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角度來說,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債務人死亡後,債務不會消失。債權人要想收回債務,首先要看債務人有沒有留下遺產,其次要看有沒有債務擔保人。
公民死亡後,其財產的繼承人也繼承債務,其債務由繼承人返還。沒有財產或者繼承人放棄繼承的,繼承人不承擔債權人的債務。
《擔保法》第六條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或者承擔債務。”
其實這裏說的很清楚,如果他們生前借了錢,原則上只要有財產,有擔保人,有繼承人,就承擔這部分債務,幫助債務人還錢。
如果從銀行借的錢是可以的,因為如果沒有還款能力,銀行不會剝奪借款人最基本的生存權。這也是受法律保護的。比如只有壹套房子,剛好夠妳壹家人住,那麽這套房子就不能用來還債,因為拿走之後就沒地方住了,這也是法律不支持的。但是如果家裏三口人住幾百平米的別墅,這種情況下,房子會被拍賣,但是這種情況下,銀行會給妳提供壹個出租的地方,拍賣的金額給妳壹個小房子,剩下的被銀行拿走。
如果是民間高利貸者的借款,他們催款不會這麽溫柔。這個時候,我們應該更多的使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根據我國法律,年利率超過24%-36%的利息可以協商不還。法律不支持也不反對這部分錢。超過36%的利率不受法律保護,嚴格來說是高利貸。
首先,我對家人的去世表示哀悼,但我不能忽視眼前的債務。還是要積極協商處理,多利用法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這個問題應該從幾個方面來看:
抵押貸款抵押貸款是指貸款時有抵押物,可以是房子、國債、理財產品、股票等。
如果借款人死亡,銀行有權處置這些抵押物以償還貸款。
那麽拍賣後房貸會不足以還貸嗎?壹般來說,銀行在放貸時會有折扣,比如房屋抵押,最多只能給房屋市值70%的貸款。
當然也有借款人有多份抵押的情況,這樣銀行拿不到抵押物只能做壞賬。
第三方擔保貸款如果貸款由第三方擔保,借款人死亡後,貸款將轉移給擔保人。銀行有權向擔保人發起追索。
純信用貸款純信用貸款,遺產繼承人需要在遺產覆蓋範圍內償還貸款。
如果貸款是654.38+0萬,遺產是50萬,那麽銀行有權收回這50萬。然而,在現實中,幸存者很難與銀行合作向其幸存者追債。此時銀行只能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強制執行。如果不能強制執行,這筆錢就成了銀行的壞賬。
大家的傳統觀念都是“欠債還錢天經地義”,而且還有父親的債要還。很多網友表示:人死了還欠銀行的錢,還是違法的。人死了不能提取存款,這是銀行的規定。
如果我死了,我的家人要幫我還清欠銀行的錢嗎?
總的來說,在這個問題上有兩種觀點。壹種是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即使壹個人死了,他的家人也有繼續還錢的義務。這種思想傳承了幾千年。還有壹種觀點認為,既然大家都不在了,我這個休眠賬戶清就不用還他欠的債了。目前這兩種觀點都有其正確的壹面,但都不完全正確,都有其片面的壹面。
1,這家人是誰?
很多人壹說家庭,就不自然地提到夫妻和孩子。誠然,這些都是直系親屬,但在債務問題上,夫妻和子女的關系就大不相同了。
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壹方從銀行借的錢為夫妻雙方共同使用的,視為夫妻雙方的同壹債務。借款人死亡後,作為其配偶,有義務繼續還錢。
但是,如果所借的錢不是夫妻雙方共同使用的,而且活著的壹方能夠證明自己並不知道這筆借款,而且這筆借款完全用在了與自己無關的地方,那麽這筆借款就不會被視為夫妻同債,相應地,也就不需要承擔繼續還款的義務。比如夫妻壹方私下去銀行借錢,然後用來賭博。這也是為什麽很多銀行在放款時要求夫妻雙方都要在場簽字的原因。
除了夫妻關系之外,子女與債務人不作為* * *關系,子女沒有義務償還債務。除非孩子作為債務擔保人,或者在借款時明確作為* * *共同債務人,這種情況下,孩子需要繼續還款。
據此,子女為債務人的,在不明確其為* * *有債務或或有債務,父母不是債務人的情況下,沒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2.我死了怎麽還債?
首先,要確定當事人名下的可供使用的財產。這方面的法律比較健全,細節我就不多說了。然後看這些房產是否足夠還貸。如果足夠,從這些財產中扣除用於還貸的金額,剩余的財產在通關時由繼承人根據繼承法繼承。如果不夠,就無法以先清償債務為原則繼承當事人的財產。
這些事情不是銀行能解決的,需要法院來判決。只有經過法院的判決,它們才具有最終的法律效力。所以,如果壹方名下沒有任何東西可以償還債務,那就等著銀行起訴法院,讓法院來判決吧。
如果夫妻共有財產,且配偶願意繼續償還債務,則不涉及追債這種事情,按期償還是可以的。
3、有壹個前提
其實這裏有壹個前提。最後補充壹下,以上兩點都是有法律依據的。如果不向銀行借款,如果債權人不完全按照法律辦事,而是尋求其他社會途徑,當然不會受到上述債務人的限制,但所有與當事人有關系的真正親屬都可能受害。
所以,坤鵬的理論也想在這裏提醒大家,盡量不要借高利貸。對於很多高利貸者來說,人死了可能不會算賬,所以不要在死後給家人留下無盡的痛苦。
傳統上,欠債自然要還,還有父親的債。
但法律可不是這麽說的。
1.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雙方承擔相同的債務。
2.根據《繼承法》第33條:
第三十三條繼承遺產時,被繼承人應當清償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債務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超過遺產實際價值的部分,由繼承人自願償還。
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可以不承擔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
仔細看,欠銀行的錢,用遺產還。如果妳所欠的超過遺產的價值,妳不必償還超出部分,除非繼承人自願償還。
比如債務是654.38+0.5萬,但遺產只值654.38+0萬,那麽只能償還654.38+0萬,超出的50萬繼承人除非自願,不需要償還。
而我們通常認為的“家庭”包括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等等。
但根據法律規定,並非所有家庭成員都有權繼承遺產,繼承順序如下:
第壹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還要分清欠銀行的是什麽錢。
有幾種常見的:
1,信用貸款。
比如信用卡。
配偶有義務償還婚姻期間所欠的錢。
未結婚者,以遺產償還。
2.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是以房子為擔保的。
有些人的房貸會增加父母作為擔保人。
那個人去世後,如果配偶或父母繼續繳納月供,就可以了。如果他們不還或者還不起,銀行會通過合法途徑拍賣房子,拍賣所得先還房貸,多余部分給繼承人。不過這裏需要註意的是,拍賣是由法院拍賣的,拍賣所得會先交給法院,再分別交給銀行和繼承人。
還有很多人討論死後如何提取押金。
存款是遺產的壹部分,由繼承人繼承。
繼承人可以隨身攜帶死亡證明、公證書等法律文件,丟了卡或者不知道密碼的人也可以拿出來。
註意,要先取得法律文書。是的,公證書需要錢。是的,只有繼承人才能得到,其他人都不能。
所以不管是銀行想收回貸款,還是繼承人想拿回存款,都是通過法律途徑。沒有法律文件,大家也不能亂說,期間產生的費用也是自己承擔。
網友說:銀行貸款人死了,毫無疑問有個兒子可以繼續還我。可人去世,為什麽繼承人拿到銀行存款這麽難?能給我們壹個合理的解釋嗎…
很多人認為“父親還債天經地義”,但這沒有法律依據。
有人認為“人死債清”,這也是沒有法律依據的。
根據《民法通則》第213條規定:“被執行公民死亡後,債務以其遺產清償。”也就是說,債務人死亡後,債務應以其遺產清償。
根據《繼承法》第三十三條規定:“繼承應當清償被繼承人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繳納稅款和債務以其遺產的實際價值為限。”
這壹法律規定有兩層含義:
壹是子女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有償還債務的義務;反之,沒有償還債務的義務。
第二,子女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償還債務時,以遺產的價值為限。如果債務超過遺產的價值,子女沒有義務償還。
所以,簡單來說,不管欠銀行多少錢,妳都會以遺產的方式償還,但償還的金額只限於遺產的價值。如果妳欠的比遺產多,就不用還多余的部分。
通常情況下,銀行會這樣處理。如果死者欠銀行的錢是抵押取得的貸款,貸款人死亡後沒有還款來源,銀行將拍賣抵押人的抵押物,通過人民法院償還銀行貸款;
只有當抵押物被處置變現後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本息時,銀行才會產生壞賬損失。通常情況下,這種情況不會發生,因為銀行在貸款時的抵押物的估價通常低於貸款人固定資產的原值。比如房屋的抵押,只能按房屋評估價值的70%貸款。當然,如果貸款人與評估公司串通,或者評估公司與銀行串通,高估了貸款人的評估價格,就可能出現抵押物不足以償還銀行貸款的情況。
以房子為例。如果貸款人的房子原本只值654.38+0萬元,被評估公司評估為200萬元,結果就是從銀行貸款654.38+0.4萬元。如果有壹天貸款人死了,把房子處理掉,銀行損失40萬,讓銀行形成40萬的壞賬。
同時,如果貸款人的貸款有擔保,貸款人死亡後,銀行可以找擔保人償還銀行貸款,擔保人成為貸款人的自然債務承擔人;當然,如果擔保人經營失敗,喪失還款能力,或者擔保人死亡,銀行的貸款基本都會虧損,但這種概率極低。
還有壹種情況,如果貸款人的貸款是信用貸款,貸款人死亡,銀行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向貸款人家屬追償債務,但這樣往往會遭到家屬的強烈抵制或反對,銀行很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導致銀行的債權損失。
朋友,總之銀行會想盡辦法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辦法有很多。通常情況下,損失的可能性很小。不知道我的回答能不能打消妳的疑慮。如果妳有興趣,我們可以單獨討論。祝妳生活愉快!
國內某房地產集團老板從銀行貸款18萬元,僅年利息就高達230萬元。最終公司因經營不善倒閉,他意外去世。那麽欠銀行的654.38+08萬元不需要還了?
欠債還錢是天經地義的事,也壹直是不變的原則。
我所在的城市是三線城市,某地產集團是我們地區最好的地產龍頭之壹。因為要承包壹所民辦學校的建設,當時這家公司工地太多,公司老板就去銀行做了抵押貸款。
最後沒想到學校被政府宣布停建。那壹年也是房地產最困難的壹年,很快導致資金鏈斷裂。因為經營不善,房地產公司倒閉了。
除了欠銀行的654.38+08萬,還有很多其他債務,最多3億左右。
過度興奮的老板突發腦梗,不幸去世。他欠銀行的18萬,很久都沒有變成壞賬。即使他欠銀行十美元,最終也會變成幾百萬美元。
作為壹個銀行的客戶經理,我從專業的角度來回答這個問題。
現實生活中,很多做生意的朋友需要大量資金墊付,長期沒錢,就去銀行借錢。為了緩解資金周轉的困難,但是他們向銀行貸款,那麽就要收取壹定的利息。
(1)、短期貸款,或貸款期限為壹年,則其貸款年利率為4.35%。
(2)中長期貸款不滿五年的,他的貸款年利率為4.75%。
(3)、五年以上的長期貸款,那麽他的貸款年利率是4.90%。
這些只是央行公布的2020年貸款利率。這些主要是商業貸款,它們的利率是根據妳的貸款年限來定的,但這只是基礎利率,很多銀行會提高這個利率,所以妳借的越多,借的時間越長,它的利率就會越高。
計算方法:1800(萬)*6.5%(利率)*2(年)2340000元。
所以壹年要交117萬,平均每個月近10萬。
每月還款,光利息就將近10萬元,對於壹個普通員工來說僅僅壹個月就夠了,壹年不吃不喝的收入
所以從這壹點可以看出,銀行通過借錢給有需要的人,賺取壹定的利息,利潤非常豐厚。難怪有的銀行員工每天開著二三十萬的車上班。
如果像這個老板生前壹樣,欠銀行18萬,或者幾十萬,他死後會怎麽做?
就拿我們這些普通人來說,去銀行存錢不僅要看利息,還要看銀行有沒有實力,有沒有保證把我的錢存銀行。而是當妳想去銀行大額貸款的時候。銀行肯定不會輕易借給妳。
是壹層壹層的調查,壹層壹層的審核。妳得從銀行借幾十萬幾百萬。同樣的,妳要在銀行抵押,超過了妳貸款的額度。
舉個例子,如果我名下有兩套房產,價值654.38+0.8萬,那麽銀行會貸款給妳1.67億左右。
妳的抵押資產必須高於妳貸款的本金,甚至包括利息。
老板張,因為公司資金短缺,把自己名下的壹套豪華別墅抵押給了銀行。當銀行通過各種調查確認這套房子屬於合法資產的時候,銀行會很樂意借給妳10萬,所以他的貸款絕對不會超過妳房貸的價值。
銀行是不會做虧本生意的。
所以,向銀行借壹大筆存款,並不是妳想象的那麽簡單。借大額存款的人去世後,銀行會怎麽處理?
和平時的信用卡、小額貸款壹樣,靠自己的征信來借錢。只要妳的征信沒有問題,銀行就會放款。如果不還,個人征信會出問題,會被列入失信人名單。
如果妳不需要像壹些小額貸款那樣的抵押,比如信用卡,銀行是不會向妳的家人要妳死後的錢的。
因為現在法律不允許妳負債,那還有誰借的錢?妳在找誰?如果這個人死了,那麽這個賬戶就成了壞賬,收不回來,但是銀行裏總有存根。
像那些大額貸款,只要還不上,或者貸款人死了,那麽他們抵押在銀行的房產、車業、股票基金,都會被銀行通過正規合法途徑拍賣。
用拍賣的錢償還欠銀行的錢和實際時間產生的利息。
至於多出來的錢,銀行會還給妳家,但是妳壹定不能從銀行損失壹分錢,銀行也不會損失更多,所以會向妳要壹分錢。
我在銀行工作的時候,確實遇到過這種情況。當地某超市老板因資金短缺向我行借款,654.38+0.8萬元用他的兩家超市作為抵押資產。
再次進貨時,老板因車禍不幸去世,這筆錢無法正常還款。壹般情況下,銀行會通知家屬,如果有錢,會盡量按時還款。如果他們沒有錢。
然後銀行會把老板在銀行抵押的資產拍賣,用於還款。當時記得錢還了之後,多了80萬。最後,我們銀行把它壹壹退還給了死者家屬。
所以不要覺得自己信用卡欠錢,沒有房貸,不接銀行的電話,時間長了,銀行不照顧自己怎麽辦?但是不要心存僥幸,欠銀行錢。每次逾期,我都會按照期間的利率給妳利息。有壹天不還,利息就有了,就像三月的豬要養到臘月,然後殺豬吃肉。
壹旦銀行準備把這筆壞賬要回來,妳們誰也逃不掉欠銀行的錢。
所以不要覺得不還就沒事了。如果借款人死亡,那麽他的資產將被拍賣,因為根據法律,這是合法的。
畢竟欠債還錢天經地義。
所以即使欠銀行錢的人死了,只要她在銀行有抵押資產,銀行就會拍賣她的抵押資產來還錢。
別以為銀行這麽亂。壹切都是按照規定做的。這些規定會在妳借錢之前詳細跟妳說清楚。如果沒有還款能力,就不要借。有就借。任何事情都是雙方面的。怎麽用呢?所以要理性對待。
感謝大家的觀看和支持。
經常遇到壹些朋友問:銀行貸款給這麽多人。如果有人欠銀行很多錢,突然去世了,他欠銀行的錢該怎麽處理?
遇到這樣的問題,其實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如果借款人死了,欠銀行的錢還不還?
第壹,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是信用原則。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市場經濟的基礎是社會信用秩序,也就是我們的老話:“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市場經濟之初,信用基礎被摧毀,人們以欠的錢不還為榮。這種想法仍然存在於壹些人身上。所以有的人去銀行大量借貸,有的人去網絡借貸平臺大量借貸,有的人為了不還,甚至向親朋好友大量借貸。所以壹直有這樣壹種說法:欠債的爺爺要孩子的錢。但近年來,隨著我國信用社會的建設,欠債不還者從法律和輿論的角度受到了懲罰和批評。所以希望欠錢已經越來越被人們所譴責。
所以結論壹定是:欠銀行的錢死了,不會像人們想的那樣消失,該還的錢還是要還的。
第二,妳必須能夠從銀行貸到很多錢。
經常有人說,為什麽銀行不給貸款?妳有錢,我需要,銀行為什麽不貸款?有人認為銀行貸款太嚴,所以在銀行貸款不好。這些都說明,在銀行大量貸款並不容易。所以這個問題的前提是妳要能從銀行貸到很多錢,因為銀行會嚴格審查貸款申請。妳大量向銀行貸款有幾個條件:第壹,妳要有足夠合理的用錢理由,銀行貸款要審查貸款用途。只有合理的貸款用途才能用於貸款,所以妳的貸款用途應該是銀行認可的;第二,如果妳是向銀行貸款的個體企業,除了貸款的用途,還要看妳企業的經營狀況,尤其是還款來源、未來現金流、抵押擔保措施等。如果滿足這些條件,即使借款人死亡,妳的貸款也有還款能力和來源。
第三,如果貸款人發生意外,貸款怎麽還?
雖然人在休眠賬戶中無法擺脫,但也不會像我們以前說的“父欠子還”。我們處理了又怎麽樣?
壹是使用抵押貸款的,可以處分抵押物,處分抵押物後有剩余的,余額應返還給繼承人;如果還款不足,我們還在考慮遺產的處置。
第二,如果有遺產,那麽這些遺產首先必須歸還給銀行貸款,余額仍然必須歸還給遺產的繼承人。如果還款不足,可以銷戶。
第三,如果是擔保貸款,有兩種處理方式。妳可以要求擔保人歸還貸款,然後擔保人向繼承人追償。也可以先處分遺產,還款不足再向擔保人追償。
需要註意的是,如果出借人有不明大額資金或者有轉移資金的行為,如果有人惡意轉移資產,那麽銀行可以起訴資金追回地。如果最終證明財產被惡意轉移,不僅無法通過司法追回,還涉嫌金融詐騙,可能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貸款有風險,需謹慎。嚴格保護自己的誠信,誠信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遵守的原則。
我是壹個文化批評家,30年來我壹直關註銀行。今年剛看到這壹期。我叔叔的兒子今年突然去世了。他去世後,我家人發現他欠了三四萬的信用卡,然後銀行沒有打電話給他家人。應該是休眠賬戶。
但是查了壹下,應該是看他自己花的錢,但是他已經33歲了,借的錢必須自己用,所以銀行沒有讓他親戚還。
如果妳欠了銀行很多錢,死了,那麽妳自己的民事主體資格就消滅了,妳所有的權利義務都是零,壹勞永逸,妳什麽都不用擔心,但是銀行絕不會就此罷休,會用各種方式把他的錢收回來。
1.優先償還有抵押物的貸款。
目前銀行的貸款量巨大。壹般用房產做抵押。如果到期不能還錢,人家可以直接起訴妳要求還款。如果還不起,銀行可以要求拍賣抵押的房產,拍賣所得先還給他人。
如果妳走了,妳的房子還在,妳的債務還在,妳就不用擔心了。房子不管誰繼承,都要先把別人銀行的錢還了,剩下的繼承人繼承。
2.配偶還錢(銀行貸款壹般夫妻雙方簽字)
如果貸款是在妳們婚姻生活存續期間借的,而且這筆錢確實是用於夫妻共同生活的,那麽這筆貸款就是屬於夫妻雙方的,夫妻雙方共同承擔還款責任,即使離婚也是如此。妳死後,銀行當然可以以夫妻同債為由,要求妳的配偶還款。
3.繼承人償還這筆錢
(1)如果妳自己死後留下遺產,由妳的繼承人繼承遺產,那麽按照法律規定,妳必須先償還遺產範圍內的債務。
(2)如果死後沒有遺產,中國沒有父親的債務,銀行無權向妳的任何壹個親屬要錢。這樣的話,人死了壹切都毀了,銀行也只會自認倒黴!
作為壹個人,在去世前要妥善處理好自己的債務等事宜,不要給活著的親人留下太多的麻煩。當然,人死後債權債務消滅,也是壹種擺脫的方式,不然很多欠錢的人會很辛苦。
我聽壹個縣銀行行長講過壹個真實的故事:壹個農民從他的銀行貸了65438+萬元,得了病死了,按照信貸員的指示銷戶了。然而,幾年後,總統無意中看到農夫在街上活得好好的,立刻明白了是怎麽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