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時報告
強制報告制度是我國保護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兒童的壹項法律制度,在《反家庭暴力法》、《關於依法懲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若幹問題的意見》中都有明確規定。舉報的內容不僅僅是未成年人遭受家庭暴力的行為,還包括未成年人遭受性虐待、其他身體暴力、精神暴力和忽視的行為。
舉報侵害兒童暴力行為的主體分為兩類:壹類是具有強制義務的主體,即法律規定的學校、幼兒園、醫療機構、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救助管理機構、福利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第二類是壹般社會成員可以自願向兒童舉報暴力,但沒有義務舉報。反家暴法實施後,各有舉報義務的部門和機構要盡快建立舉報機制,開展培訓和統計,鼓勵工作人員積極及時履行舉報義務。
幫助孩子積極回應尋求幫助。
幫助兒童掌握知識和技能,積極應對風險和預防暴力,鼓勵兒童在暴力發生時尋求適當的支持。
第壹,讓孩子學會拒絕任何暴力,及時跑到人多又安全的地方。如果施虐者很厲害,不能招惹對方,記住施虐者的體貌特征。
第二,盡快告訴家長、老師、校領導、警察等信任的人事情的經過,描述受害者的經歷和加害者的時間、地點、特征,不要為壞人保守秘密。
第三,壹旦受到侵害,可以向這些單位尋求保護:公安機關、法律援助部門、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青少年團體、婦聯、未成年人保護組織或學校、居委會、村委會。也可以記住這些電話,尋求緊急求助或專業服務:求助電話110、消防報警119、醫療急救120、交通事故122、法律援助服務熱線12348、青少年法律與心理服務熱線。
第四,註意保留證據,悄悄註意周圍的環境和周圍的人,保管好自己當時穿的衣服,不要清洗身體,及時保留體檢和就醫的票據。
第五,無論是被熟悉的人還是陌生人侵犯,都不要害怕他的威脅或恐嚇,不要相信他的哄騙,立即報案,或者撥打110,這樣侵權人就不敢再侵犯自己或其他孩子了。
第六,體檢,在父母陪同下,盡早去正規醫院體檢,防止重傷及各種疾病和懷孕。
第七,尋求心理咨詢等必要的專業幫助。良好的心理咨詢不僅可以幫助受害兒童處理情緒困擾,還可以引導家長和老師幫助兒童心理康復,回歸正常生活。
兒童受害者的緊急安置和臨時監護
兒童受到暴力侵害被舉報後,或者學校、社區、派出所等相關部門和人員發現兒童受到暴力侵害後,應當對兒童是否處於危險或者風險狀態做出準確判斷。
《反家庭暴力法》和《關於依法處理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行為若幹問題的意見》規定,兒童受到嚴重傷害、人身安全面臨嚴重威脅或者無人照管的,應當及時報告或者通知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將兒童緊急安置在親屬家庭或者協調民政部門安置在臨時住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如果孩子在目前的生活環境中沒有緊急的危險,為了防止情況發生變化,學校和社區周圍的人仍然需要持續的監督和跟蹤,並提供或轉介壹些後續的專業服務,如家庭教育指導、家庭關系指導、家庭矛盾化解、物質幫助、心理咨詢等服務。
提供專業協助和服務。
專業援助和服務包括醫療救助、康復訓練、收容安置、社會救助、心理咨詢和治療、社會心理支持、家庭教育咨詢和指導等。,需要綜合運用醫療保健、社會工作、心理康復等專業知識和技術。
綜合性專業服務首先要為有需要的兒童提供必要的醫療救治和救助、緊急收容安置、心理社會支持、情緒疏導和社會功能恢復,幫助兒童盡快走出陰影,盡力幫助權益受到侵害的兒童回歸正常生活。還應為遭受嚴重傷害的兒童提供後續服務,並繼續關註兒童,幫助他們盡可能完全康復。
幫助孩子和家長獲得法律援助。
壹般情況下,報案或者舉報後,公安機關根據事實決定對案件進行治安管理處罰、刑事立案或者建議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或者民事訴訟。如果傷情明顯,會將孩子送到有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治療,並收集相關證據。如果孩子原家庭不適合繼續生活,公安機關會將孩子送到親戚家、臨時收容機構、救濟福利機構安置。
對需要法律咨詢指導服務或者法律援助的,公安機關、兒童被害人及其親屬、其他有關單位和人員可以聯系或者推薦其到辦案司法機關所在地的法律援助中心,或者撥打國家法律援助熱線12348,申請法律援助中心指派熟悉兒童身心特點的律師。也可以直接聯系或咨詢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法律援助社會組織,這些專業人員會及時提供法律咨詢指導服務或法律援助。
幫助孩子和家長理解程序。
當案件發生時,案件公開帶來的恐懼會嚴重影響孩子的恢復,尤其是在訴訟過程中,當孩子面對司法機關、辦案人員甚至很多媒體記者,被反復詢問被傷害的經歷時,給孩子帶來的恐懼和傷害不亞於侵犯行為本身。幫助孩子和家人了解必要的訴訟程序和他們的權利,可以減少他們心理上的不適和恐懼。
在訴訟過程中,兒童享有及時處理案件的權利,詢問時要求監護人或其他合適的成年人在場的權利,了解案件進展的權利,發表意見的權利,保護自己隱私和名譽的權利,申請法律援助或聘請律師的權利,獲得民事賠償的權利,等等。法定代理人和辦案人員應當尊重並幫助兒童實現這些訴訟權利。
為虐待父母提供心理咨詢
壹些施虐的父母可能缺乏家庭教育方法,或者他們本身從小就是暴力的受害者,有人格缺陷、心理問題,或者他們的行為有復雜的社會環境原因。消除再次實施暴力的可能性,需要為有暴力傾向的父母提供必要的專業服務,包括適當的心理疏導和咨詢以及行為矯正服務。通過專業的心理咨詢和行為矯正服務,非常有利於提高他們撫養教育孩子的能力,有利於防止再次暴力,為孩子提供壹個健康的家庭環境。
嚴重的案件需要提交司法程序。
兒童保護事件上報後,經過相關部門的介入和專業機構的評估,壹般會根據情況進行分類:
壹是不需要通過法律程序解決的兒童輕傷事件,往往會交由派出所、居委會等基層組織進行調解、教育、訓誡和訓誡。
二是兒童受重傷、面臨嚴重人身安全威脅或者無人照管的,應當向公安機關報告,將其安置在合適的親屬家庭或者臨時住所、救助管理機構或者福利機構。同時,公安機關繼續偵辦案件,專業人員也要為孩子和家庭提供後續康復、教育引導、行為矯正等服務。
第三,對於嚴重或長期反復發生的家暴、虐待、遺棄、性侵害、長期不履行監護職責、帶著孩子持續乞討等案件,要移交司法機關,啟動司法程序進行幹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