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二:這樣的勞動合同是無效還是部分無效?如果妳不能證明合同的內容是企業人員在妳不知情的情況下寫的,那麽妳的合同是有效的,因為妳也在那裏工作並獲得報酬。(妳說妳只簽了空白合同,法院是不會受理的,因為這是基本常識。如果妳簽字,就意味著妳接受合同。妳又在這個單位工作,不能說明是被逼的。)
至於社保,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法院應當要求單位出具社保繳納證明,應當提供。只要不提供或者不能提供,法院就會認定單位沒有給妳繳納社保,會要求單位給妳補繳,繳納罰款。
單位人去樓空的執行問題,法院判妳勝訴,對方無資產可執行,無路可走。作為申請的被執行人,可以向法院提供對方/單位的財產信息,如另壹個辦公室、辦公設備、公司車輛、法人信息等。,有助於法院執行。
糾正妳的壹個錯誤觀念,“我現在想通過這兩個方面來證明勞動合同完全無效!”這樣便於去公司執行!“如果合同無效,如何執行?表演什麽?通過司法程序糾正合同錯誤的內容或合同未履行的內容,這是法律的概念。
問題三:空白勞動合同,如果後來填寫成正式合同,如何證明無效?本合同雙方簽字方為有效,壹方未簽字或蓋章無效。
問題4:勞動合同中沒有規定工資,勞動合同是否無效?第十七條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下列條款: (壹)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除前款規定的必備條款外,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約定試用期、培訓、保守秘密、補充保險待遇等事項。第十八條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的標準約定不明確,引起爭議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的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約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沒有約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問題五:因主張勞動合同無效而產生的糾紛,當事人應當如何承擔舉證責任?石家莊勞動律師認為,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六條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有責任對自己的主張和《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提供證據。主張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當事人,應當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的三種情形之壹,即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或者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或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問題6:簽訂勞動合同時,該職位為空白,未填寫。勞動合同可以判定無效嗎?不壹定/可能
問題7:勞動合同中的工資低於最低工資標準,說明該條款無效,但合同有效;還是這個合同無效?仲裁部門或法院已確認勞動合同無效或部分無效,但如果合同中只有工資條款違反了最低工資標準,則應認定為部分無效。
勞動合同法
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律責任,排除勞動者的權利;
(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對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應當經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
問題8:勞動合同怎麽寫?勞動合同是反映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勞動關系的書面協議。
勞動合同壹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主題及其基本信息
2.合同條款
3.工作內容和地點
4.使用條件
5.勞動報酬
6.社會保險
7、勞動紀律
8.終止條件等。
問題9:合同無效的聲明怎麽寫?合同的無效和撤銷必須得到法院的確認。妳只能終止合同。向對方送達解除通知即可,對方如有異議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沒有法定或者約定的理由解除合同的,要承擔違約責任。
問題10:勞動合同中沒有寫簽訂日期。合同有法律效力嗎?妳好;
簽訂日期不是必備條款,所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具體勞動關系的形成是從妳上班的第壹天開始的;不是簽合同的第壹天;
妳可以通過工資發放記錄、打卡記錄或者簽到表,以及個人證明來證明妳是什麽時候開始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