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山西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

山西省行政執法責任制規定

第壹章總則第壹條為了規範和監督行政執法活動,促進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範、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根據國務院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第二條本規定所稱行政執法責任制,是指行政執法機關依法確認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界定行政執法責任、規範行政執法程序、明確行政執法標準、開展行政執法評議活動和落實行政執法責任的綜合制度,是行政執法責任明確、分解、落實、考核和履行的制度體系。第三條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應當遵循政府領導、部門負責、統壹部署、上級指導、全面推進、突出重點、循序漸進、穩步實施的原則。第四條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應當做到:執法主體合法,執法依據明確,執法崗位配置科學,執法職責和標準明確,執法程序嚴格,執法責任落實,執法行為規範,執法水平和效率提高。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執法部門和法律、法規授權的享有行政執法權的組織應當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

行政機關委托執法的組織應當在委托機關的指導下,參照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相應的制度。第二章組織部署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統壹領導所屬行政執法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的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監督本行政區域內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執法部門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的情況。

法制、編制、人事、監察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負責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實施。第七條實行垂直管理和雙重管理的行政執法部門應當組織領導下級行政執法部門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上級機關沒有作出部署的,實行行政執法責任制參照本級人民政府的部署執行。第八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行政執法責任制,將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作為重要目標,納入本級人民政府目標管理考核範圍。第三章行政執法職責的確定第九條各級人民政府所屬部門整理的行政執法依據,除相關執法部門外,應當以適當形式向社會公布。

省以下垂直管理的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在省人民政府的組織領導下,對行政執法依據進行梳理,並由省人民政府公布。

實行雙重管理的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在省人民政府的組織領導下梳理行政執法依據,並分別由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

法律、法規、規章頒布、修改或者廢止時,行政執法機關應當在30日內及時調整相關執法依據。第十條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定期梳理執法依據,根據本部門執法機構和執法崗位配置情況,分解執法職權,明確執法崗位職責,確定執法責任,規範執法程序和標準。

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將確認的行政執法主體、行政執法依據、行政執法權限、行政執法崗位、行政執法標準、行政執法程序、監督舉報方式等編制成冊,通過設立公告欄、觸摸屏或者查閱本辦法等方式向社會公布。已經建立公共信息網站的,還應當通過網站向社會公布。第十壹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與同級行政執法部門、各級行政執法部門應當與其下級行政執法機構簽訂行政執法責任書,明確執法目標和責任。第十二條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建立健全行政執法主體和人員資格制度、行政執法人員法律知識培訓和考核制度、法律法規和規章宣傳培訓制度、行政執法檢查制度、行政執法程序制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行政執法審核制度、行政執法聽證制度。 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制度、行政執法信訪回訪制度、行政復議應訴制度、行政執法決定備案制度、行政執法評議考核制度、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 第四章行政執法評議考核第十三條各級人民政府和行政執法部門應當有計劃地對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

行政執法責任制檢查的內容包括:

(壹)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情況;

(二)依法界定執法職責;

(三)相關配套制度的建立和完善;

(四)執法評議;

(五)行政執法責任的落實情況;

(六)公眾對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的評價;

(七)其他應當檢查的內容。第十四條行政執法責任制檢查的方式包括:

(壹)現場檢查,查閱抽查或者查閱有關文件、資料和行政執法案卷及檔案;

(二)召開有關人員參加的座談會或向社會各界進行問卷調查;

(三)測試相關責任人員和行政執法人員的法律素質;

(四)組織執法檢查、專題調研或個案監督;

(五)審查或者聽取行政執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匯報,並結合平時情況進行核實;

(六)檢驗機構確定的其他方法。

  • 上一篇:如何建設誠信文化,塑造誠信形象?
  • 下一篇:誰知道關於“期待奧運”的背景資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