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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防範建設工程招投標活動?

壹是依法認定串通投標、資格掛鉤行為。

(壹)投標串的識別:

在建設工程招標活動中,投標人或者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串通投標:

1.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存在兩處以上錯誤和遺漏。

2.不同投標人的投標報價或報價構成異常壹致或有規律變化。

3.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由同壹單位或個人編制。

4.不同投標人的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全部或部分管理人員相同。

5.不同投標人的投標文件相互混雜。

6.不同投標人授權同壹人作為投標人代表。

7.不同投標人使用同壹單位賬戶資金繳納投標保證金。

8.有證據證明投標人與招標人(或招標機構或其他投標人)串通的其他情形。

9.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投標人或招標人與招標代理機構(或相互)的其他串通投標行為。

(2)資質隸屬關系的認定

投標人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活動中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視為合格掛靠:

1.通過轉讓、租賃、買賣或者支付管理費,以他人名義投標或者承包工程等方式取得使用他人資質證書及相關資料的。

2.投標保證金從非投標單位的基本存款賬戶或投標單位的基本存款賬戶轉出,但由非投標單位的人員先存入投標單位或有關個人的賬戶,或以其他方式抵押。

3.招標文件和技術文件不是由本單位編制或委托有關單位編制的。

4.招標或承包工程單位所使用的建築師、結構工程師、監理工程師(監理)、造價工程師(造價工程師)、施工員(項目經理,即項目負責人)及主要技術、質量、安全等與工程有關的施工管理人員,均非本單位註冊人員或人員。

5.工程款、農民工工資、勘察設計費、監理費、勞務費等與項目相關的費用不在單位核算,實際上由項目負責人直接控制和獨立核算,項目負責人不是單位的工作人員。

6.合同中約定的施工、監理單位的項目經理,即項目的項目負責人、項目總監等主要管理人員不在崗或嚴重失職,但其他人實際履行職責,其他人不是本單位的職工。

7.工程勘察報告、設計、施工圖中的註冊執業人員均為本單位非從業人員。

8.國家、省、市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的其他掛靠行為。

二、實施依法管理:

(1)杜絕“體外循環”。《桂陽縣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建設實施方案》《桂陽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實施方案》等文件明確界定了項目準入範圍,細化了準入範圍,每壹項都有相應的行政職能部門。農田水利、交通運輸、土地整理、煙草供水、農業開發、環境保護等建設項目招標。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建設工程交易部歸口管理,與房建、市政工程項目共建大型建設項目交易平臺。招標人必須按實施方案要求進場交易,嚴禁公共資源交易“體外循環”。

(2)廣泛傳播信息。為確保潛在投標人能夠公平、及時、便捷地獲取招標信息,招標人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在國家、省、市、縣指定的媒體上發布招標信息。招標公告須經縣招標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員在國家、省、市、縣指定媒體上統壹發布。招標文件不得含有歧視性條款或者排他性條款,不得在國家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條件之外設置其他拒絕投標的條件。

(三)實行網上競價。壹、工程建設項目的公開招標,原則上實行網上招標,利用網絡出售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等信息。招標文件中對招標所必需的項目進行了詳細介紹,取消了集中踏勘現場,投標人可在規定時間內自行前往。取消集中答疑,招標單位可通過招投標網絡系統公告或指定媒體答辯。二是上級行業主管部門有要求的農田水利、交通運輸、土地整理、煙水配套設施、農業開發、環境保護等項目的招標方式,可根據項目的特點和要求以及上級行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現場報名的,須在各級交易中心報名(與開標地點壹致),由投標單位法人(或授權委托人)持相關證件現場報名,接受現場監督。授權委托人必須是該項目的施工方。招標人和代理機構不得隨意指定報名地點。三、縣內批準的招標項目原則上應在縣公共* *資源交易中心進行。確需進行異地招標活動的,必須經縣公共* *資源交易委員會辦公室批準。

(4)規範資格審查。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投標人資格審查必須在各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進行。

資格審查由招標人或招標代理機構組織,根據項目需要可采取資格預審或資格後審。招標人不得對擬派出的投標人或者其技術人員提出與招標項目要求不壹致的資格條件。確需提高資質等級要求的,應當報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但最多只能提高壹個資質等級。資格預審申請書或投標文件應同時填寫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造價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等主要管理人員。關鍵管理人員必須是本單位在職人員,以本單位近三個月的工資花名冊、養老保險花名冊、在職考勤表為準,否則不予通過資格審查。

采用資格預審的項目應當遵守以下規定:資格預審文件應當明確資格預審的實施方式。

對於潛在投標人較少的項目,可以采用資格審查制進行評審。只要潛在投標人具備與項目相適應的資質,且壹年內無不良記錄,均視為符合資格預審要求,作為投標人參加投標。

對於潛在投標人眾多的項目,以及技術復雜或者專業技術要求特殊的項目,可以采用評標制度進行評審。招標人應在資格預審文件中明確評標內容、評分標準和方法,並報縣招標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組成資格審查委員會組織評審。資格預審文件應當載明通過資格預審的申請人的數量(即合格投標人的數量)。合格申請人數少於規定人數的,所有合格申請人參加投標;如果合格申請人數多於規定人數,可以選擇更加合理、公平的方式選擇規定數量的合格申請人參加投標。上級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已發布相關資格預審辦法的,從其規定。

實行資格後審的項目,招標人應當在招標文件中明確對投標人的要求、標準和方式。

開標時進行嚴格的資格審查。工程開標時,投標單位的法人(或授權委托人必須是工程的施工方,即工程負責人)必須參加開標,監督部門現場查驗身份,否則視為資格,其投標文件無效。在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應嚴格審查施工方的原始資料,即項目部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及其他關鍵人員。評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發現有串通投標、資格掛鉤等已確認的違法行為的,該投標將被作廢標處理。縣有關行政監督部門、行政監察部門根據其情況決定是否立案調查,並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五)改進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交存方式,加強項目資金監管。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註冊的基本存款賬戶轉入招標人指定的賬戶,專用賬戶中的投標保證金和現金保證金不予接受。以其他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的投標人,招標人不得接受其投標,也不得開標。投標保證金退還時,應退還原轉出賬戶。嚴禁在退款過程中以現金形式向其他單位或任何個人支付投標保證金。此外,投標人的違法違規罰款保證金由代理機構代收代繳,並在資格預審文件和招標文件中列明。投標人弄虛作假,壹經查實,取消投標和中標資格,並沒收投標保證金。情節嚴重的,取消壹年投標資格,列入誠信黑名單,甚至吊銷資質證書。加強招標項目資金管理,招標人應加強對中標人資金分配的審查。任何資金申請如果沒有劃撥到中標人的基本存款賬戶或基本存款賬戶,中標人的項目部將不予批準。通過銀行加強對項目部基本存款賬戶資金流動的監管。資金撥付的,應當由招標人主要負責人簽字批準。嚴禁招標人將項目資金直接撥付給其他單位和個人。

(六)優化評標方法,實行資格後審和經評審的合理低價法。為了有效防止串通投標和串通投標,網上招標項目可以采用資格後審的方式。同時,對於技術、性能、標準壹般的項目或招標人對技術、性能無特殊要求的項目(不包括勘察、設計、監理、設備、材料采購、管理等服務),可采用“評標後合理低價法”確定投標。即投標人設定投標控制價(即上限價格),投標超過投標控制價的投標被否決。對所有低於招標控制價的投標報價進行算術平均後,乘以β系數(具體比值在0.95-0.98之間)作為評標基準價(β系數可通過指定或隨機抽取確定),投標低於且最接近評標基準價的投標報價為中標人。

(七)合同履行期間禁止更換主要管理人員。招標文件中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造價員、施工員、質檢員、安全員、材料員等主要管理人員確需更換的,必須征得招標人書面同意,並報縣招標領導小組辦公室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如擅自更換,招標人有權按約定終止施工合同,並追究違約責任。

(八)項目建設的責任。壹個項目經理,即項目負責人,只能負責壹個與其級別相稱的項目,不得兼管多個項目。為防止壹證多掛,在簽訂中標合同前,中標人須將項目負責人資質證書(項目經理證或建造師證)交由縣招標辦(或縣公共* * *資源交易中心)暫存,待項目完成後方可歸還。

(九)嚴禁轉讓或肢解中標項目。未經招標人書面同意,嚴禁中標人轉讓或肢解中標項目。中標人應當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義務,完成中標項目。中標人不得將中標項目轉讓給他人,也不得將中標項目肢解後另行轉讓給他人。中標人可以根據合同約定或者經招標人同意,依法將中標項目的部分非主要、非關鍵工作分包給他人。接受分包的人員應當具備相應的資質,不得再次分包。

(十)建立符合國際慣例的投標企業誠信檔案和市場準入與清算機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交易中心可以建立統壹的投標經營單位信用數據庫,實現企業信用信息的查詢、交換和* * *共享。凡有商業賄賂、串通投標、資質出租、出借、轉讓、收取管理費等違法行為,或中標後不按中標、合同履約的單位或個人,均記入信用檔案,作為資格審查、評標階段投標人信用評價和投標人是否符合市場準入的重要依據。

第三,加強監督檢查:

(1)加強標後監督管理。縣級監察、財政、審計、招投標管理部門等單位應對規模在654.38+0萬元以上的招投標活動進行績效和資金分配檢查。招標人應當監督合同的履行,及時糾正中標人不履行合同和招標文件的行為。對標後相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監督管理。

(2)加大查處力度。嚴格工作紀律,拓寬舉報和投訴渠道。經調查核實,發現確有串通投標、資質掛靠等違法行為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行政監督部門、監察部門將按照《湖南省房屋建設串通投標認定與處理辦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的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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