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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匯總

# 麽麽麽麽麽#簡介2023年註冊安全工程師考試準備工作正在進行中。為了方便考生及時有效的備考,於是,更新了。

1.2023安全生產法及註冊安全工程師相關法律知識匯總第壹部分

勞動防護用品生產、檢驗、經營規定: (壹)勞動防護用品生產

勞動防護用品的質量和安全性能是否符合安全防護的要求,對其生產企業的安全狀況至關重要。《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條例》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生產企業應當具備的條件和安全標準。

1.生產企業應具備的條件

(1)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

(二)有滿足生產需要的生產場所和技術人員;

(三)有保證產品安全和防護性能的生產設備;

(四)有符合產品安全和防護性能要求的檢驗和測試方法;

(五)有完善的質量保證體系;

(六)有產品標準和相關技術文件;

(七)產品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要求;

(八)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工廠檢查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應當按照其產品所依據的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進行生產。出廠前,應當檢查產品質量和安全防護性能是否符合標準要求,並對產品的安全防護性能負責。經檢驗符合標準的,發給產品證書;不符合標準的,不得銷售。

(2)勞動保護用品的檢查

1.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

“生產勞動防護用品的企業生產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取得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的具體辦法按照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2005年6月10制定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安全標誌實施細則》執行。

2.測試和檢驗機構的資質

“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取得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認可的安全生產檢測檢驗機構資質,並在批準的業務範圍內開展勞動防護用品檢測檢驗。”這裏強調兩點:

(1)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取得資質。資質許可是對市場預期人的監管措施,是對檢測檢驗機構進行行政審查的法律制度。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或其授權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是勞動防護用品檢測檢驗機構資質許可和監督管理的主管機關。從事勞動防護用品檢測檢驗業務的中介服務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取得資質認定後方可從事檢測檢驗業務;未取得或者經審查不符合資質要求的,不得從事檢測檢驗業務。

(二)檢驗業務範圍

3.檢驗要求

根據《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規定》,從事檢測檢驗業務的勞動防護用品檢測檢驗機構必須具備以下兩個條件:

(1)檢驗依據。國家和有關部門制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防護性能的標準、規範、檢驗程序、方法和要求,是檢驗檢測機構實施檢驗檢測的主要技術依據。檢測檢驗機構不得違反本標準和規範的要求進行檢測檢驗。

(2)檢驗責任。《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條例》強調權利、義務和責任的壹致性,要求檢驗機構對其出具的檢驗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可靠性承擔法律責任。

4.新產品檢驗

“新研制開發的勞動防護用品,其安全防護性能必須經過嚴格的科學檢測,並經具有安全生產檢測檢驗資質的機構檢測合格後,方可生產和使用。”

(3)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勞動保護用品的操作有兩個規定。

1.業務單位的條件

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必須有滿足經營需要的固定經營場所和懂得相關防護用品知識的人員。

2.業務需求

勞動防護用品經營單位不得經營假冒偽劣勞動防護用品和無安全標誌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

2.2023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概述第二部分

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和使用規定:(1)勞動防護用品的配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頒布的《勞動防護用品選用規定》( GB11651)和勞動防護用品裝備標準及有關規定,為從業人員配備勞動防護用品。”

(2)專項資金

為員工配備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必要的經費保障,這也是生產經營單位安全投入的壹部分。《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條例》對此作出了兩條規定。

1.專項資金投入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安排專項資金配備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專項資金應當專款專用,嚴格管理,不得挪用。

2.禁止以其他方式代替勞動保護用品。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3)特殊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

“生產經營單位不得購買和使用無安全標誌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購買的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經本單位安全生產技術部門或管理人員檢查驗收。”

(4)勞動保護用品的使用

配備勞動保護用品,加強教育和管理,確保物盡其用。《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條例》對此作出了兩條規定。

1.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

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人員提供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並不得超過使用壽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督促和教育從業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2.員工的使用和管理

《勞動防護用品監督管理條例》第十九條要求從業人員按照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不按規定穿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的,不得上崗作業。

3.2023註冊安全工程師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法律知識概述第三部分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違法行為有六種:(1)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單位生產、經營、使用國家禁止的危險化學品或者劇毒化學品生產殺鼠劑等可能進入El居民日常生活的化工產品或者日用化學品。

(2)危險化學品作業場所未配備相關安全設施和設備的。

(三)未按照規定使用包裝物或者容器包裝、盛裝、運輸危險化學品的。

(四)未按照規定使用危險化學品技術說明書和標簽的。

(五)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的。

(六)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違反轉產、停產、停業、解散等安全管理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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