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決人防行政執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著力解決人民防空行政執法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是做好現實軍事鬥爭中人民防空應急準備的需要,是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是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關於加強人民防空工作的決定》和《陜西省實施
壹、當前人防行政執法存在的問題。
人民防空行政執法的目的是維護人民防空法的權威,保證人民防空法更好更全面地實施,維護人民防空事業的合法權益,促進人民防空建設的可持續發展,為國家綜合安全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提供有力保障。然而,在人防行政執法過程中,我們經常會遇到這樣或那樣的問題。壹是政府在確定重點項目時,往往無視人防法規的相關要求,個別領導把減免人防工程補償費和建設費作為招商引資的優惠條件;二是壹些人防行政執法相對人對《人民防空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仍有很多模糊認識。他們認為單位人防工程是單位的財產,可以根據需要隨意拆、堵、毀。有些開發商,為了給自己的責任開脫,有時還狂妄自大,強求,把要建的樓和要建的樓混為壹談。他們以為舊的拆了,新的建了。他們憑什麽要賠償?動輒威脅組織措施;有的開發商手高眼闊,人防行政執法人員剛走,電話就去找領導了,給人防行政執法帶來很多阻力和不便;三是部分開發商法律觀念和法律意識非常淡薄,沒有嚴格按照圖紙審核的標準和要求進行施工。更有甚者,他們連各種審批手續都沒有,所以在完成之前就去辦理施工,或者邊施工邊辦理各種審批手續,形成施工空白,棄建、逃建、漏建或不建防空地下室的現象時有發生;四是人防法律法規不健全、不完善,執行尺度較弱,導致部分人防工程處罰主體難以確定,難以強制執行;上述問題的存在給人防行政執法帶來了很大困難,影響了人防建設的順利開展。
二、嚴格人防依法行政的對策
要解決人防行政執法中的這些問題,應著重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1,重視人防法規建設,為行政執法提供更多法律依據。壹是人防行政主管部門要配合各級人大加強立法工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和頒布與人民防空法相適應的人民防空行政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比如制定地下空間建設和管理的法律法規,明確城市地下空間的所有權和使用權,發展戰略和方針政策等。,確保地下設施的有效管理和保護,平時發揮經濟作用,戰時發揮軍事作用;第二,及時修訂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需要的人防法律、法規和政策。同時,針對人防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及時修訂地方性法規,或者制定新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地方性法規,以政府文件、市長令的形式頒布實施,充分發揮對人防建設的指導作用;三是清理和廢止與現行人防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的地方性規範性文件。目前,壹些地方和部門在貫徹落實人防法律法規和政策過程中,存在隨意性問題,出臺了壹些明顯與人防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壹致的文件,致使人防收費難的問題壹直得不到解決,嚴重困擾了人防事業的發展。要盡快清理這些與人防法律法規政策不壹致的文件,嚴格依法行政,確保人防建設逐步法制化、規範化。四是人防行政主管部門要主動加強與計劃、規劃、建委、國土、房產等政府部門的聯系,制定分工明確、責任落實、相互配合、目標壹致的促進人防健康發展的管理措施,形成網絡管理結構,各負其責、密切配合、相互監督、政府考核, 以實際行動維護人民防空法的尊嚴和人民防空的合法權益。
2、嚴格執法,確保人防事業健康發展。壹是充分發揮人防法規的規範和保障作用。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要在自身學習的基礎上,在本轄區內認真貫徹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政策,主動運用法律賦予的權力,積極維護法律的尊嚴,為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實施認真履行職責。二是完善人民防空法制機構,為人民防空法律法規的實施提供組織保障。目前,人防執法機構不健全,執法人員相對薄弱。因此,首先要明確執法機構的性質,保障執法經費;然後是人員數量和待遇落實情況;最後,嚴格監管,強化考核,獎懲兌現。三是規範執法行為和程序,加大執法力度。在人防行政執法活動中,必須有完整的執法主體、明確的權責、嚴格的行為規範、嚴格的執法法律和合格的執法人員。人防執法人員在履行職責時應當忠於法律,秉公執法,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切實履行法定權限和程序。要加強人防執法隊伍建設,培養壹支政治堅定、公正廉潔、業務精通、作風優良的高素質人防行政執法隊伍。要經常組織業務培訓。人防執法人員既要學習人防法律法規,又要熟悉人防法律法規以外的相關法律制度,自覺遵守職業道德,不斷提高運用法律解決問題、維護黨和國家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能力;四是開展多種形式的人防執法檢查。比如,配合人大、政府法制部門定期組織開展人防建設綜合檢查,確保人防行政執法檢查經常化、制度化、規範化。
3、加強人民防空宣傳教育,營造依法建設人民防空的氛圍。人防部門應當加強人防普法宣傳工作,增強全社會的人防法治意識。貫徹人民防空法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只有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堅持不懈地加強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教育,才能更有效地減少和杜絕各種違法事件和行為。只有不斷增強全社會的人民防空法意識,強化人民防空法觀念,才能防患於未然。普法教育的內容主要是人民防空法律法規和其他與公民生活相關的人民防空政策。同時,要利用重大活動,結合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進行宣傳,擴大影響。可以通過開展“人民防空法制年”、“人民防空宣傳月”、“人民防空法知識競賽”、“人民防空法五步走活動”、人民防空科普咨詢宣傳、案例分析等活動,為人民防空法律法規政策的貫徹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通過宣傳,使各級黨委、政府和軍事部門更加重視、關心和支持人民防空工作,進壹步加強對人民防空工作的領導,把人民防空事業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擺到應有的位置,及時研究和幫助解決人民防空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人防部門要進壹步強化依法行政意識,提高執法和治理能力,自覺運用法律手段指導和檢查人防工作落實情況,按照法律要求推進和發展人防事業;推動全社會增強人民防空法治意識,讓社會公民了解人民防空的價值、作用和意義,了解公民享有的人民防空權利和法律義務,真正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積極營造人民防空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努力形成人人關心人民防空、人人支持人民防空工作的新局面。
4、加強人民防空執法監督,確保人民防空法的正確實施。為了保證人防行政執法的合法、公正和高效,人防行政執法必須接受各方面的監督。壹是提高人防行政執法監督意識。樹立依法監督的觀念,增強自覺接受監督的能力,既要監督人民防空法的實施,又要自覺接受NPC的監督檢查;要依法查處各種違反人民防空法的行為,主動接受人民群眾和違法者的監督,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拓展社會主義法治新局面。二是明確責任。全面落實人防行政執法責任制,充分利用信息技術,加強權力運行監控,加大執法過錯追究力度,讓違法違法者在社會上沒有市場;政治上得不到認可,經濟上得不到實惠,精神上承受壓力;嚴格執法在社會上得到政治、經濟、工作的充分肯定和認可,從而在全社會和人防系統形成嚴格執法的良好環境;三是建立健全人防行政執法監督制度。加強分級監督和專項監督,做好審計監督和行政監督,接受輿論監督,堅持有效的報告、執法檢查、審批、行政復議、備案檢查、考核獎懲等制度,確保人民防空法的正確實施,使人民防空行政執法沿著法制化軌道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