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調整監管方式,發揮招投標管理機構的宏觀管理職能。《招標投標法》第七條規定:“招標投標活動的當事人應當依法接受監督”。招標投標活動監督管理的主要任務之壹是保護公平競爭,加強對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同時,依法查處招標投標活動中包括不正當競爭在內的違法行為。
1,強化招標備案制度,實行招標書面報告制度、招標結果公示制度和邀請招標審批制度。
2.建立健全企業信用管理制度,全面建立市場主體在招投標監管中的信用檔案,記錄市場主體的表現和不良行為,並向社會公布。將企業信用狀況納入工程招標管理,招標辦和建設局建管科為此聯合下發了專門文件。將市場主體的不良行為與評標直接掛鉤,讓失信者無法立足;同時,通過設立投訴舉報電話查處招投標中的違法行為,達到監督的目的。通過建設項目申請、施工單位資質審查和開標評標過程的監督,充分發揮招標管理機構的宏觀職能,規範工程項目的招標活動,真正保證工程建設的效益。
(3)提高監管有效性,杜絕“轉包”問題。針對當前建築市場的“轉包”現象,監理工程師應充分發揮其監理職能。從質和量兩個方面來判定中標人是否存在轉包現象。
(D)采用新的評標方法,減少操縱投標。臨安市招標辦公室根據項目類型的不同,對技術標和商務標設定不同的權重。對技術和性能無特殊要求的市政基礎設施,實行現場搖號中標方式:即投標人無需進行技術和商務投標,只需在評標專家委員會確定的優惠幅度內現場填寫報價率。評標方法也由開標時在現場的投標人代表決定。這種評標方法的實施對遏制串通投標起到了壹定的作用。
(五)加大招標代理機構的培育和發展。
1.利用各種業務培訓機會,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工作人員的法制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
2、必須加強對招標代理機構的約束,促進其規範執業。要依法加強對招標程序和過程的監督,嚴把招標文件重要條款關,防止招標人編制偏離三公原則,及時查處各類違法行為,確保招標工作依法進行。臨安市招標辦已要求代理機構在業主簽訂代理等級後,將代理機構的項目納入招標代理機構專業等級的考核範圍。
3.充分發揮監察局的監督職能,進壹步規範和約束業主行為,減少對招標代理機構的幹擾,規範國有投資和國有投資占主導地位的工程業主行為,促進招標代理行業有序競爭和發展。
(六)進壹步完善有形建築市場,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域和行業保護,進壹步完善建築市場,其核心是將交易中心與政府職能部門分開,明確建築市場的服務責任。加強進場交易的規範化。所有工程項目都將納入有形建築市場交易。建立有形市場可以治理建築市場亂象,防止腐敗,促進公平競爭,打破地區和行業保護現象,減少串通現象。建設單位可以在交易中心找到好的施工單位,施工企業憑借實力增加中標幾率,外地企業不再受地方保護困擾。有形市場的完善將進壹步打破行業壟斷和地方壁壘,實現真正的公平、公正、公開原則。2004年,臨安市共有105個公開招標項目,其中38個項目由外地企業中標。
(七)、強化行政問責制度,加強部門協作,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對於查出的違法行為,壹定要追究違法人員,嚴格執法。臨安市人民政府已專門發文處理有串通掛靠行為的投標,並根據情況可在壹至兩年內停止投標人在臨安建設市場的交易活動。
結論健康的招投標制度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建立統壹、開放、競爭、有序的建築市場。針對當前招投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通過完善法律法規、明確責任、健全機構、加強過程監管等措施,可以更好地規範建築市場秩序,從源頭上遏制腐敗,凈化建築市場,促進建築市場秩序逐步走向規範化、法制化,不斷提高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質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