,逐步解決。
二是強化環境問題治理中的市場機制。政府倡導和懲罰環境問題是不夠的。關鍵是要通過壹系列政策措施引導企業形成自覺的環保意識,使其認識到不重視環保,產品和企業就沒有出路,從而形成企業內部的環保機制和內生的環保動力。可以通過能源價格和環境補貼等具體措施來推動這壹進程。
第三,倡導並大力推廣健康積極的消費理念和生活方式,形成全社會都願意為環保產品買單的消費理念和行為。特別是通過消費行為,制約企業的生產行為,迫使企業增強環保意識,提高環保水平。同時,人們環保意識的增強可以為生活垃圾的處理提供有效的基礎條件,減少垃圾產生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