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委托他人收款收錢怎麽辦?
根據合同約定,委托人可以要求受托人承擔違約責任。如果對方拒絕返還貨款,可以根據合同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
二、什麽是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受托人為委托人處理委托事務,委托人支付約定報酬或者不支付約定報酬的合同。其法律特征是:
(壹)基於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間的相互信任。
委托人的委托合同選擇受托人為自己處理事務,是基於對受托人能力和信譽的了解和信任;受托人之所以接受委托,是因為他願意為委托人服務,能夠完成委托的事務,這也是基於他對委托人的理解和信任。因此,委托合同只能發生在相互信任的特定人之間。沒有雙方的相互信任和自願,委托合同關系就不能成立,即使成立也很難鞏固。因此,在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未經委托人同意,不得委托他人處理委托事務。同時,委托合同成立後,任何壹方對另壹方有不信任,可以隨時解除委托合同。
(2)客體是處理委托事務。
委托合同是壹種提供勞務的合同,其客體是勞務,體現為委托人為受托人辦理委托事務。關於委托事務的範圍,民法典並未將委托事務限定於法律行為,因此解釋不應僅限於法律行為。但需要指出的是,委托事務的範圍並不是無限的,委托事務必須由委托人執行,且不得違反法律或社會利益、社會公德。
(3)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義處理委托事務,費用自理。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受托人不得以自己的名義和費用處理事務,而應以委托人的名義和費用處理事務。因此,委托合同的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後果由委托人直接承擔。這是委托合同與行紀合同、承包合同、居間合同等類似合同的重要區別。
在某些情況下,受托人還可以以自己的名義與第三人壹起作為民事法律行為。根據民法規定,受托人在委托人授權範圍內,以自己的委托合同名義與第三人訂立的合同,如果第三人在訂立合同時知道受托人與委托人之間的代理關系,則該合同直接約束委托人和第三人,除非有確切證據證明該合同只約束受托人和第三人。
(4)委托合同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
委托合同可以有償也可以無償,委托合同是否有償由雙方約定。如果約定收取報酬,則為有償合同。法律沒有其他規定,當事人也沒有約定向受托人支付報酬的,屬於自由合同。
(五)委托合同是約定合同、選擇性合同和雙邊合同。
委托合同在雙方當事人達成協議時成立,貨物的交付或當事人的實際履行不是合同成立的必備條件。因此,委托合同是壹種承諾合同。委托合同可有可無,合同形式由雙方自行決定。委托合同,無論有償與否,都是雙務合同。在無償委托合同中,委托人雖然沒有支付報酬的義務,但仍負有支付費用、接受委托事務的結果、賠償損失等其他義務。這些義務對應於受托人的義務。因此,無償委托合同也是壹種雙務合同。
三、簽訂委托合同有哪些註意事項?
(壹)委托事務
在委托合同中,應當準確、詳細地約定委托事務的基本信息,特別是委托事務的具體要求,以保證受托人能夠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務。同時,受托人必須在委托人授權的範圍內開展活動。受托人超越權限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或者委托人減少其相應報酬。未經委托人的指示,受托人不得擅自變更委托事務,更不得將處理委托事務所產生的利益據為己有。
(二)委托期限
委托合同中應當明確約定期限,受托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委托事務。受托人因自身過錯未能按期完成的,構成違約,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
(三)受托人的損害賠償
委托合同已履行,因受托人的過錯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但是,因委托人的指示不當或者其他過錯,致使受托人遭受不應有的損失的,由委托人承擔。
委托合同是無償的,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委托人造成損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賠償損失。
(4)報酬
委托合同有償的,應當在合同中明確約定支付報酬的時間和方式。
1.明確約定報酬的支付方式,可以現金支付,也可以銀行轉賬支付。
2.明確約定報酬的支付時間。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務後,委托人應當向受托人支付約定的報酬。同時,委托人還應當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支付的相關必要費用。
3.明確約定因受托人的過錯不能完成委托事務的,委托人可以不支付報酬或者對已完成的部分支付相應的報酬。
(五)其他事項。
在訂立合同時,建議根據實際具體委托事項,明確約定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訴訟地點等,以降低合同履行風險,保證合同順利履行,盡可能保護承租人的合法合理利益。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委托他人收錢卻不給,那麽妳可以依據委托合同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以打官司。以上是給大家帶來關於委托別人收錢的相關知識,以及不給怎麽辦。如果妳什麽都不懂或者有其他問題,可以咨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