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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起訴對方

如何起訴對方

如何起訴對方?在我們的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難免會遇到壹些肆意侵害他人利益的人。對付這種人,最明智的辦法就是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那我們看看怎麽起訴對方。

如何起訴對方1?壹是提交起訴書,根據對方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當事人是公民的,應當寫明雙方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當寫明單位的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起訴書正文應當寫明請求、起訴的事實和理由,尾部應當簽名或者加蓋公章。

當事人向法庭提交書證時,應當填寫證據清單壹式兩份,寫明提交證據的名稱和頁數。證據經法庭承辦人核對無誤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名蓋章,壹份交當事人,壹份存檔。

註意事項:

只要原告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起訴有明確的被告、具體的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並且在起訴法院的管轄範圍內,符合起訴條件,法院就應該立案受理,不能以不能勝訴或者訴訟不合理為由駁回。法院收到起訴狀後,應當在7日內作出立案或者不予受理的裁定,並通知當事人。

當事人認為本院應予受理,又無充分理由決定不予受理的,可以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壹級法院提出申訴;當事人也可以根據法院解釋的不予受理的理由作出某些修改,以滿足起訴的要求。再次提起訴訟時符合條件的,法院應當受理。

如何起訴對方21。如何起訴別人不還錢?

不償還他人欠款的起訴程序如下:

1,寫起訴書;

2.帶著證據和起訴書到法院立案,交訴訟費;

3.法院審查確認受理後將開庭審理;

4.法院判決;

5.執行判決。

民事案件審理時間:簡易程序應當在3個月內審結。普通程序將在6個月內結束。

二。民事訴訟法關於起訴的規定

第壹百二十二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由被訴人民法院管轄。

第壹百二十三條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應當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壹百二十四條起訴狀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壹)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和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請求及其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

(四)證據及其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第壹百二十五條當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民事糾紛,適合調解的,應當先行調解,但當事人拒絕調解的除外。

對於起訴的具體情況,可以根據涉及的實際情況依法處理。當事人可以根據自身實際提出訴訟,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如果對相關情況的處理不清楚,他們可以咨詢律師進行法律界定,依法做出判決。

如何起訴對方3首先,妳需要知道被告的身份信息。

根據法律,要起訴壹個人,必須有明確的被告。壹般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身份證號、住址等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零九條規定,原告提供被告的姓名、住址等具體足以將被告與其他人相區別的信息的,可以認定為明確的被告。

(這裏需要提醒的是,在日常業務或其他經濟往來中,尤其是常見的借款案件中,壹定要先拿到對方的身份證復印件,至少需要知道對方的身份證號碼,以便以後打官司。).

實踐中,如果起訴書中陳述的被告信息不足以認定明確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通知原告補正。原告補正後仍不能確定明確被告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予受理。這裏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被告的姓名、身份證號、住址、電話。有了這些信息,妳起訴的被告才能明確。有些法院在立案時還要求被告的戶籍證明或居住證明。

個人認為,要求原告提供被告的居住證明和戶籍證明是不現實的。壹般居住證明只會由我去居住的社區或居委會給妳開具,戶籍證明不會由派出所開具。有些地方連律師都沒有辦法獲取。所以這兩個規定太苛刻了。

二、被告明確後,必須確定管轄法院,從而確定向哪個法院起訴。

很多人咨詢,第壹句話就是,我可以去某市中級人民法院起訴嗎?這個人太可惡了。我可以在最高法院起訴嗎?對於管轄法院,法律是有明確規定的,並不是說妳想在哪個法院起訴都可以。那麽,如何確定管轄法院呢?

壹般來說,管轄分為約定管轄和法定管轄,約定管轄需要事先在合同中約定。壹般沒有法律意識或者法律意識薄弱的人,經常會遇到法律管轄權的問題。

法定管轄分為等級管轄和地域管轄。

我國人民法院的級別分為:最高人民法院省(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市中級人民法院和區(縣)人民法院。根據法律規定,各級人民法院應當根據當事人提出的訴訟爭議的標的大小和案件爭議性質的社會影響大小進行管轄。這是等級管轄。

屬地管轄:指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壹審案件的職權劃分。地域管轄包括壹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制度。民事訴訟法將地域管轄分為壹般地域管轄和特殊地域管轄。

第三,在被告身份信息明確,有管轄權的法院認定後,妳需要審查妳的證據才能起訴。

發生糾紛後,很多人只是想起訴和解,但起訴的目的是為了得到壹個成功的判決。或許是因為經驗不足等諸多原因,很多人簡單咨詢後就立刻起訴了。立案後,法院告知被告後,原告發現自己此時證據可能不充分,於是聯系被告。被告已經知道自己被起訴了,肯定不會再願意理妳了。所以妳基本不可能再向被告取證了。

所以很多民事糾紛,在起訴之前,雙方可能還沒有徹底吵過架,基本上是可以聯系的,尤其是壹些民間借貸案件。很多情況下,對方往往拒絕還錢,經常通過電話或者電話要錢。如果決定起訴,催的時候註意方法,就是要弄清楚有人借了多少錢,還欠多少錢。

實踐中很多人的聊天記錄都是什麽時候還錢,怎麽不還之類的話,基本沒有什麽實際有用的記錄。這樣的證據就算起訴了,法官也很難給妳鑒定。在寫訴狀之前,確保證據準備充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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