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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對方不還債務,不怎麽花錢,沒有資產,這樣可以嗎?

事情遠沒有妳想的那麽美好。欠債沒錢,可以等到有錢再還。並不是說債務人被列為不可信,只要不怎麽花錢,就可以蒙混過關。壹旦判決生效,首先面臨的就是消費限制,比如成為老賴,不能坐動車,不能坐高鐵,不能坐飛機,不能住星級酒店,不能給孩子上私立學校,不能開公司。其次,壹旦名下有財產,就會被法院凍結執行,每天提心吊膽。如果壹旦證明有財產轉移,法院可以隨時凍結相關財產,生活質量肯定會受到影響。

還債是天經地義的。首先,這是性格問題。人家借錢給妳渡過難關,卻在別人需要的時候不還。這種人人品肯定有問題,這種人在生活中肯定是不被信任的。

現在很多欠錢的人不還錢,辦理離婚手續,轉移財產,就是為了不還錢。對於這種老賴,壹旦有證據證明是假離婚,可以向法院提供相關證據,法院執行部門可以依法查封。

所以不要相信老賴好做。老賴是個苦差事,也是個技術活。老賴可以賴壹天,但絕對不能賴壹輩子!人在做事,人在看人,天理在人間!

從我們的執行工作來看,對於沒有財產可供執行的人,是客觀的執行失敗。法律程序的最後壹步是終止這個執行程序。當然,將來被執行人有了財產要執行,才可以申請恢復執行。申請恢復執行沒有時間限制。

如果沒有財產,執行無法到位,債權人最想要的自然得不到滿足。那麽我們現在唯壹的措施就是懲罰被執行人。如何處罰被執行人,以及處罰的方式和力度,確實是個問題。

從實踐的角度來看,懲罰方式其實主要有兩種。壹種是將被執行人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也就是大家所說的黑名單。從個人征信等方面懲罰他們。另壹個是限制被執行人的高消費。這主要是為了限制被執行人對交通工具和住宿條件的選擇。

這兩種懲戒措施的效果真的是因人而異。但在實際操作中,對於大多數人來說,確實沒能起到壹定的作用。畢竟這些人從違約開始就已經可以預料到這個結果了。可預測的結果自然更容易被接受。除了上述兩項措施,壹些法院還將定制CRBT。這種不可信的彩鈴效果其實還可以,只是容易讓被執行人更換通訊號碼。還有就是對被執行人的拘留。羈押被執行人的前提是找到被執行人,但在大多數執行案件中,找到被執行人並不容易,所以這壹措施的執行比例還是比較低的。還有壹個更嚴重的,就是追究拒不執行生效判決罪。這是刑事犯罪,需要監禁。但是司法羈押的少,這個自然就少了。雖然很多人都在呼籲“監禁老賴”,但這顯然不現實。

所以,如果被執行人真的沒錢,那麽我們在法律上能采取的措施還是有限的。真的如問題所說,除了上黑名單,限制高消費,可能什麽都沒有。

如果被執行人壹直保持這種極端情況:低消費,無資產,申請人和法院真的與他無關。但是妳確定妳能忍受這種“零資產,低收入”的日子嗎?

先不說“老賴”轉移財產,制造沒有財產假象的情況。這樣的人生已經是最壞的結果了。為什麽不努力還錢,過上好日子?

不要指望過幾年就好了。

法院將在可執行財產最終執行完畢(結束本次執行)後的五年內,每六個月對妳的財產進行壹次調查。如果找到了可執行財產,會立即恢復,也就是說妳至少要過上五年和“低保”壹樣的生活。

而且雖然五年後法院沒有義務進行定期調查,但是申請人,也就是妳的債權人,只要認定妳名下有可執行財產,就可以向法院申請恢復執行。

建議

如果債務短期內無法還清,可以積極與債權人協商,告訴他們真實情況,取得債權人的諒解,努力掙錢還債。我們的車貸、按揭貸款都是五年,10年甚至20年,所以我們努力掙錢。誰知道未來會怎樣?

人這壹輩子,都在尋求內心的平靜和問心無愧。更別說欠債就要面臨法律制裁。信任壹個願意借錢給妳的人,妳真的會有罪惡感嗎?先說妳將面臨的法律後果:除了所有財產被扣款拍賣,妳還將被列為失信被執行人,限制高消費,司法拘留,承擔拒不履行判決的刑事責任,克扣工資只保留最基本的生活費,克扣養老金。

壹、失信被執行人名單(黑名單)最高法院《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第壹條規定,六種情形可以列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受到信用懲戒。壹旦納入,個人信息評分為0,所有基於信用的經濟活動與妳無關,包括貸款、招聘、有政府和國企背景的招投標。

二。限制高消費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市關於公布失信被執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幹規定》的最新規定,被執行人是自然人的,在采取限制消費措施後,不得有下列高消費和非生活工作必需的消費行為:

有關部門將在政府采購、政府招標、政府支持、行政審批、融資信貸、市場準入、資質認證等方面限制其參與,並督促其自動履行。

3.司法拘留十五天會怕司法拘留嗎?看守所裏免費吃喝。

執行時,執行局將向您郵寄財產報告令。拒不報告或者謊報的,人民法院可以對妳采取司法拘留。壹年能被拘留幾次?不限次數,拘留理由,十個手指頭都數不過來。

四。承擔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的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規定,人民法院拒絕執行判決、裁定,情節嚴重的,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追究刑事責任。最高法院《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進壹步細化了罪名成立標準,明確公訴可以轉為自訴,加大了對老賴的處罰力度。

五、扣工資,扣養老金,只留基本生活費。妳害怕老了過緊日子嗎?欠的錢總是要還的,而且要兢兢業業。沒什麽好說的。

現實生活中也有壹些人,就是欠別人的錢不還。如果這些人生活艱難,真的還不起錢,那也無可厚非。

但是,有壹些人,自己吃的喝的很好,明明有錢,卻不想還債。對於這樣的人,就是老賴。最好通過法律訴訟解決。如果他們不還錢,可以要求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現在有壹個處理老賴的辦法,就是把這些老賴列為失信人,限制他們的高消費和投資理財等行為,督促他們還錢。

這也造成了壹部分人對這壹規定的誤解:他們認為只要債務人沒有花費過多,沒有可供執行的財產,那麽法律就幫不了他。

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限制高消費,依法強制執行被執行人的財產,只是強制執行措施之壹。對於被執行人,如果他欠法院錢,可以采取其他強制措施。

比如可以查封、凍結被執行人的房產、銀行存款,還可以拘留被執行人,並處罰金。對於拒不執行法院裁決的,法院完全可以對其定罪量刑,追究其刑事責任。

所以,欠錢不等於不花太多。沒有資產,什麽都不會發生。法律有很多辦法對付這些懶人。

“對方欠債不還,消費不高,沒有資產”不是壹無是處!

被執行人應當按照執行法院報告財產裁定的要求,及時向法院報告具體財產,為法院執行提供便利。執行法院應當在收到債權人的執行申請後十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申報財產裁定,並附執行通知書,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債務。

如果被執行人有壹定的收入(如工資、報酬等。),他應當在扣除自己和家庭的正常合理支出後,對債權人“盡可能”履行債務。並且無正當理由不能拒絕履行。

被執行人違反財產報告令不及時履行財產報告義務的,法院將依法采取“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的方式,通過媒體等公開渠道向社會公開“黑名單”,督促被執行人及時履行債務,限制其高消費;

被執行人違反財產報告令,不及時履行財產報告義務的,執行人民法院可以對其實施司法拘留。

被執行人具有壹定履行債務能力而拒不履行的,構成“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人民法院可以對其實施司法拘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材料移送公安機關,以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立案偵查。

由債權人申請強制執行並接受執行的人民法院負責執行。

執行法院通過網上查控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控,在有壹定線索(申請人可以提供)時,到有關部門、銀行、證券機構、產權登記部門等對被執行人的財產進行查控。

執行法院受理案件後,應當在接到債權人申請執行的十日內,向被執行人發出財產報告令和執行通知書。

對於有壹定執行能力而拒不執行的“老賴”,執行法院的司法羈押是更有效的催債方式。

只要不是詐騙,不構成犯罪,債務沒有償還,對方沒有錢償還,沒有資產,就上了失信名單。法院也沒辦法。不還錢就轉移資產,這就違反了強制執行法。法院可以刑事拘留妳,嚴重的話可以判刑,但也不全對。只要對方活著,妳有錢,妳就可以執行,妳所有的銀行卡都會被永遠凍結,只有妳拿不到

通常情況下,如果債務沒有償還,債務人將被債權人起訴。法院會優先凍結債務人的財產,如存款、房產等。但如果對方根本沒有財產可供執行,有幾種辦法。

另外,不要以為現在沒有資產執行力,出了風頭就能過上安穩賺錢的生活。法院每隔壹段時間就會對財產進行調查,只要債務人未來擁有任何財產,法院都可以重新執行。即使妳成功找到了工作,妳的工資也會被扣除。

所以建議大家不要在債務上心存僥幸,老老實實還債是對債權人、對自己、對家人最好的負責。

處理長期債務,鉆法律空子,我以為沒有高消費,沒有固定資產,我也能安心。對於這種債務,要拿起法律武器,積極追討。程序是:

壹是收集證據,鑒定證據,固定證據,自審要提供給法庭的證據。在這個階段,關鍵是要對要提供給法庭的證據逐壹審查,確保證據提取程序合法,證據收集合法,提供真實證據,證據關系密切,證據互為證據,證據合法有效,形成證據鏈,偽證罪要壹壹剔除。

第二,制作起訴書,確保通過法院的起訴審查,申請立案。起訴書有特殊的格式,必須按照法律的要求制作,然後將證據和起訴書提交給法院,由法院審查立案。

第三,拿到生效判決,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通過立案審查後,將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互相指責,對方提供相反證據。法院會根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判決並取得判決書,將討債事實固定下來。

第四,申請追債和強制執行。討債程序將在法院的指導下進行。如果在法院判決的時間內不還債,法院會讓老賴進入失信名單,公開接受社會對老賴的監督。征信系統會將老賴列入黑名單,需要貸款等信用條件時,會處處限制對方。如果妳能取得對方有能力償還債務並有意違約的證據,法院會幫妳強制執行。

欠債還錢是公理,法律上也有規定,比如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公開征信,希望讓老賴無處藏身,也是公信的時尚。

是的,妳對此無能為力。

壹般被列入失信人名單,限制消費。更嚴重的情況將對那些不償還欠款的人處以罰款和拘留。

現在很多城市會在紅綠燈附近的大屏幕上公示所在城市失信人的名字和照片;有些人還會把自己的鈴聲設置成這樣:這個人是個背信棄義的人。這些只能是簡單的通知,解決不了問題。因為這個無解!首先,欠錢不還屬於民事糾紛,壹般不會追究刑事責任。

其次,債權人在法院勝訴後,如果債務人在履行期內不履行法院判決,債權人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法院在受理強制執行時,會依法查詢債務人名下的財產、車輛、有價證券、存款等情況。

債務人名下無可執行財產,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其逾期還款等負面信息將被記入個人信用報告,並被限制高消費和出入境,甚至可能受到司法拘留等處罰。

有能力拒不執行法院生效判決的,可能涉嫌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刑法》第三百壹十三條規定,對人民法院有能力執行的判決、裁定,拒不執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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