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輕傷是罪與非罪的分界線。如果他人人身傷害達到輕傷標準,則涉嫌故意傷害,需要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責任。
壹、最新輕傷鑒定標準2022
輕傷是指肢體或者容貌受損,聽力、視力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礙,或者對人身健康有中度危害的其他傷害,包括壹級、二級輕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2013年8月30日公告。為進壹步加強人身傷害程度鑒定的規範化和標準化,現發布《人身傷害程度鑒定標準》,自2014+1年8月30日起,
二、輕傷賠償標準
輕傷案件,法律沒有規定損害賠償標準,但可以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解釋》的有關規定執行。賠償義務人應當賠償受害人的人身損害、因就醫產生的壹切費用和因曠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夥食補助費和必要的營養費等。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義務人還應當賠償因日常生活需要增加而支出的必要費用和因喪失勞動能力而造成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和繼續治療實際支出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和後續治療費。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親屬遭受精神損害,權利人向人民法院請求精神損害賠償的,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確定民事侵權精神損害賠償責任若幹問題的解釋》確定。
關於醫療費用問題,《解釋》第十九條規定,醫療費用應當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收據,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認定。賠償義務人對處理的必要性、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用的賠償數額,按照壹審法院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賠償權利人可以在扣除必要的康復費用、適當的整容費用和器官功能恢復訓練的其他後續治療費用後另行起訴。但根據醫學證明或鑒定結論,不可避免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用壹並賠償。
關於誤工費問題,解釋稱,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費和收入確定。
誤工費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如果受害人因受傷和殘疾而繼續缺勤,缺勤時間可以計算到殘疾日期的前壹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被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近三年平均收入計算;如果受害人不能提供證據證明自己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可以參考上壹年度上訴法院所在地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的職工平均工資。
關於護理費問題,解釋稱,護理費是根據護理人員收入、護士人數、護理時間長短確定的。
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無收入或聘用護理人員的,參照當地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護理人員勞動報酬標準計算。原則上有1名護理人員,但醫療機構或鑒定機構有明確意見的,可參照確定護理人員數量。
護理期應當計算到受害人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為止。受害人因殘疾不能恢復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據其年齡、健康狀況等因素確定合理的護理期限,但最長不超過20年。
受害人傷殘後,應根據護理依賴程度和傷殘輔助器具準備情況確定護理等級。
關於交通費問題,解釋稱,第二十二條規定,交通費按照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伴人員因就醫或者轉往其他醫院所發生的實際費用計算。運輸費用應以正式票據為依據;相關憑據應當與就醫的地點、時間、次數和頻率壹致。
關於住院夥食補助問題,解釋第二十三條規定,住院夥食補助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普通工作人員夥食補助標準確定。
受害人確實需要去外地治療,客觀原因不能住院的。被害人及其隨行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夥食費的合理部分,應當予以補償。
解釋第24條關於營養費問題的規定。
營養費根據受害人的殘疾情況和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關於傷殘賠償問題,解釋第25條的規定,
傷殘賠償金按照受害人的傷殘程度或者傷殘等級以及申訴法院所在地上壹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計算,從傷殘之日起計算20年。但60周歲以上的,每增加壹年,年齡減少壹歲;七十五周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受害人因工傷致殘,但實際收入未減少,或者傷殘等級較輕,但職業危害嚴重影響其就業的,可以相應調整傷殘賠償金。
三、輕傷和輕微傷的本質區別是什麽?
輕傷造成肢體或者容貌損害,聽力、視力或者其他器官部分功能障礙,或者對人身健康具有中度危害的其他傷害,包括壹級、二級輕傷。
各種損傷因素引起的原發性損傷,導致組織器官輕度損傷或輕度功能障礙。
如果故意傷害他人至輕傷,則涉嫌刑事犯罪,而故意傷害他人至輕微傷,則屬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
輕傷、輕微傷的鑒定標準在《人體損傷程度鑒定標準》中有詳細介紹,建議查閱。
輕傷和輕微傷在法律上已經改變了性質。如果對方造成妳輕傷,要追究刑事責任,承擔民事賠償責任。對於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輕傷,可以依法對其進行行政拘留和罰款。可以進行賠償或者調解,但是法律程序還是要進行的。
根據法律規定,我們可以知道,輕傷鑒定的標準可以參照我國人體損傷程度的標準。壹般情況下,肢體或容貌的損傷,聽力、視力或其他器官的部分功能障礙,構成輕傷。
校徽中上校的名字用中英文標註。中文第壹,說明主觀性——是國內的大學;用英語來說,表現了山地政治的國際開放性。整體給人的感覺是傳統與現代相輔相成,本土與國際融合相通!
校徽上的“山東政法大學”由中國書法協會名譽會長、時任山東省委第壹書記舒潼於1959年2月題寫。字體蒼勁凝重,為學校增添了半個多世紀的文化底蘊和永久的文化魅力。
校徽中間的天平象征著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