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做人民滿意的“平民法官”,要有愛心。
作為人民法官,我們和沒有權力和影響力的普通人接觸最多,解決父母鄰裏糾紛最短。我們沒有能力讓人民“心安理得,免於饑寒”,但我們可以用公平正義的信念溫暖他們的心;我們沒有權力讓整個社會“夜不閉戶,路不拾遺”,但我們可以用自己的行動為人民踐行正義。作為壹名法官,我們應該有壹顆博愛的心,愛我們的親人、朋友和世界上所有需要法律保護的人。從人民的實際利益出發,壹切為人民,心連心,做人民信任的新時期的好法官。
第二,做人民滿意的“平民法官”,要有耐心。
作為民事法官,我審理過的民事案件都是以調解結案或者調解後撤訴結案。多年的司法實踐證明,只要耐心細致地做好當事人的調解工作,就能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在民事案件審理中,我按照“能調就調,能判就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的原則,不斷提高調解技能,註重調解藝術,創造性地開展調解工作,妥善調解矛盾激化、社會影響大的民事糾紛,及時化解當事人之間的矛盾。通過親身參與辦案,我認識到壹個真正好的法官,不僅要勤勞,更不能魯莽。而是善於發揮自己或集體的聰明才智,以全部的細心和耐心尋找各方利益的平衡點,盡力化解矛盾和糾紛,消除各方的積怨,把糾紛徹底化解在基層。
第三,做人民滿意的“平民法官”,要有公共利益。
英國著名法官培根曾說:“壹次錯判勝過十次犯罪,因為犯罪只是汙染了水流,而錯判汙染了水源。”這句話很精辟。作為法官,要把司法作為自己的生命和靈魂,充分尊重事實和法律,公平公正地審理每壹個案件,讓每壹個案件都經得起法律、歷史和人民的檢驗。
作為法官,在辦案過程中,要時刻牢記法官職業道德和基本原則,牢記群眾,耐心聽取當事人陳述,認真審查雙方提供的證據,準確把握法律關系和法律事實,及時進行庭前調解,正確適用法律規範,努力實現公正裁判。在我看來,壹個真正的法官應該具備公正無私、廉潔奉公、正直智慧的品質,做到“四不”,即“清白”、“無私”、“色欲”、“無畏”。“清白”就是要有正義感,不折不扣地執行國家的法律。“無私”就是“損人不利己,謀利不利用職權”。古人雲:“為官不怕我嚴,只怕我廉,百姓不滿意我們的能力,服我們的公。龔明升,連勝偉。”社會實踐證明,壹旦私心摻雜到司法審判活動中,法律的天平必然傾斜,不公正的判決往往是由私心造成的。“無欲”是指法官辦案鐵面無私,貌若止水;“淡泊雄心,寧靜致遠”和“無欲則剛”。“無所畏懼”是指“法官應當對惡、失、難、境、謗無所畏懼。”只有做到秉公裁判,才能真正成為壹個讓大家滿意的好法官。
第四,做人民滿意的“平民法官”,要有壹顆赤誠之心。
壹個真正優秀的法官,不僅會簡單刻板地處理案件,還會忠實於法律,在每壹個案件中貫徹“以人為本,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理念,善於平息矛盾,化解糾紛,為人民群眾解決實際問題,努力結案。
壹個真正的好法官,應該以權為民、情為民、利為民,甘當為民之甘牛,樹立“先天下之憂而憂,後天下之樂而樂”的道德情操,時刻把人民的冷暖、安危放在心上,想當事人之所想,急當事人之所急,求當事人之所需,讓人民看到。
壹個真正優秀的法官,應該牢固樹立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自覺堅持黨的群眾路線,堅定信任群眾,緊緊依靠群眾,充分發揮群眾在各項工作中的作用。認真關心群眾疾苦,真心實意幫助群眾解決生產生活中面臨的困難,把工作做細、做好、做實。
五、做人民滿意的“平民法官”,要有壹顆廉潔的心。
法官要想廉潔,就必須提高職業道德。古人雲:“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法官只有先“修身”,才有資格維護正義。法官應具有淵博的知識、堅定的意誌和高尚的品行。法官的職業決定了法官要有高於壹般行業的道德水準,不僅要遵守法律和社會公德,還要忠於職業道德。法官必須時刻以法官職業道德為參照,修身養性,淡泊名利,無私奉獻,以高尚的品德贏得社會的尊重,引導社會的價值取向,以公正的法官贏得法律的公信力,構建穩定有序的社會秩序,做到“德在自身,德在本職,德在社會”。
法官要想廉潔,就要加強自律。壹個法官應該抵制誘惑、貧窮和孤獨,永遠“慎言、慎行、慎獨”。他既要嚴格遵守司法禮儀,又要規範八小時以外的活動,約束自己的行為,控制自己的欲望。評委的舞臺不在擁擠的酒桌上,不在流光溢彩的霓虹燈下,也不在嘈雜的談吐中。法官的舞臺只在莊嚴的法庭之上,只在懸掛的國徽之下,只在清脆的槌聲之中。
腐敗的本質是以權謀私。腐敗的重要特征是依附於權力,司法腐敗是最大的腐敗。我們不能為了壹點蠅頭小利毀了自己。阿清王朝人張從賢曾寫過這樣壹句為官格言:“官不怕我嚴,就怕我廉;人民拒絕接受我們的能力,為我們的公眾服務。民眾不敢緩,清官不敢欺。龔明升,連勝偉。”的確,墻隔千裏,無欲則剛。法官只有做對了才會問心無愧。只有做對了,才會豁達;只有得到公正的判決,才能讓群眾信服,才能彰顯法律的威嚴。誠實辦案,堂堂正正,永遠清廉,是法官的根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