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諮詢 - 山西疫苗事件背後

山西疫苗事件背後

繼山西疫苗案之後,問題狂犬病疫苗再次引起公眾強烈關註。

危害大,影響遠在前頭。265438+10萬支疫苗已經上市,大部分已經使用。相關資料顯示,人被狗咬傷後,應在24小時內註射狂犬疫苗。到期後防病效果會大大減弱,時間越長效果越差。這意味著,註射了上述疫苗的患者,如果真的感染了狂犬病毒,將面臨嚴重後果——狂犬病仍然是不治之癥,通常在發病6天內死亡。

然而,事件的真相尚不清楚。大連金港問題疫苗的案例中,問題在於公司非法添加核酸以通過藥監部門的檢驗。但添加的物質是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影響疫苗質量,業內存在爭議。至於延長公司和福爾公司的疫苗出了什麽事,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仍然含糊其辭。根據國家醫療產品管理局的通知,延伸公司和福爾公司之間的問題性質不同。前者已涉及違法犯罪,企業多名員工被捕。而福爾公司只是違規,沒有發現違法問題。

有業內人士認為,目前市場上的狂犬病疫苗存在各種質量問題,既有管控不力的原因,也有蓄意造假的原因。如果不公布相關細節,那麽人們就無法知道疫苗到底出了什麽問題,這是對公眾,尤其是20萬問題接種者的不負責任。

疫苗在我國是批簽發的,藥監部門在疫苗生產企業有駐廠監督員。任何壹批疫苗生產出來後,都必須由駐廠監督員取樣,並經國家醫藥產品管理局相關部門檢驗後才能上市。業內人士表示,這批來自江蘇延長和河北福爾的問題疫苗也應該經過批簽發抽樣檢驗。然而,國家醫療產品管理局在再次抽樣時發現了問題,之前的抽樣檢查相當可疑。

據悉,對兩家涉案企業的查處主要由當地藥監部門進行。有業內人士對此提出質疑:疫苗的註冊、GMP認證、生產後的質量檢驗、批簽發都由國家局負責。為什麽出現問題後就交給當地分局調查?

事實上,因為有消息稱涉事企業已經停工數月。

種種跡象表明,如果不是媒體的進壹步曝光,這起重要的公共安全事件很可能不了了之。

問題疫苗是怎麽出來的?

部分國產疫苗質量不達標,引發國人對疫苗質量的關註。事實上,疫苗質量問題之前也曾被曝光過。

2007年,北京市大興縣發生壹起因假冒狂犬病疫苗引發的惡性事件:8月9日,大興區村民李被狗咬傷。為預防狂犬病,李先後5次花200元在無相關資質的村衛生室註射狂犬疫苗。10年10月26日,李突然感到身體不適。被北京佑安醫院確診為狂犬病,兩天後死亡。經警方調查,村衛生室使用的疫苗是從非正常渠道購買的假狂犬疫苗。疫苗經銷商被判10年。但經銷商去了誰家,假疫苗是誰生產的,怎麽出來的,賣了多少錢,壹直沒有報道。

在業內人士看來,李之死充分說明我國狂犬病疫苗生產、流通和接種過程中存在嚴重問題。據其透露,疫苗生產過程中存在“批號”現象,即廠家為了節約成本,在壹個批號下操縱生產了幾個批次的疫苗,實際上是問題疫苗。但由於經銷商無法識別,流入市場。壹旦出現問題,廠家堅決否認生產過該批次疫苗,疫苗的放行就成了壹個謎。另外,據這位知情人透露,即使李被註射了真正的狂犬疫苗,他也有可能生不如死。這是因為對於被狗咬過的患者,如果真的感染了狂犬病毒,除了註射狂犬疫苗,還必須註射免疫球蛋白。但是由於免疫球蛋白成本高,很多低收入人群買不起,所以只為了安心打狂犬疫苗,實際上是不行的。

2008年,衛生部和農業部聯合發文,披露2004年至2006年,全國報告狂犬病死亡病例8403例,在各種法定傳染病報告死亡病例中最高。值得壹提的是,有報道稱,我國狂犬病病例總數僅為1996。十年增長了20倍,而在此期間,作為付費疫苗的狂犬疫苗銷量壹直在增加。沒有人知道有多少死於狂犬病的人像李壹樣接種了狂犬病疫苗。

相互推諉監督責任

疫苗作為壹種特殊藥品,名義上受到最嚴格的監管。然而,無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在現實中,情況都並非如此。南方周末記者查詢2001發現新修訂的《藥品法》。雖然法律將疫苗定義為藥品,但整部法律並未提及疫苗。只有第104條規定,國家對預防用生物制品(包括疫苗)的流通實行特殊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2005年6月,全國醫院頒布實施《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使疫苗監管有法可依。但也有業內人士認為,這部在衛生部門主持下制定的法規,在疫苗質量監管方面明顯不足。

事實上,如果疫苗在生產環節的監管存在漏洞,在流通環節的問題可能更大。根據《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衛生主管部門負責預防接種的監督管理,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疫苗質量和流通的監督管理。但對於如何區分“疫苗接種”和“優質流通”存在疑問。壹位藥監人士告訴南方周末記者,“流通”的主體通常是指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疫苗進入疾控系統後,實際上是進入政府手中,進入“接種疫苗”環節。藥監部門不宜介入。

這種說法被衛生系統稱為“推卸責任”,因為即使疫苗到了疾控部門,只要沒有接種,就屬於“流通”環節。

不管誰對誰錯,事實是藥監部門進入疾控系統後很少介入疫苗監管。據《南方周末》記者陳了解,藥監部門根本不敢封存疾控部門的疫苗。“它要這樣做,疾控部門壹說影響‘疫情’控制的話就發脾氣。”

在山西疫苗事件中,山西省藥監部門從未介入,而在國家醫藥產品監督管理局,是在衛生部協調後才對疫苗質量進行抽樣檢測。但是,是本著對人民健康負責的態度,銷毀脫離“冷鏈”管理的疫苗,還是經過抽樣檢驗,質量合格後繼續使用,在業內引起了很大爭議。

從公益到營利性

河北省疾控系統壹位前工作人員表示,隨著付費疫苗的出現,曾經的公益組織防疫系統實際上變成了疫苗的配送者...

□本報記者柴會群

中國計劃免疫工作始於20世紀70年代。其特點是以行政權力強制普及疫苗接種,計劃性強,故稱“計劃免疫”。中國在計劃免疫方面取得了巨大成就,如成功消滅了天花和脊髓灰質炎,受到了世界衛生組織的高度贊揚。

河北省被認為是國家計劃免疫的發源地之壹。據省疾控中心壹位前工作人員介紹,初期疫苗免費,是國家為提高人口素質而實施的壹項重要國策。計劃免疫主要針對兒童。省防疫站(疾控中心前身)每年根據新生兒數量制定免疫計劃,上報省政府。省財政全額撥款。防疫站從國內幾大產品買疫苗,壹般是麻疹、卡介苗、脊髓灰質炎、百白破,然後通過防疫系統調撥。

據這位前工作人員介紹,當時國家對計劃免疫非常重視,從主席到省委書記,都有親自給孩子餵糖丸的經歷。為了提高疫苗接種率,防疫部門摸索出了壹套經驗,如要求地方領導牽頭,宣傳教育部門密切配合,制作疫苗接種冊,將疫苗接種與兒童入園掛鉤等。

防疫站的工作人員在第壹線。當年,省防疫站的人要走遍全省每個縣,市防疫站要走遍每個鄉,縣防疫站要走遍每個村。這些年來,中國的新生兒數量有三個數字,壹個來自計生部門,壹個來自公安部門,壹個來自防疫部門。“防疫部門的數字最準確。”這位人士說。

在幾十年的計劃免疫中,還建立了由省、市、縣三級疾控系統組成的計劃免疫體系。這位前工作人員沒想到的是,隨著付費疫苗的出現,作為公益組織的防疫體系,也變成了付費疫苗的營銷網絡。

在這位前工作人員的印象中,河北省大概是上世紀80年代中期以後開始對接種疫苗收費的。壹開始只是用來補貼接種人員,給他們打壹針三毛錢,鼓勵他們的積極性。後來省防疫站糖丸(脊髓灰質炎疫苗)接種收壹毛錢,變成了市裏壹塊錢,縣裏兩塊錢。後來疫苗本身開始收費,有了“計劃內疫苗”和“非計劃內疫苗”的區分(即《疫苗條例》規定的第壹類疫苗和第二類疫苗的前身,本報記者註)。最早的計劃外疫苗之壹是狂犬疫苗。疫苗無論是計劃外的還是市場上的,都通過疾控系統的網絡進出,計劃外的疫苗成為各級疾控部門的“小金庫”。

河北省某原防疫站免疫科工作人員l回憶起那些年充疫苗的過程:大概是1968+0980年代末,鄰縣某防疫站的壹個兄弟找到我,問我這裏有沒有糖丸。我在這裏的工作結束了,只剩下壹個盒子。我說妳應該接受。他問我這花了多少錢。我說這是它的價格。他說我們那裏已經收錢了,我不能白用妳的。讓我給妳200元。這件事也啟發了我。後來我想,是不是也可以借疫苗收點錢,彌補防疫站的開支?後來我和縣防疫站的科室負責人開了個會。結果我剛支支吾吾,他們就拍著大腿說早就該了!

這位前工作人員認為,疫苗收費之初,確實調動了各級疾控系統接種疫苗的積極性,老百姓也能接受。因為收費,疫苗接種率甚至提高了。“不收錢,老百姓覺得不是好事,不想打(疫苗),收錢。他覺得這是好事,但他會抗爭。”

這位前工作人員承認,關於疫苗收費,曾經有壹批老防疫工作者激烈反對,但隨著市場經濟的興起,疫苗收費的阻力越來越小。而“計劃內”和“計劃外”的界限開始模糊。比如百白破疫苗應該是免費的,但無細胞百白破是收費的。值得壹提的是,雖然疫苗開始收費,但保留了政府推廣免費疫苗的強制免疫模式,如通過衛生主管部門發文,利用新聞媒體造勢,與教育部門合作,將疫苗接種與兒童入園掛鉤等。

據這位前工作人員介紹,付費疫苗出現後,疾控系統實際上成了疫苗的經銷商,而壹些基層接種人員則成了疫苗銷售員,想盡辦法讓接種人員使用付費疫苗。比如最常見的就是強調二類疫苗比壹類疫苗更有效更安全。事實上,如果壹類疫苗接種過程中出現異常反應,政府是有責任的,二類疫苗只能對問題負責。二類疫苗在基層的推廣,有時會到了鬧笑話的地步。他還記得,他在防疫站工作的時候,接到壹個電話,說是不是有鼠疫疫情。他說沒有,省防疫站沒有收到任何關於鼠疫疫情的信息。後來才知道當地有幾起老鼠傳播的出血熱病例。為了推廣疫苗,壹些人把出血熱稱為瘟疫,以此來嚇唬人們接種疫苗。

類似的例子還有接種麻風疫苗。麻風疫苗是指麻疹風疹聯合疫苗的簡稱,和麻風病無關,但是下面歪曲了,說不種麻風疫苗就會發生麻風病。人們並不害怕麻疹和麻風病,所以麻疹和麻風病疫苗以“麻風聯合疫苗”的形式出現。

  • 上一篇:如何看待當代中國法律的發展?
  • 下一篇:誰有金庸的資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