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強人防法規討論,完善法規,以發展的眼光確定人防工程產權。
1.國家投資的人防工程屬於國家所有。無論是國家、省、市三級財政投入,還是各級人防主管部門自籌資金,都是國家投入的體現。已建成的人防工程歸國家所有,由各級人防主管部門代表國家實施管理,收益應當用於人防工程的維護和改造。
2.其他國家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投資的人防工程所有權為國家所有,由投資單位代表國家實施具體管理,收益用於人防工程維護管理,各級人防管理主體代表發揮監督作用。
3、人防部門或其他國家機關、國有企業、事業單位和非國有企業及個人修建的人防工程,按(投入)資金* * *與產權的比例,收益按比例分配並優先用於人防工程的維護管理。各級人防部門代表發揮監督作用。理由是:開發商提出單獨建設壹些大型人防工程時,* * *或人防部門給予了優惠政策或費用減免,這些措施應視為國家投資,人防部門代表國家按比例獲得收益。這裏需要澄清壹個誤區:開發商認為人防工程(地下商業街等)的費用。)他建的是自己的,但地下空間使用權的土地出讓金壹直沒收。這部分應該算是* * *以土地使用權入股,其開發應該是合資。
4.非國有法人單位或者個人在依法取得的土地上自費修建的各類人民防空工程,歸投資者所有。各級人防部門代表發揮監督作用。這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的規定是壹致的。
5.頒發產權證。國土部門發布,同時要制定詳細的管理辦法,對其分割、出售(轉讓)和抵押等作出具體的實施細則,以保證社會投資人防工程和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的積極性,同時充分保障人防戰備設施設備的發展和維護。
(二)建立科學合理的人防國有資產預算制度和采購制度。
以避免資產配置過程中的隨意性和重復性。加強新資產的預算編制尤為重要:
1,規範資產配置範圍,整合現有資源,享受資源,無需重復投資。這樣有利於充分利用資產,做到物盡其用,同時根據其功能配置相應的資產,既滿足其工作需要,也便於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規範管理。
2.制定資產配置的實物標準和價值額度。杜絕資產配置中的盲目攀比和超配。
3.進壹步強化預算約束。要把預算安排與單位資產的使用效率掛鉤,把基本建設或固定資產購置支出的預算安排與其使用效率結合起來。從資金預算上有效制衡各單位資產占有、管理和使用情況,有效調動各單位管好用好國有資產的積極性。分析單位存量資產的現狀和履行其工作職能的需要,並進行科學匹配,最終得出決策方案。這個匹配過程就是編制資產預算的過程。建立科學合理的資產預算體系,不僅可以有效提高資產使用效率,還可以為細化部門預算提供直接依據,從而解決資產配置碎片化、隨意化等問題。此外,在資產配置的具體方式上,應引入市場機制下的規範做法,建立以* * *采購制度為基礎的資產購買方式,在公開、公正、公平的環境下,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人防資金的使用效率。
(三)建立國有資產監管體系。
人防國有資產形成後,需要解決工作中的壹些問題,根據實物資產管理的現狀,選擇資產管理的切入點,充分調動資產管理的積極性。人防國有資產管理部門要做好部門協調,將資產管理引入* * *管理的良好氛圍,做到物資“統籌規劃、統壹供應、統壹管理”。對采購的各個環節進行規範和約束,防止國有資產在由貨幣形態向實物形態轉變的過程中出現跑、冒、滴、漏的現象。國有資產建購完成後,壹旦投入使用,應進行跟蹤管理,統壹資產的實物形態和價值形態,避免國有資產的流失和浪費。定期檢查各單位資產的占用和使用情況,明確各單位資產的效率、數量和狀況,確保賬實相符。各部門占用的各類國有資產要充分進行實物和價值核算,購入和轉讓的各類國有資產必須進行登記。通過國有資產的流轉,可以為領導提供真實可靠的信息,使領導在考慮全局工作時,特別是需要更新、改造、購置國有資產時,心中有數,從而制定全面的經濟發展政策,為提高人防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戰備效益鋪平道路,奠定良好的物質基礎。
(4)加強資產管理信息系統建設,實行管理公開,隨時接受群眾(和社會)的監督。
在加強人防國有資產管理的同時,要做好國有資產的統計工作,運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加強資產使用效益的考核,定期公布新購置和占用的資產,接受群眾監督,收集群眾反饋,改進工作。
(五)調整辦事機構職能,成立專業的人防資產監督管理部門。
人防資產是與金融資產分開列示的作戰資產,目前人防資產的管理還比較落後。從國家人防辦對全國人防事務的管理重點從資金管理調整到資產管理可以看出,今後人防工作的重點將是如何保證人防資產在平時的使用和維護,以及在特殊情況下如何保證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我們認為可以擴大平戰司的職責和職能,成立人防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直管項目日常維護功能調整到管理站後,可在原有功能基礎上增加資產管理監督、資產統計、資產使用效果評估等功能。將人防資產管理納入規範化管理,適應經濟社會發展需要。
今後,在加強人防國有資產管理方面,要優化資產配置,充分發揮人防國有資產的三大效益,重點加強人防國有資產的法制建設和監管,完善國有資產基礎信息,把我市人防國有資產管理水平提高到壹個新的水平。
(1)堅持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相結合。
(二)堅持“三權分立”,從經濟管理和企業管理的宏觀角度分離國有資產所有權。
(三)堅持有效控制和制約,提高國有資產運營效率,維護國有資產合法權益。
新形勢下如何加強國有資產管理?優化管理體制,創新管理形式,加強監管,促進國有經濟合理健康發展,發展相關思路,發展壹些好的,摒棄壹些不好的,明確國有經濟存在的客觀意義。
如何在國有資產管理中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確保國有經濟持續穩定地發揮主導作用,是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核心任務。壹是提高企業國有資產監管能力;二是建立健全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第三,在穩定和諧中深化改革;四是探索在深化改革中促進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途徑。
國有資產管理中心是否有權強制搬遷?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無權強制搬遷,只有人民法院審查後才能要求強制執行。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特別指出,暴力拆遷可追究刑事責任:以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強迫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構成犯罪的,依法懲處;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采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處罰。
《條例》規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綜上所述,根據規定,市、縣級人民政府和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行政管理部門不能自行決定執行,必須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審查後作出是否準予執行的裁定。
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納稅嗎?妳好!妳應該!
如何運用公共管理的知識理解國有資產的管理是通過保值增值的目標、對不同資質的管理者的監督和不同結構的組織運營來實現的?
國有資產管理局是否有權處置土地?可以提出處置建議,但不能直接處置土地,土地處置必須去國土部門。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的演變經歷了三個歷史階段,即1988 ~ 1997、1998 ~ 2002、2002 * * *不同階段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對上市公司國有股轉讓和國有資產兼並重組的影響是不同的。* * *十六大以來,我國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改革進入了壹個新的歷史階段,這將對國有資產的兼並重組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並將對我國資本市場的發展產生深遠的影響。
2 .國有資產管理體制是以產權為基礎,以提高國有資產運營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目的,以資產所有者和使用者為對象的管理活動。國有資產管理的主體是國家(* * *),但它是以財產所有權為基礎的,資產所有者和資產管理者的身份是平等的,並不是超經濟強制性的。
違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或者不符合《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的股權轉讓是否有效,可以認定為無效。建議及時采取補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