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使用以工代賑方法的兩個成功例子:
甲塗料廠欠乙化工廠83萬元。經化工廠B多次催款,塗料廠A只償還了40萬元,其余43萬元暫時無力償還。2000年6月,化工廠B再次上門催收剩余債務,但塗料廠A因虧損嚴重仍無力償還欠款。甲油漆廠主動提出為乙化工廠提供某些服務以清償債務。化工廠B了解到,塗料廠A由於資金不足,開工不足,近幾年有很多設備閑置。而化工廠B訂單不斷,任務繁重,甚至忙不過來。如果允許塗料廠承接壹定的勞務,既有利於生產,保證債權的實現,又能幫助其擺脫困境,可謂兩全其美。通過協商,化工廠B將部分半成品的加工任務交給塗料廠A,所有原料由化工廠B提供..到2003年3月,某塗料廠如期完成了加工任務,不僅使工廠還清了債務,還賺了30多萬元。
又如,因做生意向個體戶張某借款3000元,並留下借條,保證次年4月底還款。然而,直到還款期限已過,陳某仍未能履行其還款義務。多次討債未果後,張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本案債權債務關系清楚,證據確鑿,故判令被告於判決生效後15日清償債務。判決生效後,陳某仍未履行債務。因此,張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張與達成了和解。根據和解協議,先還1.300元,剩余1.700元債務,由以勞務清償,即(木匠)負責裝修張的店鋪,制作四套貨架。陳某移交工作後,他所欠的債務將被壹筆勾銷。以上內容已經人民法院審查,並記入執行筆錄。雙方當事人在執行筆錄上簽字蓋章後,執行程序終止。陳某按承諾完成工作後,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解除。
從上面的例子可以看出,還本付息法有許多優點:
(1)可以最大限度的保留債權。債務人即使不能履行貨幣債務,也可以通過其提供的勞務保證債權的實現。
(2)提高債務人還款的積極性。由於這種方式考慮到了債務人的具體困難,為債務人提供了寬松、便利的還款條件,從而促使債務人積極清償債務。
(3)***構建和諧基礎。這種方式往往是在債務人與債務人協商壹致的情況下實施的,因此更便於解決糾紛,促進團結合作。
還本付息法有其優點,但並不適合所有情況。采用還本付息法的壹般條件和要求如下:
(1)可能性。即債務人應具備提供勞務的能力。以服務抵債是債務人提供的服務,以勞務報酬抵債。因此,債務人是否有能力提供勞務是履行勞務清償債務的關鍵。壹般情況下,債務人能夠提供人力、物力和技能中的壹項或多項,即被認為具有通過勞動償還債務的能力。例如,債務人可以提供加工、定制、修理、修理、運輸和安裝服務。如果債務人不具備提供服務的能力,就無法通過服務清償債務,收款人也無法通過這種方式實現自己的債權。
(2)有用性。債務人提供的服務能夠滿足收款人生活或者生產的需要,或者某項服務能夠使收款人的生活或者生產受益,並得到收款人的認可或者承諾。
(3)補償性。債務人提供勞務的目的是清償債務,債務人為收款人的生活或者生產提供的勞務可以折算為債務報酬。
(4)自願。債務人應當自願提供服務。清償債務前應當征得債務人的同意,是否選擇清償債務的方式由債務人自願決定。收款人不能憑借自己的有利地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債務人接受還本付息的清償方案,不能使用拘禁或者其他限制其人身自由的非法手段達到還本付息的目的。
(5)合法性。債務人不得違法用自己的勞動還債,不得損害社會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收款人不得要求債務人提供非法服務,同時債務人也不得主動提供非法服務。任何違法或有害於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的服務都是非法服務。例如,收款人不得要求債務人加工制造偽劣產品或傾銷偽劣產品,債務人不得制造偽劣產品,否則將影響收款人實現其權利,甚至導致收款人承擔不利的法律後果。
了解了《勞務債務償還法》的適用,可以按照以下步驟實施。
(1)簽訂勞務債務償還協議。收款人可以提前提出還本付息計劃,供債務人參考或選擇,債務人也可以主動表示清償債務的意向。收款人與債務人就還本付息達成協議的,可以簽訂還本付息協議。協議壹般包括以下內容:收款人和債務人的基本信息;用服務清償債務的債權金額;勞務的種類、場所、方式和期限;勞務的接受和報酬標準;雙方的權利義務等。協議簽訂後,由雙方簽字或蓋章。本協議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為保證協議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雙方可將還本付息協議提交公證。
(2)履行勞務償債協議。勞務償債協議簽訂後,債務人應及時提供勞務,並按協議完成預定工作量。收款人壹方面要監督協議的履行,另壹方面要為債務人履行協議提供便利,加快債務人的履行進程。
(3)根據表現結果,進行不同的處理。雙方勞務債務償還協議履行後或履行過程中,收款人可根據不同情況作出不同處理。
(1)債務人如期履行了勞務債務償還協議,根據協議,所償還的債權及其相應的債務消失,這當然是最常見的結果。
(2)債務人向收款人提供服務實現的價值大於債務所體現的價值的,收款人應當將剩余價值返還債務人。
(3)債務人提供的服務不足以清償債務的,收款人可以對剩余債務繼續行使追索權,或者要求債務人補足服務,使債權得到充分清償。
(4)債務人不履行勞務償債協議的,收款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給付金錢的義務,對仍不履行義務的債務人,可以依法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