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旅遊景區履行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自覺性逐步提高,安全生產制度逐步完善,旅遊安全管理能力全面提升。但在日常工作中,在按規定落實景區安全管理主體責任方面,仍存在壹些需要進壹步加強和重視的問題。
措施1。明確景區管理邊界。根據《旅遊法》的要求,景區是為旅遊者提供遊玩服務,並有明確管理辦法的場所或區域。《湖北省旅遊條例》第四十三條要求,景區應當標明區域界限、公共服務設施和遊玩導向標誌。
現實生活中,壹些景區運營公司在景區外場同時經營農業、畜牧業、工業生產等非景區項目,通常會將景區的具體管理方法邊界與管理企業的經營範圍混淆,從而模糊景區的管理方法邊界。景區安全管理非常容易出現職責不清、工作職責不明的情況。因此,各景區要嚴格落實法律法規要求,明確管理方式界限,設定區域界限,切實履行景區安全主體責任。
措施2。加強景區安全風險評估《旅遊法》第四十二條要求,景區應當具備:必要的旅遊配套服務和輔助設備;要有安全設備和系統,通過安全風險評估達到安全條件。這壹要求是對已對外開放和未開放的景區安全工作的主要規定。旅遊景區的旅遊安全設備和系統,可能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和人員傷害等。必須經過安全風險評估,並達到標準和符合安全條件。
各景區要高度重視此事,切不可忽視。對外開放前,需要聘請更專業的資產評估公司進行安全風險評估,出具合規報告,確保遊客安全。
措施三。規範實施景區流量控制《旅遊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景區接待不得超過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較大承載量。景區應當釋放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較大承載量,制定並實施遊客流量控制計劃,以門票預約形式控制景區遊客總量。當遊客有可能達到較大承載量時,景區應當提前公示,同時向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報告,景區和所在地設區的市人民政府應當及時采取疏導、隔離等措施。
這壹要求要求,景區設立人是流量控制的直接責任人,景區接待遊客的關鍵責任人不得超過景區主管部門核定的較大承載量;景區應在其收費室、入口、網站等處公布大承載量。,確保遊客的自主權和控制權;景區應當按照《景區高峰時段遊客應對指南》制定並實施遊客流量控制方案和應急預案,采取疏導、隔離等相應措施,確保安全。
此外,如果因改建、重建、調整新建項目等導致景區較大承載量增加或減少的。,需要向景區主管部門提出申請,重新核定較大的承載量。
措施4。合法經營高風險旅遊項目《旅遊法》第四十七條要求,經營高空、高速、深潛、探險等高風險旅遊項目,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高風險旅遊項目具有很強的刺激性、趣味性和體驗性,對遊客有很大的吸引力,但其安全性能低,風險大,因此引發風險事件的概率高於普通旅遊形式。
目前國內高風險新項目類型多,需求分散,涉及的主管部門也多。存在設施和經營場所不符合安全標準、新項目作業人員管理辦法未完全落實、應急處置制度和工作經驗缺乏、作業人員不具備相應資質和技能等諸多問題。
景區非常重視解決上述問題。無論我公司經營或引進的各種高風險旅遊項目,在正式經營前,都要依法依規向有關部門申請經營許可。審批應提交備案和報告,以確保合規、合法和安全運行。
措施5。切實落實高風險旅遊項目經營者責任保險制度。根據《旅遊法》第五十六條的要求,我國將根據休閑活動的風險等級,對該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旅行社、酒店住宿、旅遊交通、高風險旅遊項目等經營者實行責任保險制度。在這部法律法規中,酒店住宿、旅遊交通、高風險旅遊項目都與景區直接相關。充分考慮酒店住宿、景區交通工具、高風險旅遊項目風險等級高、事故發生概率大,容易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風險必須以責任保險的形式轉移。
各類旅遊景區不論單位隸屬關系,都要對景區內的酒店住宿、旅遊交通和貨物運輸、高風險旅遊項目的經營進行監管,確保壹旦發生事故,應急處理和賠償保障有力,事情處理即時高效。
措施六。加強對外包旅遊經營項目的管理《旅遊法》第五十四條要求,景區將酒店住宿、餐飲、購物、遊玩、遊戲娛樂、旅遊交通等部分經營項目或者場所交由他人經營的,應當對實際經營者的經營活動給消費者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這部法規提醒,景區內交由他人經營的酒店住宿、餐飲、購物、遊玩、旅遊、交通等項目,應進壹步納入景區管理辦法,特別是要加強安全運營管理,消除安全隱患,確保遊客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